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洋
《先驅》第50期,1998年11月
一個香港電訊職員說:「我們平均每人為公司賺了一百萬,為什麼還要減我們人工?真豈有此理!其實公司自89年,便開始縮減人手,我這組人,由當時的120人,減至現在的60餘人,工作量越來越大,自半年前起,加班連津貼也沒有了。」
很多員工都說,一向以來,到了下班時間,假如手上工作還未完成,員工都會繼續做(沒有工資都冇所謂)。員工這樣做,無非希望工作能達到服務承諾,希望公司有好的業績。公司現在卻對他們那麼刻薄,為了多賺兩三億,就要向他們開刀……所以他們才出來集會抗議。
電訊去年有120多億盈利,另外政府賠償其失去IDD專營權損失的67億。這額外的67億放進了股東的袋,卻要將以後競爭力剝弱的責任放到員工身上━━這就是最明白的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