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運

提防假諮詢-以房署為鑑

提防假諮詢-以房署為鑑
房屋署工會大聯盟召集人 林民焯

和諧的管員關係對機構的健康發展至為重要,若要積極推動服務,提升質素,保持員工士氣,必需要上下一心,共同努力,互相尊重,才能成事。

所以,我們認同要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讓上層的意念能清晰下達,我們的意見亦因此而獲得充分的反映。

很可惜,這兩年多以來,當局為了急於推行變革,完全忽視充分諮詢和協商的重要性,把既有的溝通渠道驟然間變成「硬銷」和「簡報」的場合。決策之前,是一輪「閉門造車」和「黑箱作業」,在釐定新計劃的過程中,絕不讓員方參與討論,只有清一色官方代表進行「自編自導」,把「長官意志」順利地寫於政策文件之上,要推出的方案一般都是單方面製作,時機成熟,便循例在員工和公眾面前上演一幕一幕的「假諮詢」,其實只是「硬銷」和「簡報」已成定案的東西。屆時,員方有任何回響,一般的手法都是「意見即管聽聽,決策依然照舊」!

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房委會拍板通過「擴大私營參與計劃」,是一個典型的「硬銷方案」。房署數十個工會,從那天開始,便憤然決定停止參與部門的諮詢委員會。直到目前,我們仍未重開這些會議,至少避免了署方硬銷政策之餘,還向外公佈說不斷與工會溝通,聽取意見,甚至於埋沒事實,說已經諮詢了工會!

頃聞社署署長林鄭月娥建議成立一個由勞(員工)、資(資助機構主管)和官(署方)組成的「監察委員會」,監察機構在推行一筆過撥款時有沒有「偷步」或「趁火打劫」。

本人無意影響大家的決定,如果你們不參加這個監察委員會,當然我也不用談甚麼,但如果你們有意接受此建議的話,便請容許我提出一點意見。我的目的都是希望大家避免一些「假諮詢、真硬銷」的可能性。

我個人認為「民主機制」是比較有效的防範,同工最好以民主方式(一人一票),選出一個員工代表委員會(Staff Council) , 代表員工出席此監察委員會,一般的監察委員會會定期開會,各方派出代表,但員工代表委員會宜在監察委員會以外,也定期獨自開會,討論不斷發生的事宜。以政府機電工程署的諮詢架構為例,政府亦非常重視員工代表委員會的例會,派出行政人員擔任秘書工作,協助該委員會邀請有關主題官員(Subject Officers)出席例會以提供資料或進行商討。例會的主席由員工代表互選產生,有任何事項要議決時,只有員方有投票權,因為這是員工代表委員會的會議。

參考政府機電工程署的運作,可以理解到在此安排下,管員雙方反而在互相尊重的情況下先在營運層面探討問題,因為例會邀請的有關主題官員,大都是機構的營運主管,而非「決策官員」,不會一坐下來開會便竭力維護決策,反而會實事求是,誠懇地解決員方代表的疑難, 期望達致初步共識,然後才將事情或議決上呈當局的監察委員會。假如礙於政策的原則,營運主管未能與員工代表達致共識,他們便可理直氣壯地向員方交待為何要那般連作,政府派來的行政秘書亦可照實記錄員方的論據,以便反映給監察委員會作進一步考慮。

這樣,當局可以在大原則或資源局限之下,保持有關政策的執行,當然任何政策的順利執行,最理想的是能達致管員雙方的共識,即使管方有其難言之隱,要執意而行,員方亦可清楚地由下至上表達不滿,進而繼續爭取,雙方的關係便不會發展到太緊張的地步,因為大家都要照事論事,盡力以理服人。

上述的諮詢模式,仍可深入探討和改善,目的都是建立管員雙方的長期合作和互諒互讓。員工代表委員會可以每兩年選舉一次,工會與非工會人士同樣可以參選,當局不輕易「安排」或「分化」某些人士在工會內作為「棋子」。因為一般平常肯真正為同工做事的參選者才會順利獲選加入員工代表委員會。

社福界一向都是社會活動高手,我不敢班門弄斧,只想拋磚引玉,因為房屋署仍未有一套健全的諮詢機制,房署的工會被迫與管方終止了正常對話達一年多,員工仍受到「假諮詢」和「假改革」的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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