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社會主義真締

評于光遠的黨專政必要論

評于光遠的黨專政必要論

向青

在我國國內要求民主的廣泛呼聲中,人們逐漸探討到政治制度的根本問題。中共一黨專政的制度顯然和民主原則衝突,所以這種制度很自然引起人們的懷疑。最深入研究問題的人,就研究到一黨專政制度產生的原因和消滅的條件。中共著名理論家于光遠(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在《百科知識》一九七九年第一輯發表了一篇讀書筆記,題為:「關於『由黨』進而『由全體無產階級的組織』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的問題」。這個讀書筆記雖然也認為專政的黨「一定要密切注意聯系群眾,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真正代表工人階級的利益和意志」,而且「要研究如何逐步做到由包括全體工人階級的組織在黨領導下專政,使工人真正能夠充份行使自己社會主義主人翁的權利」,但它的主要內容卻是引證列寧的言論,企圖證明像現存的中共一黨專政這樣的制度是必要的,而且任何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都要首先由一個黨來實行專政,以後才能夠過渡到由全體無產階級的組織來實行專政。我認為,于光遠替黨專政辯護的理論根據是錯誤的,是違反馬克思列寧主義的。他這種理論對於爭取無產階級民主的奮鬥沒有幫助,反而是個障礙。這理論的邏輯結論是:現在沒有理由要求馬上廢除黨專政,實現無產階級民主的制度--這要求是不可能實現的。

黨專政和黨領導

為了證明于光遠的黨專政必要論是錯誤的,讓我們首先弄清楚黨專政和黨領導的分別(這裏所說的黨領導,當然是指在執掌政權時候的領導)。

像英國的保守黨和工黨或者美國的民主黨和共和黨那樣,根據民主選舉的結果來輪流執政,沒有人說它們是輪流專政。可見,執政者未必是專政者。凡是馬克思主義者都懂得:英國美國之類的資產階級民主國家,其實也是實行著專政,不過平時是用民主形式掩飾著罷了。但在他們那裏,專政的是整個資產階級,而不是某一個黨。現在英國保守黨代表著、領導著英國資產階級實行專政,幾個月以前是由工黨來代表和領導,但無論保守黨或工黨都沒有實行黨專政(黨自己的專政)。可見,某黨領導著某階級實行專政,未必就是實行著黨專政。

怎樣才算專政?甚麼叫做專政?列寧這樣解答:「專政是直接憑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拘束的政權。」例如,「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是由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採用暴力手段來獲得和維持的政權,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無產階級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列寧選集,第三卷六二三頁)階級的專政「不一定意味著消滅對其他階級實行專政的那個階級的民主,但一定意味著消滅(或極大地限制,這也是一種消滅方式)被專政的或者說是作為專政對象的那個階級的民主。」(同上,六二二頁)我們馬克思主義者說任何階級的統治都是階級專政,因為任何階級的政權歸根結底都是靠暴力來維持,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儘管平時是民主,彷彿一切都受法律約束;但一到真正受到被統治階級威脅的時候,就一定停止憲法上的民主保障,實行戒嚴等等,露出專政的真面目了。統治階級決不肯讓被統治階級用民主的、和平的方法把政權拿過去。但在黨和黨之間,如果彼此都代表同一階級的利益,卻有可能真正用民主的方式互相競爭,依照法律和平地轉移政權。在這種情形下,執政黨就沒有實行黨專政,只是實行階級專政。反過來,如果執政的黨不接受本階級的民主監督,如果連實行專政的那個階級的民主也被消滅了,那時的執政黨就是實行著黨專政。

由此可知,黨專政(如果這是一種嚴格按照科學意義的說法,而不是一種不恰當的、隨便亂用名詞的說法)表示一個黨用暴力壟斷政權,強迫那個黨以外的、那怕是屬於同一階級的其他一切黨派和集團服從它,絕對禁止任何黨派或集團用合法的、和平的方式從它手裏把政權拿去,而且嚴防別人分享它的政權(因為分享就是部份的奪取)。黨領導則表示一個黨取得自己的階級信任,主要靠互相信任來影響本階級以及社會地位接近本階級的其他群眾,使他們按照黨的指示去行動。實行領導的黨,承認自己的執政權力來自本階級的群眾,所以也承認本階級的群眾有權把權力收回,另外委託給別的黨派。

于光遠承認中國現在實行的是中共的黨專政。中共實行著黨專政,而且是最公開、最徹底的黨專政,這是毫無疑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歷次頒佈的憲法都這樣明文規定。憲法的這一部份是充份實現了的,並非好像保障人民權利的條文那樣只是具文而已。文革以後的憲法還更進一步,特別規定全國武裝力量由中共黨主席統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國務院總理時只有中共中央才有權提名。雖然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但這些根本是騙人的話,因為憲法的其他條文實際規定了國家是屬於中國共產黨,必須服從中國共產黨的。

于光遠還認為蘇聯也從來都實行著黨專政,這點卻不合事實。自從蘇共墮落,斯大林篡奪了全部權力,無產階級民主被消滅之後,蘇共當然是實行著黨專政,甚至是個人專政,但在列寧領導的時代,卻沒有黨專政,只有黨領導和階級專政,就是說,共產黨領導著、代表著無產階級執行專政。那時代,不但曾有過一個時期由蘇共(俄共)和左派社會革命黨聯合組成蘇維埃政府,而且更重要的是,無論在憲法上、蘇共的黨綱和理論上、以及人民的思想上,都認為國家的最高權力屬於以無產階級為首的全體勞動人民,屬於勞動人民選舉的蘇維埃,而決不是屬於共產黨;共產黨只有獲得人民的信任和選舉才有權執政。

列寧不主張黨專政

列寧屢次指出:由於勞動群眾的文化水平低,沒有能力直接擔任公共事務的管理,又由於連無產階級群眾的政治覺悟也還沒有普遍地夠高,所以在無產階級專政建立後的初期,還不能由整個無產階級直接執政,而要由無產階級的先進層(以黨為主)來執政,並且還不能完全不要官僚。于光遠就根據列寧這些言論,認為列寧說黨專政是不可避免的,是必要的。他根本誤解或曲解了列寧。列寧指出無產階級群眾和全體勞動人民的能力不足,只由此證明必須實行由黨領導的階級專政,由黨代表無產階級來實行專政,並沒有由此得出結論說應該實行黨自己的專政。我在前面已經把黨專政和由黨領導著的階級專政的分別說明得相當清楚了,並且指出列寧時代事實上並沒有實行黨專政。所以,拿列寧上述的言論當作黨專政的理論根據,是根本說不通的。階級專政不是由整個階級來實行,而由黨來代表實行,這並非無產階級專政特有的現象。資產階級專政通常也由黨來代行,更有龐大的官僚機關。上文曾提醒大家注意,民主制度下的資產階級執政黨並沒有實行黨專政。

列寧不但沒有主張實行黨專政,沒有說黨應該壟斷政權,不許黨外的無產階級群眾參加執政,反而極力主張吸引廣大群眾參加國家的管理工作。于光遠引證了一九一九年三月列寧關於黨綱的報告。在這個報告裏,有如下的話:「蘇維埃的機構在口頭上是全體勞動者都參加的,而實際上遠不是他們全體都參加的,這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的。這根本不是法律妨礙了這一點,如在資產階級時代那樣;恰恰相反,我們的法律還促進了這一點。但只有法律是不夠的。必須有廣大的教育工作、組織工作和文化工作。」(列寧選集,第三卷七八四至七八五頁)于光遠沒有注意到這幾句對於今天中國非常有意義的話。列寧在這裏說得很清楚;蘇聯的法律並沒有妨礙勞動群眾參加政權機關,反而促進這種參加,只由於文化落後才使群眾還沒有做到實際參加。但今天中國的情形大不相同:憲法明文規定中共壟斷政權,也就是禁止工農群眾直接享有政權。法律不但沒有規定全體工農群眾都參加政權機關,反而,作為政權機關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本連一點民主選舉的形式都沒有。在文革(這也叫做革命!還是無產階級的大革命呢!)時期,毛澤東、林彪、四人幫的欽定見解是:凡民主選舉都是資產階級的東西。但打倒四人幫三年之後,儘管連官方也發揚民主的話不離口,至今人大代表也還純粹是中共上層指派的。青年一代只懂得糧票布票,誰都沒有見過選票。于光遠只顧得引用列寧的話來證明勞動人民沒有能力直接執政,企圖由此證明黨專政是必要的,卻忽略了這個事實:列寧時代的蘇共極力促使人民參政,中共卻極力壓制人民參政,實行黨專政。在我們今天的中國,文化水平低當然也是妨礙人民參政的重大原因,但更大的障礙卻是法律上的障礙,是中共黨專政這個制度,是中共對無產階級實行專政這個事實。中共的理論家們為甚麼只顧翻書抄書(而且專抄一方面,不抄另一面),卻完全不聯系實際,不考慮現實存在於中國的最大的而且是極其明顯的問題呢?

列寧從來沒有主張過實行黨專政。斯大林和于光遠都花了不少工夫去檢查全部列寧著作,他們發現列寧涉及黨專政這個問題的只有五處(參看斯大林的「列寧主義的幾個問題」,第五節,載於「列寧主義問題」,一五三至一五六頁;又于光遠上述的讀書筆記)。這五處之中,勉強可以算是列寧主張黨專政的只有一處,就是一九一九年七日卅一日在全俄教育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會上的演說中的一句話。列寧說的是:「當有人責備我們是一黨專政,而提議……建立社會主義統一戰線時,我們就說:『是的,是一黨專政!我們所依靠的就是一黨專政,而且我們決不能離開這個基地,因為這個黨是在幾十年內爭得了整個工廠無產階級和工業無產階級的先鋒地位的黨。…』」(列寧全集,第廿九卷四八九至四九零頁)這句話所表示的,無非是不肯同孟什維克、社會革命黨這些名為社會主義實際是小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黨組成聯合政府,而要繼續單獨執政而已。這裏並沒有用暴力實行一黨壟斷政權、不許其他政黨或集團在蘇維埃裏面同蘇共作民主競爭的意思,更沒有否認蘇維埃的最高權力、強迫蘇維埃服從蘇共的意思。所以,這句話其實並不表示列寧主張實行黨專政。

在「左派幼稚病」一書第六章裏有一句話,根據于光遠所引用的中譯文看來,彷彿當時列寧承認當時蘇聯實行著黨專政。那句話是︰「我們共和國的任何國家機關未經黨中央指示,都不得解決任何重大政治問題或組織問題。」(選集第四卷二零三頁)王希哲乾脆把這句本來只是敘述事實的話當作「指示」,於是更顯得這是列寧的要求或者主張了。其實,這句話根本翻譯得不妥當。根據列寧的原文(全集俄文第五版第四十一卷第三零至三一頁),這句話直譯出來應該是:「在我們共和國內沒有任何重大政治問題或組織問題不經黨中央指示就由任何國家機關解決。」自然也可以譯成:「我們共和國的任何國家機關解決任何重大政治問題或組織問題都沒有不經黨中央指示的。」列寧說的是「沒有」,只是簡單地指出事實;中共把它改為「不得」,就加上了禁止的意味,牽涉到權力問題,變成說國家機關必須向黨請示,根本無權自行解決問題了。蘇聯國家機關決定任何重大問題的時候都是按照蘇共中央的指示,那是由於蘇共是執政黨,這是黨領導的表現。但事實上在列寧時代蘇共從來沒有以黨機關的名義直接向國家機關發出指示,所有的黨指示都是發給在國家機關任職的黨員個人或黨組的。無論國法、黨章或慣例都並不承認黨有權向國家機關發出指示。這點是和今天中國的情形根本不同的。這也就是黨領導和黨專政根本不同的所在。

于光遠對列寧的了解

于光遠在他的讀書筆記中提出一種見解:在十月革命勝利後,根據俄國無產階級專政的經驗,列寧注意到由甚麼組織來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的問題,同時提出「由黨」實行專政和「由包括整個無產階級的組織」實行專政這兩個概念(于光遠不說「實行」而說「實現」,我寧可用「實行」這個詞,但我認為在這裏不必計較這兩個詞的差別),他摘錄了列寧許多話,企圖說明列寧越來越重視這兩個概念的差別;最後,一九二零年底,列寧在「論工會、目前局勢及托洛茨基的錯誤」(以下簡稱「論工會」)這篇演說中明確說出,在當時蘇聯的條件下,無產階級專政只能由黨來實行,不能由包括整個無產階級的組織來實行。于光遠並且認為這是一般的規律:任何無產階級國家都要先由黨來實行專政,然後過渡到由整個無產階級來實行。

讓我們檢查一下,看于光遠的解釋是否符合列寧的原意。

首先,必須指出:于光遠所摘錄的列寧那些話,沒有一句原文是說無產階級專政「由黨」來實行的,沒有一句說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的組織就是黨(只能是黨,不能是其他組織)。「由黨」,那是于光遠的說法,可以說是他所了解的意義,而並不是列寧本來的說法。「蘇維埃政權的當前任務」書中寫著:「無產階級專政不僅是由被剝削勞動群眾……來實現,而且是由一種組織來實現,這種組織的建立,正是要喚起和發動這些群眾去從事具有歷史意義的創造工作(蘇維埃的組織就是這類組織)。」(選集第三卷五二○頁)這裏列寧明明白白地說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的組織是蘇維埃,沒有說是黨。「左派幼稚病」書中的話更清楚:「專政是由組織在蘇維埃中的、受布爾什維克領導的無產階級實現的」(選集第四卷二○三頁),不是說由黨實現。在共產國際第二次大會上關於共產黨的作用的發言中,他說無產階級專政要由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少數來領導,也就是由黨來領導--說的是黨領導,不是由黨實行專政(全集第卅一卷二○六至二○七頁)。最後,在于光遠特別注重的「論工會」那篇演說詞中,列寧也沒有說專政由黨實行,只說專政由無產階級的先鋒隊實行(選集第四卷四○三至四○四頁)。于光遠認為這裏所說的先鋒隊等於黨。大家知道,把共產主義的黨和無產階級先鋒隊當作同一個東西,現在已成為相當普遍的習慣;但並非任何場合都如此。列寧在那次演說中顯然不把它們當作同一個東西。怎見得呢?列寧那演說詞中有如下的話:「可以說黨是把無產階級的先鋒隊吸收到自己隊伍中來的,而這個先鋒隊就實現著無產階級專政。」如果先鋒隊等於黨,豈不變成列寧說黨把自己吸收到自己裏面去了嗎?共產主義的黨是無產階級先鋒隊的組織,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第一,未必全體先鋒份子都在黨裏面,又未必全體黨員都是真正的先鋒份子;第二,先鋒隊除了在黨這個先鋒隊的特殊組織裏面,還可以同時也在其他組織裏面,例如在蘇維埃。所以,說專政由先鋒隊實行,不等於說專政由黨這個組織實行,更不等於說只由黨實行。

別人提出黨專政還是階級專政這個問題的時候,列寧並沒有根本反對黨專政這個說法,這點可從「左派幼稚病」和列寧在共產國際第二次代大上的發言中看出。于光遠就由此斷定列寧承認當時蘇聯實行著的是黨的專政。不錯,列寧沒有根本反對這種說法。但現在的問題是:列寧認為(或者同意)無產階級專政只由並且只能由共產黨這個組織來實行,而不由並且不能由其他組織來實行嗎?只要把列寧的話仔細看看就不難看出,答案是否定的。列寧在共產國際第二次代大上的演說只說黨的領導怎樣絕頂重要,絕對沒有說無產階級專政只由黨來實行,連一點類似這樣的話的影子都沒有,這點太明顯了。至於「左派幼稚病」一書,裏面固然很詳細地說明黨在整個無產階級政權機構中的重要地位和實踐中的重要作用,但同時也很清楚地說明了蘇維埃和工會等其他組織在政權機構中的重要性,所以同樣不允許得出專政只由並且只能由黨來實行這樣的結論。列寧的意思很明顯是:當時蘇聯存在著的專政既是階級的專政,又是黨的專政;專政既由黨實行,又由蘇維埃和工會等組織實行;既由領袖實行,又由群眾實行;既從上面來發動,又從下面來發動。正因為如此,他才譏笑德國的「左派」共產黨人對整個問題的提法和見解都根本是糊塗可笑的,「猶如爭辯究竟是左腳還是右手對人更有用一樣」(選集第四卷二○五頁)

專政的「主體」

因為不能根據「左派幼稚病」書中的話直接證明列寧說俄國的無產階級專政只由黨來實行。于光遠就轉個彎,摘錄書中幾句話,指出這些話統統暗含著把黨當作實行專政的「主體」的意義。只要讀者接受了只有黨才是專政的主體這點結論,自然很容易自己再推論下去:既然如此,實行專政的也就只有是黨了。靠這辦法,于光遠就把他所不能證明的結論(列寧說無產階級專政只由黨來實行)暗中塞給讀者了。可惜,關於「主體」的論斷也一樣是站不住的。

于光遠摘錄了下面幾句話:「在我國,任何國家機關未經黨中央的指示,都不得解決任何重大政治問題或組織問題」,「黨直接依靠工會來進行自己的工作……黨就是通過這個機構同本階級和群眾密切聯系的;階級專政便是在黨的領導下通過這個機構來實現的」,「我們認為光通過工會來聯系群眾是不夠的……實踐創造了一種非黨的工農代表會議……利用它來考察群眾的情緒:接近群眾,滿足群眾的需求,從群眾中提拔優秀的人才擔任管理國家的職務等等」,「黨的全部工作當然是通過蘇維埃來進行的」。然後,于光遠說:「在這些句子裏面,去『依靠』,去『利用』,去『通過』的,都是黨。因此可見,黨是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的主體。」

不錯,這些話統統表明列寧把黨當作無產階級專政的主體(其中頭一句話的翻譯有錯。我在前面已經指出過)。但現在的問題是:這些話能表明只有黨才是專政的主體,其他一切都不是嗎?顯然不能。所以,于光遠想靠這些轉彎抹角的辦法證明列寧說無產階級專政只由黨來實行,仍然沒有成功。其實,他接著引用的另一句,而且是概括性的話,「專政是由組織在蘇維埃中的無產階級來實現的,而無產階級是由布爾什維克共產黨領導的」,已經明明白白推翻了他的論斷,說明了整個無產階級和蘇維埃都是專政的主體。他只好硬來曲解,說:「這句話還沒有能夠充份表達在俄國當時具體條件下只能由黨來實現無產階級專政而不能由包括全體無產階級的組織來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的意思。」豈止「沒有能夠充份表達」,根本是否定了!

請問:如果只有黨才是無產階級專政的主體,那麼,蘇維埃是甚麼?工會是甚麼?黨外勞動群眾是甚麼?難道他們都是專政的客體,也就是專政的對象嗎?或者,他們只是專政的死的基礎,沒有活動能力?只是純粹受黨操縱的「傳動裝置」,毫無主動性,能把這種見解強加給列寧嗎?

列寧沒有根本反對「黨專政」這種說法,沒有說這種說法不能用,這點要從當時討論問題的具體情況中找解釋。當時工人運動遇到一股無政府主義潮流的障礙(這潮流是對第二國際機會主義的反作用),列寧在同一些無政府主義或半無政府主義的革命者討論問題,他們輕視黨的領導作用,或者想根本不要黨。為了消除他們的錯誤觀念,使他們明白黨在無產階級共產主義事業中的重要性,列寧必須特別強調黨的作用。既然無產階級全部革命事業都離不開黨的領導,在實行專政的時候也一樣,列寧就不反對說無產階級的專政也就是黨的專政這種說法,反而利用這種說法來幫助那些受無政府主義思想影響的革命者了解黨的必要性。當時情況和我們今天的情況大不相同:當時並沒有一個黨一面執行著無產階級專政的職能同時又真正實行著黨專政(就是把無產階級群眾排斥在政權機關之外),並沒有這樣的實例,也沒有人在理論上提出這個問題。因此,列寧才沒有按照「專政」的嚴格意義來指出俄共所實行的並不是黨專政,沒有指出「黨專政」的說法不正確。但我們今天必須了解這種差別。必須了解列寧默認「黨專政」這說法的時候,是按照「專政」這詞的不嚴格的、放寬了的意義的。我們應當推斷列寧自己知道這點。正因為他知道,所以他自己從來不說蘇維埃政權是黨專政,或者在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時期必須實行黨專政之類的話。當時共產國際的正式文件也從來沒有這種說法。當時的蘇聯憲法更沒有規定全國要受共產黨領導--憲法上根本就沒有提到黨。但今天的情形不同了。蘇聯共產黨和國家已經墮落了幾十年,完全變成了官僚的機構,蘇聯、中國以及許多由共產黨執政的國家都實行著以共產黨為核心的特權官僚層對勞動人民的專政,這種專政的罪惡真是說不完、寫不盡,勞動人民正在向壟斷政權的共產黨把政權爭奪回來--在這種情形下,不注意列寧所容忍的「黨專政」的說法和真正的黨專政的含義怎樣不同,而繼續隨便使用黨專政這個詞,大談列寧主張或同意黨專政,那就是曲解列寧的話來替官僚專政辯護,給社會主義民主運動增加障礙。

黨、工會、蘇維埃

于光遠認為列寧主張黨專政,他的主要根據是「論工會」那篇演說詞裏面的幾句話。他認為,列寧研究「由誰來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的問題」所得的結論:在這裏最明確地表達了出來。在列寧那演說的開頭部份,有四處說無產階級專政不能或不是由「包括全體產業工人的組織」(或說「包括整個無產階級的組織」)來實行,有兩處說是由或只能由先鋒隊來實行(參看選集第四卷四○二至四○四頁)。在于光遠看來,這裏所說的先鋒隊就是共產黨。他覺得這六句話足夠證明列寧認為無產階級專政只能由黨來實行,而不能由包括全體無產階級群眾的組織來實行了(這裏所談的自然限於無產階級專政的初期,而不包括共產主義快要完全實現的晚期)。所謂不能由「包括整個無產階級的組織」來實行,按照于光遠的了解,是說既不能由工會來實行,也不能由蘇維埃式的正式國家機關來實行。總之,像中共現在這樣或斯大林時代的蘇共那樣實行黨專政,讓政權抓在黨的手裏而不是在名義上的國家機關手裏,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所以也就在原則上是完全正當的。于光遠並沒有說得這樣鮮明,但稍微有點頭腦的人都可以看出這是他真正的意思。王希哲也同意他的見解。

我在前面已經指出,于光遠認為列寧說專政只能由先鋒隊來實行等於是說專政只能由黨來實行,是了解錯誤,是欠缺理由的。現在我要指出他更多的了解錯誤的地方。

首先我要指出,列寧說專政不能由「包括整個無產階級的組織」來實行,所指的只是工會,完全和蘇維埃或其他組織無關。「包括整個無產階級的組織」,在蘇聯只有一個,就是工會。列寧那篇演說是專門討論工會問題的。當時蘇共裏面為工會問題發生了大爭論,一九二零年十二月卅日在莫斯科舉行一次大規模的辯論會,作為全黨普遍討論的開始,上述演說就是列寧出席那次辯論會發表的。列寧的演說一開頭就說明,工會「在無產階級專政的條件下幾乎包活了全體工業無產階級」。並且說,「這是最基本的思想」,一定要「從這一點出發」(參看選集第四卷四○二至四○三頁)。他以後談到「包括全體產業工人的組織」,就是指工會,而不是其他組織。至於「包括整個無產階級的組織」,含義也完全一樣,只是措詞不同而已。這兩個短語決不是指蘇維埃之類同樣也包括了整個無產階級(除了整個無產階級還包括其他勞動人民)的組織。在俄文原文,「包括整個無產階級的組織」這個短語是由三個字組成的,即「包括全體的」(或譯「人人有份的」)、「無產階級的」和「組織」(POGDOVNAYA ORGANISATIYA PROLETARIATA參看全集俄文本第四十二卷二○三至二○五頁)。直譯起來應是「無產階級的包括全體的組織」。他的含義很明顯,指只包括無產階級而不包括其他群眾的組織。因此他只可能指工會,不可能指蘇維埃。如果「包括整個無產階級的組織」不但指工會,同時還指蘇維埃,那麼,根據「無產階級專政不能由包括整個無產階級的組織來實現」和「只有……先鋒隊才能實現這種專政」兩句話,就可以斷定列寧認為無產階級專政不能由蘇維埃來實現,也就是證明了列寧認為必須實行黨專政。但這種了解恰恰是錯誤的。這種了解同列寧太多的言論衝突,同太多的事實衝突。列寧認為必須由黨來實行無產階級專政,但並不認為只由黨來實行,並不認為黨是實行專政的唯一組織,所以他並沒有主張黨專政。

于光遠在他的讀書筆記中說:「由於蘇維埃不是無產階級一個階級的組織,無產階級專政就應該由像工會這樣廣泛的無產階級組織來實現」(百科知識,一九七九年第一輯卅四頁)。這話純粹代表他自己的見解,完全不是列寧的見解,在列寧言論中找不到絲毫根據。但這句話在他論証列寧主張黨專政的程序中是有決定性作用的。他先輕率地宣佈(不是正面宣佈,而是用上引那句話把這意思暗中夾帶在裡面塞給讀者):不能由蘇維埃來實現無產階級專政,應該由工會來實現。然後引證列寧的話來證明這點暫時還做不到,工會還不能擔當這個責任, 勞動群眾還不能全體都來參加管理。這樣,就只剩下黨來實現專政了—–必須實行黨專政就得到證明了。我現在必須指出的第一點是:「由於蘇維埃不是無產階級一個階級的組織」,所以不能由蘇維埃來實行無產階級專政,這個關鍵性的論斷,既不是列寧的意見 (于光遠完全沒有證明這是列寧的意見, 這根本是做不到的),本身又根本不合理。在當時蘇聯這樣經濟落後的國家,無產階級只佔人口中一個很小的少數,無產階級必須得到廣大的半無產階級群眾(主要是廣大的貧農群眾)來支持,才可能實行專政。這些半無產階級群眾(也就是小資產階級的下層),在社會上沒有穩定的經濟基礎,沒有獨立的歷史利益,因而也沒有獨立的堅定的政治立場,他們若不跟資產階級走,就只能跟無產階級走, 因此可以爭取他們來支持無產階級專政。在俄國,起初是工人和全體農民一同參加蘇維埃,然後, 從一九一八年夏天起,貧農在工人領導下起來反對走資本主義道路的富農,蘇維埃裡面只剩下了工人和貧農, 於是蘇維埃政權的無產階級性質更明確了。 這些道理和事實早已成為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常識,列寧不知談到過多少次,例如著名的「無產階級革命和叛徒考茨基」一書中就有詳細的說明, 像于光遠這樣的理論家自然是非常熟悉的。 但他居然說—–啊, 不對,是暗示—–不能由蘇維埃來實行無產階級專政,而且拿出類似考茨基當年攻擊蘇維埃政權的理由來:「由於蘇維埃不是無產階級一個階級的組織」!他太熱心於替共產黨的黨專政辯護以致於頭腦發昏了。 他竟把十月革命史(十月革命根本就是蘇維埃奪取政權)、「被剝削勞動人民權利宣言」(這個歷史性文件劈頭就說:「宣佈俄國為工農兵代表蘇維埃共和國。 中央和地方全部政權屬於蘇維埃。」 )、蘇俄憲法以及列寧無數次談到蘇維埃掌握政權的話統統抛到腦後去了,以為當年的蘇維埃像今天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那樣純粹是共產黨手中的橡皮圖章。其實, 就在于光遠特別注重的「論工會」 那篇演說詞中, 列寧也清清楚楚地指出: 執行無產階級的國家職能「必須通過一系列也是新型的特別機關, 即通過蘇維埃機關」。(選集第四卷四零三至四零四頁)

第二點,于光遠暫時肯定的必須由工會來實行專政這個結論(他暫時肯定這點,只是為了隨後再推翻它),也和列寧以及當時蘇共的正式立場大不相同。 列寧固然認為,在無產階級專政之下,工會應該執行一部份國家職能,應該參加實行專政,應該「 國家化」 , 但工會不能直接掌握政權,不能掌握全部政權,不能成為國家機關, 不能代替蘇維埃 —— 這是「論工會」這篇演說的中心思想,也是在那場關於工會問題的爭論中整個列寧派的中心思想。 于光遠恰恰站到列寧的反對面去了。

工會之所以不能成為國家機關, 不能直接實行專政,並不是由於工會是「無產階級全體的組織」,裡面包括的群眾太多了,連落後的工人也包括在內。 于光遠認為原因在這裡,並且以為列寧也是這樣看,那是他的誤解,是他的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成見。 那麼, 真正的原因在那裡呢? 原因在於工會的本質: 工會的本質不是國家機關。 在「論工會」的開頭部份, 列寧說得很清楚。 雖然「在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的整個過程中,工會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雖然 「 它是當權的、 統治的、 執政的階級的組織, 是實現專政的階級、行使國家強制的階級的組織」,但是,「不是國家組織, 不是實行強制的組織, 它是一個教育的組織……是學習管理的學校,是學習主持經濟的學校,是共產主義的學校。」(選集第四卷, 四零三頁) 在蘇聯,蘇維埃才是國家機關,無產階級專政由蘇維埃實行。

在俄國,一九一七年二月革命後工會運動才得到廣大的發展 (一九零五年革命期間也曾經有廣大的發展, 但革命失敗後大大低沉下去了)。 那時還有另一種更強大的工人組織,就是蘇維埃。 工會是每種職業或每一企業單位的工人分別的組織,它的作用是爭取工人切身的經濟利益以及對各企業單位的經營施行監督 ( 這裡說工會,連工廠委員會也包括在內了,工廠委員會起初是一種獨立的組織)。蘇維埃則代表和領導著整個工人階級(首先是整個城市,然後是全國)進行階級鬥爭,一開始就有鮮明的政治性質,是整個工人階級的政治代表的組織,並且實際上掌握了部份的國家權力。十月革命的本質就是蘇維埃把全部政權奪取過來。因此,很自然地,革命勝利後蘇維埃就成為正式的國家機關。至於工會,除了原有的作用以外,革命勝利後還增加了參加經濟管理和國家管理的作用。許多同工人有密切的關係的國家職能都由工會擔任了,例如工資和生產定額的規定,勞動保險工作,勞動紀律的維持,動員工人參加紅軍,向國家機關提供幹部等等。但是工會機關沒有同蘇維埃合併起來,沒有成為正式的國家機關。蘇維埃和工會都是吸收全體工人參加的(蘇維埃除了吸收工人之外,還吸收其他勞動人民參加),但由於各有不同的歷史起源和成份,各有不同的政治水平,所以它們的職能也不相同。

蘇維埃本來是工人階級的統一戰線組織,凡是以工人階級為基礎的黨派都參加在內,而用民主方式互相競爭領導權。十月革命勝利後不久,俄共以外的各黨派都因支持反革命行動而被逐出蘇維埃了,俄共變成蘇維埃裏面唯一的政黨。從那時起,蘇維埃政權實際上也就是俄共黨的政權。但蘇維埃和黨對政權的關係到底還是不同的。蘇維埃是正式的國家權力機關,由全體勞動人民選舉產生,向全體勞動人民負責,實行國家的強制作用。黨不是政權機關,不是全體勞動人民的正式代表的組織,而是先鋒隊自己獨立的組織:黨不正式向全體勞動人民或整個無產階級負責,反過來也無權強制勞動人民或無產階級服從。黨的作用是領導,也就是爭取人民的信任,然後憑這種信任由黨員去擔任蘇維埃內的職位,代表人民執政。黨對工會以及其他群眾組織的領導,也同樣是以取得那些組織內的群眾信任為基礎的。

黨專政有無必要的問題,是黨和國家之間的關係的問題。俄共內部在一九二○年底到一九二一年初所爭論的,是工會和國家之間以及工會和黨之間的關係,不是黨和國家之間的關係。所以,像于光遠那樣,希望從這場爭論中對黨專政問題得到新的或特別清楚的了解,希望在這場爭論中看到列寧對這問題新的或特別明確的意見,那根本是摸錯了門路。不過,在這場爭論中,列寧也涉及了一點黨和國家的關係,而那時他的言論是同我這裏的說明相符的。例如,列寧在「再論工會、目前局勢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錯誤」一文中,是這樣描寫國家、黨和工會各自的特點:「國家,這是國家強制的領域。只有瘋子才會放棄強制,特別是在無產階級專政時期。採用『行政手段』和以行政人員的身份來處理問題,在這裏是絕對必需的。黨呢,黨是無產階級的直接執政的先鋒隊,是領導者。開除黨籍而不是強制,才是特殊的影響手段,是純潔和鍛鍊先鋒隊的手段。工會是國家政權的蓄水池,是共產主義的學校,是學習主持經濟的學校。在這一領域內,特殊而主要的不是管理,而是『中央』(自然也是地方)『國家管理機關、國民經濟和廣大勞動群眾之間的』『聯系』 (我們黨綱經濟部份中關於工會問題的第五條是這樣說的)。」(選集第四卷四五七頁,譯文略有修訂)這是黨領導著無產階級實行專政的情形。

如果一個黨實行黨專政,以黨本身的資格強制全體社會成員(即人民)服從,它就實際上變成國家機關,或者變成貴族統治等級了。現在中國憲法上所規定的中共地位正是這樣。中共用行政方式直接操縱國家機關,這最明顯不過地表現出中共黨機關實際上是國家機關的一部份,而且是主要的部份。但是,即使中共按照許多人所希望那樣,放棄由黨委直接指揮國家機關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方式,只要中共仍舊壟斷政權,不容許人民用合法程序撤換它,或者否決它的政策,禁止其他黨派同它競爭執政地位,它就仍然是實行著黨專政,中國仍然沒有民主。

黨專政是禍根

于光遠替黨專政(亦即替中共約政治壟斷權)辯護是不遺餘力的。他從各方面曲解列寧,製造黨專政不可避免的理論之後,還害怕人民對這反民主的制度懷著反感,所以他再擺出一副「科學」的面孔,說道:「既然是不可避免的東西,就根本無所謂好與不好。好與不好這樣的判斷,是不能用來形容客觀的必然性,不能用來形容規律性的。科學的任務是研究這種規律性,按照事物發展的規律來確定我們主觀上應該怎樣對待客觀世界。」他沒有想到,他這種巧辯恰恰暴露出一個大弱點。我要問他:既然黨專政是「不可避免的東西」,是「客觀的必然性」,「根本無所謂好與不好」,那麼,何必還要在憲法上明文規定中共享有專政的特權,何必還要用刑罰阻止人們反對呢?取消憲法上那些條文,取消對勞動入民行使民主權利的一切法律限制,讓黨專政「不可避免」地自動實現豈不更好嗎?于光遠是否同意這樣做呢?他為甚麼不主張這樣做呢?列寧時代的蘇聯正是對勞動人民參政絲毫沒有法律上的限制,反而用法律加以促進的,為甚麼于光遠和整個中共不效法這個榜樣呢?

黨專政是一種政治制度。把一種政治制度說成是「根本無所謂好與不好」,那是根本不科學,根本違反馬克思主義的。一種政治制度只能對其一階級或某一階級之中的某一階層是最好的(最充份維護它的利益),對其他階級或階層就不那麼好,或者根本是很壞的。曾被扣上「反黨」罪名慘受迫害的數以萬計的人士,尤其是中共黨外的人士,一定不難明白:黨專政決不是「根本無所謂好與不好」,黨專政實在壞得很;于光遠的見解是不科學,不真實,經不起實踐檢驗的。于光遠拿「不可避免」來替黨專政辯護,這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方法,而是黑格爾和黑格爾的右派門徒的思想方法。我們馬克思主義者懂得:雖然凡是實際發生了的制度,一定有它發生的道理,因而可以說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同的社會集團對這制度要作出不同的評價(好或不好),這也同樣是不可避免的。我們還懂得:任何一種政治制度都要滅亡,而任何少數人專政的制度的滅亡都一定要經過社會鬥爭,經過它的反對者向它的擁護者激烈鬥爭,把它的擁護者打倒。

在一黨專政的制度之下,根本不可能有民主,人民根本不可能對那專政的黨和它手中的國家機關實行有效的監督。當那個專政的黨採取此較開明和開放的政策的時候(大概是在政治局面此較穩定的時候),人民某些輕微改良的意見會被專政黨採納,但任何重大的批評和反對意見,至多只能使那專政黨報以「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的態度。因為國家機關牢牢抓在專政黨的手中,人民根本沒有合法途徑去否決專政黨的政策,更沒有合法途徑把那專政黨在國家機關中的人員撤職,推舉其他黨派來執政。當那專政黨採取嚴厲的專政政策的時候(只要它的特權地位感受到認真的威脅,就一定會這樣做),任何提出反對意見的人都會在「反黨」的罪名下受到殘酷鎮壓。想要民主,首先就要確立國家主權屬於全體人民這個最高原則,因此就要廢除一黨專政,還政於民。于光遠一面極力替一黨專政辯護,一面又大談民主,如果不是虛偽,至少也是自相矛盾。

一個本來是代表勞動人民的革命黨,一旦取得黨專政的地位,就變成了既得利益的少數集團,變成新貴族,它的思想、感情等等也一定跟著變成和勞動群眾大不相同了。這是社會地位決定意識的規律所決定的。革命黨在革命勝利後實行一黨專政,理論上的根據是先鋒隊決定一切:先鋒隊有權指揮群眾,群眾必須無條件服從先鋒隊。如果說黨是群眾的先鋒,那麼黨內的領導集團也是全黨的先鋒,黨的領袖(例如黨的主席或總書記)又是領導集團的先鋒。所以,從無產階級或勞動人民必須無條件服從黨出發,最後必然得出全黨全民必須服從一個大領袖或一個很小的寡頭領袖集團的結論。這樣,民主的原則就被徹底推翻,領導者變成統治者、壓迫者,一種等級森嚴的專制制度就建立起來了。這種專制制度不但帶有過去資產階級或地主階級專制制度一樣的禍害,而且,由於它以財產國有化為基礎,它所掌握的權力更大、更集中,所以它的專橫、殘暴、腐化的程度甚至超過有產階級的專制制度,它所造成的禍害也更大。中國、蘇聯和許多斯大林主義共產黨專政的國家的人民,已經從本身的痛苦經驗中知道了這點。

無產階級專政和一切有產階級的政權不同,它是多數人(全體勞動人民)對少數人(剝削階級)的統治,目的是消滅階級差別,消滅一切社會不平等,同時也消滅政治權力(國家),而實現共產主義。只有達到這個目的,勞動人民才得到徹底解放。由於無產階級專政是多數人對少數人的統治,而且它的目的是最後消滅政治權力,所以它一開始就要盡量削減那「凌駕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與社會脫離」的特殊的國家機關(官僚、警察、常備軍……),用勞動人民本身的組織代替它,並且採取種種辦法防止公職人員變成騎在人民頭上的社會主人。這就是說,無產階級專政應該一開始就比最民主的資產階級民主制更民主得多。在無產階級專政成立的初期,由於勞動人民還缺少管理公共事務的經驗,甚至欠缺足夠的文化水平,所以法律上規定了的種種民主制度,在實際上還不能馬上完全實現,實際執政的還不是全體勞動人民,而是勞動人民的先鋒隊。人民普遍參加公共事務的管理,國家的消亡,只能逐步實現,這是不可避免的過程。但一黨專政決不是無產階級專政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一個階段。任何民主政制都包括承認人民有組黨的自由。有產階級的民主制都承認這種民權。無產階級專政毫無理由反而實行一黨專政。一黨專政表示剝奪勞動人民的民主權利,阻止國家的消亡,保衛舊制度的殘餘,甚至替剝削階級復辟製造機會。所以,一黨專政不是無產階級專政的一種正當形式,而是一條禍根。

民主政治是離不開組黨的自由權的。只有通過政黨組織,社會上各個不同的利益集團才能夠把他們的要求和政策形成系統(政綱、主義……),推舉出最勝任的代表人物,保持政治經驗的承續性。對於無產階級來說,政黨的作用尤其重要。因為無產階級在資本主義社會裏處於距離政權最遠的地位,普通無產者是最難於參加政治活動和吸收政治經驗的,所以比有產階級更需要通過政黨活動來達到政治的覺悟。無產階級這種不利地位,並不因推翻資產階級統治而立即完全改變。所以在整個無產階級專政時期黨的作用仍舊是非常重要的。但整個無產階級在利益和思想上並非均勻一致的,其中分成許多層次、集團和流派,因此經常有組成不止一個黨派的需要。歷史事實充份證實了這點。即使在利用國家權力強行維持「一致」的無產階級執政黨裏面,那些非法派別互相鬥爭的激烈程度也不下於正式敵對的黨派。于光遠和許多別人都一面極力維護中共一黨專政的制度,一面呼籲中共「一定要特別注意密切聯系群眾,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真正代表工人階級的利益和意志」,這根本不能算是要求民主,頂多不過是希望中共實行「開明專制」而已。他們所盼望的情況是,群眾只能向中共表達願望,自己卻沒有當家作主的權力。至於在選舉中允許選舉非黨的候選人,即使那候選人真正是獨立競選的人士(事實上向來都只是中共指派或批准的),由於他以個人力量同那有強大組織的專政黨對抗,那也絕無可能動搖中共整個政權,徒然給一黨專政的不民主制度充當一塊小小的遮羞布而已。所以,在今天的中國,只有廢除一黨專政,讓勞動人民有組黨的自由,才算實行民主;只有要求廢除一黨專政,才算真正爭取民主。

黨專政是怎樣產生的

由於斯大林主義的共產黨已經在十幾個國家先後實行一黨專政幾十年,並且宣傳這是無產階級專政或者社會主義國家的正常形式,所以一般人都很容易同意于光遠的見解,以為一黨專政真正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必然形式,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固有主張。我在上文已經根據馬列主義詳細駁斥了這種見解。現在我要略為解釋一下,這些國家的一黨專政制度到底是怎樣產生的。

蘇聯是世界上第一個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也是第一個實行一黨專政的。上文已經說明,在列寧領導的時代,雖然後期共產黨已成為唯一合法的政黨。但是並沒有在法律上規定一黨專政(沒有規定共產黨享有領導國家的特權),也沒有形成一種由黨機關直接指揮蘇維埃國家機關的慣例。第一部規定共產黨享有領導國家的特權的憲法,是一九三六年由斯大林集團頒佈的蘇聯憲法。後來在各國取得政權的共產黨就都跟著斯大林的腳步走。

表面上,從一九一七年十月革命勝利起,蘇聯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沒有改變:國家機關一直是蘇維埃,執政黨一直是共產黨。實際上,自從斯大林當權以來,蘇維埃和共產黨早就名不符實,早已墮落變質了。原先的蘇維埃是勞動人民的民主權力機關,讓全體勞動人民在這組織裏面最普遍、最直接、最有效、最靈活地參加國家管理工作。一切以勞動人民為基礎的黨派都能參加蘇維埃。蘇維埃制度有如下的特點:(一)蘇維埃是公開的階級統治機關,只許不剝削別人的勞動人民參加,不許剝削者參加;(二)選舉區以工廠等勞動人民的工作單位為基礎;(三)選舉的方式由各單位的人民自己規定,(四)蘇維埃代表隨時可以被選民罷免改選;(五)組成上級蘇維埃的代表,由下級蘇維埃選出(這樣才保證實際上可以隨時改選);(六)蘇維埃兼有立法和行政的權力,司法人員也由蘇維埃隨時任免.(這廢除了資產階級民主制的騙人辦法:議員只管用空談愚弄群眾,實際統治權則操在同資本家密切勾結著的行政機關和號稱獨立的法官手中);(七)每一個蘇維埃代表都擔任一種國家管理工作,而且這種工作不斷變換,同時設法吸引全體勞動人民都來參加國家管理工作;(八)蘇維埃開會和改選都很頻密(例如從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到一九一八年七月,不滿一年期間開了四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再到一九一九年十二月又開了兩次,以後每年一次,每次的代表都改選)。俄國共產黨本是領導工人和一切勞動人民的革命黨,黨內實行民主集中制,黨員有組成派別的自由。國家的民主制和俄共黨內的民主制是同時存在而且互相關連的。自從一九三六年改訂憲法以來,蘇維埃已經不是真正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而只是共產黨的外殼,連原先那種組織體制都改變了,成為純粹議會式的機構,只保留了舊的名稱。而共產黨,由於憲法規定它對國家機關和一切人民團體都有絕對的領導權,就再也不是勞動人民的革命領導組織,而正式成為貴族統治等級了。

蘇維埃和俄共黨的墮落變質是同一個過程。蘇維埃起初把俄共以外的黨派驅逐出去,是由於那些黨派參加以武力推翻蘇維埃政權的行動,這並不表示俄共走向一黨專政。後來,由於環境極度惡劣(經濟破產,帝國主義列強在四面虎視眈眈,群眾在長期殘酷鬥爭後陷於筋疲力盡,對政治不再熱心),政治權力才變得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上層執政者手中,俄共黨機關也越來越和國家機關合為一體。本來,蘇維埃內的多黨制事實上不存在之後,俄共黨內部還繼續允許黨內派別存在,這多少代表勞動人民之中的不同意見合法競爭。但一九二一年克朗斯塔叛變事件(有俄共黨員參加)暴露出反革命行動多麼容易發生,俄共又鑑於同時開始施行的新經濟政策必將讓部份復甦的資本主義勢力反映到黨內來,所以決定實行禁止黨內形成派別。但大部份俄共領導幹部畢竟迅速腐化成為特權官僚了。禁止派別這種本來是暫時的規定,恰好成為他們用來壓制黨內少數忠貞革命者最方便的工具。這樣,從一九二三年下半年起(那時列寧已病重,不能工作),民主空氣完全被壓制,蘇聯政治形勢進入反動時代。以後,以托洛茨基為首的革命派(他們一面努力糾正當權派的機會主義政策,一面爭取恢復民主)接連受到打擊,被撤除職務,開除黨籍,驅逐出國,監禁,流放。一九三六年的所謂斯大林憲法,正是代表早已確立了的反動官僚統治的新法制,是蘇維埃民主制的正式否定。緊接著,斯大林派官僚就把整代的老布爾什維克殺光。誰只要透過斯大林派官僚的謊話和種種假冒的名義去觀察真實的歷史事實,就不難看出:從蘇維埃民主變為一黨專政,並不是甚麼列寧主義的邏輯結論,而是個突變、質變的過程,中間隔著一條千百萬人的鮮血匯成的河流。

以斯大林為代表的寄生在國有財產制度身上的新官僚統治層,由於它不是一個階級,不佔有生產資料,不能像資產階級那樣在社會生產過程中取得它的收入,並且再生產出它的特權地位,所以它必須好像封建貴族那樣直接依靠法律的強制來保障它的統治特權,必須摧毀民主制。如果它讓蘇維埃民主的體制保存下來,在群眾消沉的時候它無疑可以篡奪並保持統治權,但一旦群眾重新對政治積極起來,就會通過合法途徑把它撤換。所以,一黨專政並不是無產階級專政本來需要的制度,而是無產階級專政發生反動的結果,是篡奪了無產階級群眾的權力的新官僚層出於本性所必需的制度。這個官僚層的專政,從它還維持無產階級革命的最大成果(即國有財產制)這方面看來,亦即在社會經濟意義上,它仍是代表無產階級的政權,仍是無產階級專政的一種形式(變態的、不健全的形式),正像資本主義社會裏的法西斯專政和軍事專政仍是資產階級專政一樣。但在直接的政治意義上,它卻不是無產階級本身的專政,而是官僚層對無產階級的專政了。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陸續在十幾個國家建立起來的那些無產階級政權,都模仿墮落以後的蘇聯政制,所以從頭起就實行一黨專政。在這些國家執政的共產黨,雖然自稱信仰馬克思列寧主義,其實是信仰斯大林主義,即工人國家的官僚統治層的意識形態。他們之所以如此,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第一,他們的國家一般是落後國家,欠缺民主的傳統。第二,他們的黨本來都是墮落後變為蘇聯官僚的工具的共產國際的一部份。第三,他們取得政權一般都依靠蘇聯幫助,有些甚至主要靠蘇聯武力的支持。第四,在建立新政權的過程中,工人階級發動的程度不高,比俄國革命差很遠。這四個特點對於中共也大致適用。不過,中共在一九三七年至一九四九年的革命過程中依靠蘇聯的幫助不大,主要是獨立戰鬥,而上述第四個特點卻在中共身上特別鮮明。中共在革命勝利前足足有二十二年是以農村為基地,擔任農民革命軍的領袖,同工人的聯系極為薄弱。這個經歷使它慣於以指揮官對待士兵的態度對待群眾,而不承認群眾有最高的主權。這經歷同時使它充滿小資產階級思想,對馬克思主義這種工人階級的革命理論不能真正了解和全部接受。雖然在重要關頭它可以超越多年持有的小資產階級的革命目標的限度,提早實行模仿蘇聯的社會改革,因而把它的政權變成工人階級政權,但它始終欠缺真正科學社會主義的遠大眼光,所以不能按照巴黎公社和蘇維埃的原則建立它的政權,只能建立斯大林式的官僚專制,並且極力壓制民主化的要求。

根據上面的分析,我們的預測同于光遠恰恰相反。將來有更多的無產階級革命勝利的時候,只要工人階級的獨立作用更大,而且由真正馬克思主義的革命黨擔任領導,新建立的無產階級專政就會不再是一黨專政的官僚化政權,而是蘇維埃式的無產階級民主政權了。尤其是到了革命在富於民主政治傳統的先進資本主義國家勝利的時候,這種前途簡直是不可避免的。那時,原已存在的各國共產黨官僚專政也會迅速被工農群眾推翻了。

走向社會主義民主的道路

中國必須走向社會主義民主化,這至少在口頭上已經是全國公認的方向了。至於具體的道路,則議論紛紜。這一切議論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希望中共逐漸開放民主,不論是全靠中共自動自覺還是要靠群眾加以或多或少的壓力--這就是改良的道路。另一類是認為必須經過突變、跳躍,也就是必須經過反官僚專制的政治革命。究竟哪一條才是實際走得通的路,上文全部分析已經包含了答案。既然從無產階級民主制變為官僚層的一黨專政是經過了反動突變,那麼,反過來,從一黨專政變為無產階級的民主制自然也要經過革命突變。如果那代表少數人的既得利益已經實行了二十幾年(從一九五七年算起)無比專橫的統治的中共黨可能自願放棄統治特權的話,人們也應該希望資產階級和地主階級接受和平漸進的社會主義改革了。那麼,全部馬克思主義和人類全部革命經驗都可以拋到垃圾堆上去了。

中國人民在二十幾年裏,尤其是所謂文化大革命以來,飽受毛澤東一幫所搞的假革命真反動的殘酷鬥爭之苦,現在渴望和平安定建設的生活,暫時不那麼容易再接受任何革命的道路,這點是不難理解的。但善良的願望不足以構成真正的出路。否則就用不著科學研究了。對那些出於真誠善意而提出種種民主化方案希望中共採納實行的人們,我要說:既然你們相信中共有民主化的誠意,那麼,請你們要求中共立即修改憲法,並且採取一切實際行動來放棄一黨專政的特權,把最高主權還給全體人民吧。如果中共自己肯這樣做,沒有任何力量或任何困難能夠阻止它的。如果它相信只有它的領導才是正確的領導,相信人民擁護它的領導,那麼,也就應該相信,在放棄一黨專政的特權之後,它仍會在真正民主的競選中獲勝,繼續執政。只有取消一黨專政,讓勞動人民有充份的黨派自由,才是真正民主化的開始,正像下水才是真正學游泳的開始一樣。如果有人拿著皮鞭和棍子站在水池邊上,拼命把一切打算下水的人打走,盡管他自稱是第一流的游泳教師,他也實際不是教人游泳的。

發表迴響

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

WordPress.com 標誌

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com 帳號。 登出 /  變更 )

Twitter picture

您的留言將使用 Twitter 帳號。 登出 /  變更 )

Facebook照片

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 登出 /  變更 )

連結到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