第59期

社署強行一筆過 社福界同工怎麼辦?

林致良

《先驅》第59期,2001年(春)

資助機構員工從去年起發動過一連串的集體行動,至今仍然未能成功迫使政府放棄推行一筆過撥款。全港185間資助機構已有近100間接受年內轉行一筆過。在這個新形勢下,社福界同工該怎麼辦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從機構接受一筆過到大規模削減同工待遇,仍然有一段時間,這就給予同工較多時間準備應付的辦法。各機構的同工要把握這個機會,趕快互相聯絡,共同商討怎樣應付將出現的減薪裁員潮,同時考慮著手組織起來。大家要約定,如果機構管理層提出要減薪裁員,人人都拒絕單獨表示接受,而反過來要求管理層同員工集體談判。我們強調:無論資助機構的撥款制度怎樣改變,同工的薪酬都絕不能和公務員薪級表脫鉤!社署高官常常叫同工不必擔心。說得很好。那就請他向同工保證不脫鉤吧!

其次,一筆過方案對20004月前入職的同工(所謂舊人)的現有待遇比較有保障,但對這個日期後入職的同工(所謂新人)卻完全沒有保障,因此現在很多機構都用短期合約或七折人工聘請員工,造成新同工待遇下降和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現象。我們應該鮮明反對社署縱容機構在同工隊伍內製造一個「二等公民」。根據「聯合國人權宣言」第23條和「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00條規定:所有工人無論長工還是合約工,只要從事同等價值的工作就應該得到同等的報酬。香港作為簽署地區,應該遵守條約。而且,同工不同酬不但損害合約制同工的權益,同時也會破壞全體同工的權益。因為有的同工領的工資比其他同工低,這就會使得工資較高的同工的待遇受到威脅。同工不同酬也會加深同工之間的分化和猜忌,使同工無法團結起來。總之,同工應該不分入職先後和待遇差別都團結一致。齊心才會事成,互相分化只會讓人逐個擊破。

最後,同工要堅持反對一筆過(及「資源增值」、服務外判等假改革)。社署雖然更改了撥款方式,讓機構管理層更大彈性去削減同工待遇,但是距離機構因此而大規模侵害同工權益仍有一段時間,目前機構直接因為一筆過而向同工開刀的情況還不算普遍,這就給予同工一些餘地爭取扭轉局面。即使暫時在一場戰役中失利,也不表示我們打輸了整場戰爭。只要加強團結、百折不撓,終有一天可以推翻一切假改革的。而關鍵是同工能否把握目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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