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葛蘭西之二
都靈的《車間代表制度大綱》
引言
這份綱領,是在第一次全市工廠代表大會上通過的,都靈幾乎所有企業的工人都派代表參加了這次大會。不過,通過的文件,與其說是正式綱領,不如說是對一批行動準則的初步概括。我們認爲,在建立無產階級政權的過程中,遵循這些行動準則是勝利的先決條件。文件帶有通俗宣傳品的風格,目的是在此基礎上與原有的工人組織展開必要的討論。
所以,全市工代會不打算制訂什不容篡改的“工人聖經”,就讓勞動群眾在革命活動中逐步完善它吧。綱領的最終目標,是在義大利建立共産主義社會;這樣,它就一定要在實踐中不斷修改。
某些靠工運發達起來的投機分子,覺得既然在工會裏他們說了算,那在社會生活中替群辦事出頭,應該是他們的專利。我們工廠代表會的存在本身,有力的反駁了這些“工運專家”的觀點。這種反駁不是抽象的,不是人爲的,不是從我們的腦袋裏爬出來的,工廠代表會作爲企業的權力機構,符合了工業無產階級的強烈願望。工人已經厭倦了對廠內規章制度惟命是從的生活,那些名目繁多的戒條,都是經理們強加給我們的,工人說句話也可能犯忌。全世界的窮人對老闆那一套的感受都是大同小異,工人代表制也因此會遍地開花。工人代表制證明了一個道理:在資本主義競爭條件下對工資問題討價還價,與管理生産和生産者不是一回事。前者算是生意,是想辦法在市場上高一部分、某個行業的工人出賣勞動力的價格(工會的主要職能正在於此)。後者的作用就大不一樣了,它利用持續性的、帶有革命氣息的基層監督制鍛煉工人,在組織和思想上爲更替企業主人作準備。歸根到底,它意味著新的社會秩序和勞動紀律。這就是工人代表制的功能,它産生的方法本身就證明,這是所有已知政權中,最民主的一種政權。正是因爲工廠代表會和工會的活動領域不同,在《大綱》中的《原則宣言》裏,對這兩種性質的組織做了嚴格區分。匈牙利的例子[1]表明,當工會領導層和蘇維埃政權産生分歧,會帶來怎樣令人心痛的後果。我們認爲,要警惕在義大利革命中重演這一悲劇。避免它的辦法,就是明確工會和蘇維埃的分工,讓他們各司其職。
民主授權的原則必須在每一種形式的權力中加以貫徹:當選人必須只能是群意志的執行者。這個原則由代表忠實地付諸實施。這個體制中還沒有普選權,原因是所周知的。只要還存在著資產階級和爲它服務的龐大代理人階層,就會存在沒有覺悟、沒有組織起來的無産者。他們可以有,也必須有通過投票來表達自己意志的權利,但是他們不應當有被選舉權:不能授予他們監督工會、管理社會生活的權力,因爲他們暫時還不瞭解工會與社會生活的運轉程式,也不懂得這種管理的意義。
因爲這些工人代表確實是全體無産者選舉出來的,所以他們是一種公共權力,還因爲他們是全體無産者選出來的工會會員(有覺悟的工人無疑在群中有威信),所以能代表他們所在的工會組織內普通會員的意志。
我們重申,本綱領不可能,也不會是最終的綱領。地區和全國相繼召開的一系列大會,應繼續修訂和發展本綱領中體現的思想。
同時,爲了保證廣泛散發本綱領並使之得到討論,代表們舉行的全市大會已經通過了下列決議:
一.1919年10月31日舉行的全市大會上,都靈工廠代表們通過了關於工廠委員會和車間代表權限的綱領。代表們決定:
1.要求把本綱領在所有的無產階級報紙和雜誌上公佈出來;
2.把綱領分發給義大利全國所有工廠;
3.以原內部委員會爲基礎,在各個行業成立一批專門委員會,來研究本綱領在不同工業中的實施辦法;
4.把本綱領交給所有擁護階級鬥爭的工人組織和工人合作社,對它進行討論並力爭通過這個綱領。
二.都靈工廠代表的大會決定,在整個地區選出代表之後召開一次地區大會,來審查本綱領並籌備第一屆地區或全國代表大會事宜。
宣佈幾條原則
1.工廠代表是工人階級唯一真正的(經濟和政治意義上的)公共代表,因爲他們是由工作所在地的全體工人普選産生的。在工廠委員會的各級機構中,代表們都象徵著全體勞動者的階級團結。這種階級團結是在各個生産組織(班組、車間、工廠,同一類工業範圍內的企業集團,城市規模的製造業聯合體,地區、省、全國、全世界工業和農業企業的聯合體)中實現的。工人階級對這些生産組織和社會生活代表的權力,是在工廠委員會這個管理系統中實現的。
2.團結在委員會體制內的工人,承認職業工會和企業工會[2]在階級鬥爭史上的作用,並且承認,只要在資本主義制度內進行競爭的勞動力市場還存在,各行業的工人就需要從事提高工資和縮短工時的鬥爭,就離不開工會。他們認爲,工會是必不可少的組織形式,因爲在資本主義生産秩序內,工人們由於執行同一職能從而擁有共同的利益,工會是他們較高級的組織行式。他們主張所有工人都應當加入工會。
3.對工人運動的領導,必須由在生産地點組織起來的工人直接進行,這種領導是通過工廠代表進行的。
職業工會和企業工會必須繼續起到它們目前的職能,這就是代表勞動集體同僱主的組織進行談判,爲本工種和本企業內所有勞動者在工資、工時、勞動方面爭取優厚條件。工會在過去鬥爭中獲得的全部知識和經驗,都應該用於締結明確有效的勞資協定,這些協定應該與客觀勞動條件和工人的願望相吻合。
與此同時,作爲在工廠基礎上組織起來的工人階級的權力機構,工廠委員會抗衡著僱主在企業內的權力。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委員會的存在意味著全體無產階級團結起來了,意味著後者投入了奪取國家權力和廢除資本主義私有制的鬥爭。
4.組織在工廠委員會中的工人毫不含混地承認,經濟鬥爭(不管是局部的,還是整體的)中工人應遵守的紀律和程式,由工會來確定。可是有一個先決條件:工會必須接受工人群的代表——工人代表的命令。當某些工會開始遵循虛假的、議會道路的和任何其他錯誤的鬥爭方式時,工廠代表一概予以抵制,只有這樣,才能落實有組織工人的真正意願。工人民主不是按照簡單的“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運作的,也不承認資產階級的公民概念。它以勞動者在社會生活中發揮的職能,特別是工人階級在社會化大生産過程中扮演的角色爲基礎。
5.工人代表聲明,任何勢力,如果企圖妨礙工廠委員會對工會內部生活的監督,都會受到他們的反擊。
6.代表們保證全面發展自己的宣傳活動,去把各個行業內分散存在的工會組織合併爲統一的全國工會。那些組織還不是“勞工總聯合會”的成員,但是它們的行爲表明,他們擁護階級鬥爭,擁護共産主義革命。
義大利無產階級的所有職業工會和企業工會都應當加入“勞工總聯合會”。代表們向所有共産主義工人同志呼籲:既然後者選舉他們成爲工廠代表,這些共産主義工人就有責任親自開展宣傳活動,來加強自己所屬的組織。如果共産主義工人真象他們所聲明的那樣,具有高度的階級覺悟,他們應該能夠理解,建立一個由所有義大利無產階級力量組成的統一的大工會是必要的。他們必須更積極地參與工會事務,巨集揚那些賦予委員會體制以生命力的主導原則,清除那些無產階級組織聯合過程中的障礙。共産主義工人具有戰鬥精神、自我管理的熱望和爲無產階級奪取政權的決心,當對工廠代表制抱懷疑態度的工人組織看到這一切時,他們與“勞工總聯合會”的聯合就只剩下一項簡單的行政手序了。另一方面,代表們號召工人同志們同那些以宗教或民族主義原則爲基礎的組織一刀兩斷,因爲這兩種組織完全背離了工人組織的職能和任務。
7.都靈全市工廠代表大會滿懷自豪和自信地聲明,他們的選舉和委員會體制的建立是義大利共産主義革命的第一個具體的表現。代表大會保證:要用代表們個人和委員會體制所擁有的一切手段,使在車間和班組的基礎上選出的代表們組成的工人委員會體制在整個義大利推行無阻,並且要儘快召開一次全義大利工人和農民代表的全國代表大會。
總的規章
代表的選舉和權利
1.代表們是以工廠的車間爲基礎選舉産生的。他們的數目,目前暫時由內部委員會確定,將來由工廠委員會對工作進行通盤調查之後最後決定。委員會聯席會議將確定工人和代表的比例。
管理人員被分爲下面幾類:工程師,技術員,設計師,各車間的秘書[3],內部管理部門的全體職員,門市部的職員、會計和出納,輔助工作部門的全體職員。生産過程的這個層面中涉及到的所有專業的精確清單,由全廠工人和職員大會確定。
2.凡在工廠中從事體力和腦力勞動的無産者一律亨有選舉權。
3.任何一個暫成階級鬥爭的工會會員,都有資格當侯選人。被工人撤銷的代表連續三次大會不能取得當選資格;也就是說,他在一個選期內被剝奪當選的權利。
4.最初的選舉由舊式的內部委員會主持。選出的這些委員會一般任期六個月:在這期間,由於代表的辭職,可以部分(在幾個車間)改選或在全廠進行全部改選。按照總的原則,即將離職的全體大會負責安排新的選舉事宜。
5.代表必須一直得到侯選人的信任,因此,他可以隨時被罷免。如果他受到半數以上(總票數的一半再加一票)的選民或工廠大會的多數人否決,該代表必須設法重新獲得代表資格。如果在此情況下他不能重新獲得代表資格,工廠大會就會拒絕承認他的代表權。
6.選舉必須在工作時間內以秘密投票方式進行。選舉行後馬上當統計選票,並立即宣佈結果。選票上的侯選人名字必須用手書寫。在某車間舉行投票時,不准工廠中其他車間的工人進入。如果工人們對選舉的結果和合法性有懷疑,應該在委員會書記到場的情況下重新選舉。
7.工廠委員會應當在選舉後兩天內召開會議。暫時,委員會可在附近的社會黨黨部召開會議。如果委員會在工廠中鞏固了自身的地位,可以在工廠內召開會議。委員會召集會議的規則由委員會自行擬訂。
8.代表有雙重職責:(1)他是本車間工會會員的代表,他對自己所屬工會組織的事務負責;(2)他是本車間全體工人的代表,領導他們的社會活動,維護後者的經濟利益。
9.因此,工廠委員會代表工廠中的全體無産者。代表們從他們自己中間選出工廠執行委員會,執委會作爲執行機構,以及工廠委員會全體大會作爲代表機構的授權,都來自工廠代表。
10.在一個地區的所有代表的全體大會上,代表們代表他們自己工種和本地生産部門的利益。
11.可是,在所有執行委員會的聯席大會上,代表們代表所有工廠無產階級的利益和所有生産部門的利益。
12.某個區的一些代表,如果是同一個職業工會和企業工會的會員,就應該招集全區同行業代表大會或本工業部門代表大會。大會將從他們中間選出工會分會的執行委員會。
代表和工會
1.某一工種的工人會議,或者根據代表該工會組織十分之一以上工會會員的提議而召開,或者由工會分會的委員會召開。只要發生了涉及工種的任何爭執,那就理所當然地必須召開大會。
2.工會的行政和宣傳部門的執行秘書必須經證明是有能力同僱主組織進行談判的人,他應當被看成是組織在工會與工廠委員會中的工人的意志執行者。他們對工廠委員會執委會負責。
3.起草協定以及同僱主組織談判,是委託給這些書記的任務,執行委員會的代表給他們以協助。
關係到某一工種的經濟協定,由該工種的全體工人大會批准。沒有經過批准的協定一概無效。
4.在把任何協定提交大會批准以前,必須把協定副本分送有關各廠。
5.在某一工種代表們舉行的大會上討論協定時,其他工種的代表也有權對提交的協定進行表決。另一方面,在工種大會上,不屬於某一工會的代表無權對該工會的會員和採取的步驟進行批評。
6.可是,參加該工種大會的全體代表都有權討論和批評那些不從事階級鬥爭的工會所採取的步驟。
工廠代表的職責
1.代表的職責中最重要、最微妙的職責在工廠內部。他在僱主權力的代表面前和委員會中,必須是他的同志們的意見的忠實解釋者。
他的權力來自車間,這種權力就在於同志們齊心協力地支援他的行動,在於他們很有紀律地聽取他的意見。只有當他的選民把他看作是他們意見的真正表達者時,才能出現這種齊心協力和紀律性。
2.代表不脫産。在這個意義上,他們在工廠內的特殊權利應當限於保證他們在特殊情況下,即車間以外有事需要出席時,他們可以離開工作崗位。
3.代表在工作時間內的職能可以概括爲監督二字。
他們必須執行以下監督任務:
(1)切實執行現行的勞動協定,解決車間工人同資方代表可能發生的爭執;
(2)在工頭濫用職權,不公正地或者由於無能而錯誤地評定工人的勞動的時侯,以及在改變勞動過程以及發生銷售危機的時侯,保護工人的利益和尊嚴;
(3)維持勞動秩序,以防止資方的挑釁和個別(反對工廠委員會)職工的怠工行爲;
(4)在下列幾方面獲得精確的情況:1。每個代表所在車間中資本的投資額;2。他的車間生産的利潤率以及所耗的成本費;3。增加利潤的各種現實的可能性。
(5)防止資本家轉移已投入工廠的固定資本。
4.代表必須研究資產階級的生産制度和勞動過程,並鼓勵他的同志們一起這樣做,並歡迎大家對增加生産、減輕勞動方面提出批評和建議。他必須使所有的人都理解,共産主義的平等只有通過加強生産上的努力才能獲得,較高的生活水平不是依靠生産的混亂和勞動紀律鬆弛達到的,而是通過更好、更平等地分配社會責任和報酬,通過履行勞動義務和平等地享有社會勞動創造的物質財富,來達到的。
5.由於同樣的理由,代表們必須研究管理部門提出的內部的技術革新,但在沒有同他們的同志們討論這個問題之前不作出決定。只要對工人利益的損害是暫時的,而工業家也作出同樣的犧牲,同時革新的結果對生産過程有改進的話,他們應當使自己的同志接受這些革新建議。與此同時,他們必須迫使管理部門充分履行安全、保健和車間設備方面的條例。
關於工人學校
1.工廠委員會有義務在工廠內爲願意提高職業技能的工人創辦一個學校。必須在工廠內物色一批有能力的教員,管理部門應提供校舍和設備。
2.此外,工廠委員會應敦促管理部門建立一個統一的藝徒教育系統;並注意維護藝徒的利益。
3.委員會還必須對工人的升級予以應有的注意,揭露侚私的事例,並譴責這是老闆們在階級鬥爭中所使用的伎倆。
4.必須通過經常的選舉和公決投票把消極落後的車間代表撤下來。每個代表必須對車間內的社會問題和技術問題經常舉行公決投票,並經常召開會議解釋無產階級機構的原則和主張。
5.任何工廠委員會想要解除勞動協定,需要經過本工種代表全體大會,或者是分會執委會的批准。
6.當車間工人同管理部門的爭端已經由代表解決,或者這些爭端成了原則性問題,或者造成了各車間之間的利益衝突,這個代表必須把這一事例立即上報工廠執委會辦公室。在處理爭端的過程中,他可以脫産。
工廠執行委員會的選舉、職能和權力
1.工廠委員會將任命一定比例的代表,來執行它的決議和處理同管理部門的談判事宜:這些代表組成工廠的執行委員會。這個機構將代替以前的內部委員會,並應取得工廠管理部門的承認。
2.執委會成員的人數和選舉辦法將由各委員會和大會來確定。
3.執委會在內部選出一批成員,組成執委常務局。常務局成員在擔任此項職務期間脫離生産,接受代表們的申訴,駁回或接受這些申訴,必要時用全廠授予它的權力來支援他們。
4.執委會的代表必須出席工會書記同工廠僱主代理人的一切會談。
5.每天晚上,執委會成員應對工廠的形勢和他們的同志所做的工作作出評價。
6.執委會成員務必盡一切可能支援代表們的監督、研究和宣傳工作,教育和批評代表中的落後分子,必要時可把不稱職和無能的代表送上工廠委員會下設的法庭。
7.在工廠委員會任期內,執委會成員可一直留任;他們在換屆選舉期間和選舉後的一段時間內繼續留任,以便把自己的授權和日常工作逐步移交給新的執行委員部。在工廠委員會中得到不信任票的執委會成員,自行喪失他們的授權資格。
8.執委會同管理部門有同樣的權力在廠裏張貼告示。
9.執委會必須保證可以在工休時間在工廠內自由地分發報紙。
10.執委會必須設法出版一種雙周工廠簡報,簡報中應該有系統地刊載廠內統計資料,以便加深工人對工廠情況的瞭解;簡報應該說明執委會和工廠委員會的工作,轉載有關刊物中涉及該工廠的消息,等等。如果工廠太小,可同同一工業部門的其他工廠合辦簡報。
11.執委會還必須設法建立工廠的互助和儲蓄基金,目的是爲了建立一個合作社性質的工廠小賣部,小賣部附屬於當地合作社聯合會。
12.執委會必須每天寫記載自己活動的工作日志,每月上交委員會審閱一次。
13.執委會在它的成員和代表之間分配宣傳和研究工作。
14.如有可能,工廠委員會應當每周(星期六)由執委會召集一次會議,以便聽取後者的彙報,就工廠現狀和工人的思想情緒交換資訊,並在會議上向執委會下達相關命令。就有關工廠或工種的對外利害關係的一些問題,工廠委員會也在會議上作出決定。在非常狀態下,工廠委員會可每日召開會議。
告示、彙報材料、開會通知的印刷出版工作
1.都靈全市工廠代表大會決議承認《前進》報爲全省工人的政治性日報,並要求《前進》給予工廠代表大會一定的版面用來刊登告示、彙報材料、開會通知。出於節約的考慮,工廠代表大會不打算在其他日報上刊登類似的材料。
2.除此之外,工廠代表大會決議爭取在其他無產階級報刊上刊登宣傳性文章,以傳播工廠委員會體制的原則。在下一次代表大會上,代表們會聽取各無產階級報刊對這一要求的回復。
譯者附注:
[1]:這裏指的是1919年匈牙利工人革命。
[2]:職業工會只接納同一工種的工人爲會員,而企業工會接納所有在本企業工作的普通僱傭勞動者。
[3]:指車間主任。
分類:社會主義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