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社署召開的「一筆過督導委員會」?工會應否參加?怎樣參加?
香港福利工作員協會
社署署長最近表示有意設立一個由署方、機構代表和員工代表三方組成的監察一筆過的委員會,並歡迎(員)工會加入。部份同工覺得督導委員會可以讓同工反映界內的實況和同工的憂慮,也可以監察機構推行一筆過撥款時有沒有侵犯同工的權益。
我們完全贊成和署方及機構加強溝通。事實上,近期界內風風雨雨不斷,正需要署方和機構管理層多些聆聽中基層同工的聲音。但是,據已有的消息所知,署長構思的委員會只是一個純粹諮詢性質的組織,而且諮詢的範圍僅僅限於機構是否落實執行一筆過。至於委員會的組織形式,例如委員會如何組成、主席由誰選出、議程由誰擬定、會議內容是否公開等問題,至今仍然未有清楚的安排。
有見及此,我們向社署提出對籌組委員會的三個反建議:1.委員會應就整個資助制度作檢討,討論範圍不應局限於一筆過、2.會議內容應公開讓界內同工知道和3.需處理勞資糾紛及有仲裁權。但是,署長對員工代表的合理要求遲遲未有積極回應,最近更好像急不可耐的希望工會盡快參加委員會。我們很有理由懷疑署方是否想設定一個對它很有利而對工會很不利的框框,工會只能在這框框內選擇參加還是不參加委員會。在這個情況下,工會代表輕率加入這個委員會,不但不見得有多大好處(有時連反映意見也不能做到,因為議程並非雙方共同擬定,何況我們還有很多其它渠道反映意見,並非只有參加委員會一條渠道),反而不能真正達致溝通的目的(因為三方溝通變成單方面的「硬銷」),而且因為討論範圍只限於「怎樣落實一筆過」,所以同工的憂慮和意見很難在會上得到充分的反映。但同時,署方卻可藉機在同工和市民大眾面前說一切都已經諮詢了工會,為它的一筆過蓋上民意的圖章。這是我們最不願意見到的情況。
所以,我們建議社福界內所有兄弟工會繼續向社署提出上面三個反建議,爭取員工代表在比較有利的條件下參加委員會,共同建立一個真正良好和有效的溝通機制。
2001年1月21日
分類:香港工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