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主權歸人民 勇敢奮鬥跨九七
先驅社(葵青區議會葵興區)競選政綱
候選人──林致良
《先驅》第30期,1994年8月
I. 總綱
1997已經近在眼前,我們香港普羅大眾的處境必將日益近似中國大陸。為了阻止環境的惡化,我們必須與大陸人民攜手奮鬥,爭取全中國的進步。
在香港的迫切目標
(1)加速清除現行法例中一切違反人權和自由原則的規定。
(2)積極促進人民是國家主人翁的意識;徹底清除殖民地臣民思想,和盲目服從專制統治者的思想。促進「中國興衰,港人有責」的意識。在學校和整個社會上積極推行這樣的公民教育。
(3)採取一切有效方法團聚港人的民主力量,發出強大的民主呼聲。積極爭取港人民主自治。堅決要求未來香港特區的政權機構從第一屆起,就由全體選民用人人平等的單一直接選舉方法產生,反對協商包辦,反對基本法所定的反民主政制。
(4)行政機構要向議會負責,議員的提案權不受行政首長限制,反對行政主導。民眾要有罷免權和全民表決權。
在大陸和台灣的迫切目標
(5)廢除侵害人民自由的種種現行法規,從根本修訂國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中的「反革命」一章,集會遊行示威法,勞動改造條例,關於「勞動教養」的規定等。釋放一切政治犯。平反冤案。追究六四屠殺的責任。
(6)切實保障人民的就業權利和職業安全。迅速改善工人、農民和知識份子的生活。限制貧富分化。
(7)保障真正的個民,廢除一黨專政。人民要有充分的政治自由,包括組織工會、農會、政黨等各種團體的自由。一切政黨有權平等競爭。
(10)社會經濟的最高管理權歸於人民大眾。反對官僚命令指揮一切的經濟制度;也反對化公為私,反對讓金錢勢力支配人民生活的制度。
(11)大陸和台灣的統一,要在民主和雙方自願的基礎上實現。台灣居民有權決定自己的前途。
II. 香港政綱細目
甲. 工人
1.訂立起碼工資制,並規定按通脹調整;
2.訂立八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時)而不影響工資所得;
3.取消「418」(註)規定,讓所有工人均受勞工法例保障;
4.訂立解僱補償和失業保障的法例;
5.工人有權委託任何團體或個人為代表向資方談判;
6.港工外勞聯合一致,爭取同工同酬及提高待遇。
(註)根據現行勞工法例,工人為同一僱主工作滿四星期,每星期工作不少於十八小時,才受到勞工法例保障。
乙. 青年及教育
1.立法推行母語教學;
2.反對過份苛細、無理干預學生自由的校規;
3.中學生有組織學生會和討論政治的自由;
4.在學校中有傳播政治訊息的自由;
5.在各級學校,宗教課自由選修;
6.教署應盡速全面推行正確的性教育;
7.政府立即撤消大專學費與成本掛鉤的政策,並將學費暫時凍結在現時水平;
8.學前教育應得到政府全面資助;
9.免費教育延長至十一年。
丙. 婦女
1.修改現行勞工法例,保障在職婦女權益:
(a)實行全薪分娩假,並由現時的10星期增至12星期;
(b)設立配偶有薪分娩假;
(c)設立有薪月經假;
2.政府提供收費低廉而充足的各種托兒服務;
3.政府提供充足的資源,促進以兩性平等為原則的宣傳教育,以糾正社會上對女性的偏見及歧視;
4.婦女有墮胎自由權;
5.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援引至香港,反對任何保留條文。廢除本港現行歧視婦女的一切法律條文。
丁. 環保
1.反對普遍徵收排污費。家庭日常生活排污的處理費用,應由政府經常開支撥出;
2.各種生產及商業性排污的處理費用,應由污染者自行承擔。若污染物不能徹底處理,政府應禁止造成污染的工廠、地盤、商戶、農戶等生產或運作。而政府有責任協助受影響的工人、農戶轉業;
3.反對核能發電;未建停建,已建停產。
戊. 房屋及土地
1.禁止樓花買賣;管制地產商的利潤;
2.改變目前的土地政策,制止更多土地集中在大地產商手中;
3.撥地增建公共房屋及居屋,確保房屋質素,滿足中下階層的住屋需求。反對居屋售價與私人樓宇售價掛鉤;
4.凍結公屋租金五年;全面管制私人樓宇租金。
己. 社會福利
1.社會福利只可增加,不得削減;
2.退休金應由政府預算中撥出,反對政府最近提出的老年退休金計劃。
庚. 稅收及公共開支
1.提高個人入息免稅額以減輕普羅大眾的負擔。免稅額應每年隨經濟增長及通脹調整;
2.實行累進稅,高收入者有責任負擔較高稅率;
3.政府用在教育、房屋、醫療、環保、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的開支,在預算中所佔比例,應與同樣經濟水平的先進國家看齊。使用者所負擔的費用只可減少,不可增加。
III. 葵興區迫切要求
1.反對大幅增加公屋維修費的負擔,維修費用凍結在未加價前;
2.要求加強管理,避免隨時停水停電;
3.改善本區治安,例如盡快加建公屋大閘、電梯內安裝閉路電視;
4.要求政府有關部門盡快檢查及修葺區內護土牆,確保行人安全;
5.加強管制葵興區附近工廠造成的噪音和污染;
6.反對大幅增加街市鋪租;
7.增加區內文、康、體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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