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自由和社會主義——試論中國的用工制度
劉宇凡
新苗試刊第3期(1.8.1986)
中國經濟改革在各個方面都正在大力衝擊著舊有的高度集權的體制。勞動力管理體制也不例外。
中國卅多年來在勞動力管理制度方面實行所謂統包統配制。所謂統包,是指國家對所有城鎮中學或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全部「包」起來,保障他們的就業權利。就業權是明文寫在憲法上的權利,而且不像政治權利那樣純屬空文,而是相當落實的。就業保障權是世界工人運動一直夢寐以求的目標。但是直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資本主義國家能夠真正提供就業保障。尤其是那些長期落後,存在永久的龐大失業軍的資本主義國家,他們的工人一定會羨慕中國工人。不過,如果我們具體分析一下中國的就業保障,我們就會發現它在中國官僚政治下變形變得多麼可怕,就像社會主義已經變形到與極權統治等同一樣。在官僚統治下,權利不是權利,而是首長的恩典。古人說,長者賜,不敢辭。恩典是不能辭的。同樣,中共賜給全國職工的就業權利,也是不可「辭」的。在統包統配之下,即使你不願接受國家分配,要自謀職業,比方說,要當小販,或做小手工業者,國家決不會允許,一定要把你「包」下來。即使經濟困難,國家無法安排就業,那就把你送到農村「落戶」;後來不送了,任由失業也不許自謀職業。這種政策直到一九七八年後才開始轉變。
其次是所謂統配。就業保障本身同就業自由並沒有什麼勢不兩立的地方。但是,在官僚政治下,就業保障就意味就業自由的消失。統配是國家有權把你分配到任何一個地區,任何一個行業,任何一間工廠,以至任何一個崗位;你只有服從分配之權。主管分配的是政府各級勞動部門。如果你是這些部門官僚的親戚朋友,哪你自然會分得優差。否則,你也許會被分配到西藏、新疆等邊遠省份,在那兒「支援邊疆」、「貢獻一生」。你也許會被分配到厭惡性行業如清潔、掏糞,等等。
——某某中學女畢業生被分配到一間死畜處理廠當工人。第一天上工,才知道原來要「處理」的,常常是爬滿蛆蟲的死豬、死狗。「處理」,就是廢物利用,為死畜剝皮拆骨。她不禁為之痛哭。不過,經過黨委書記的「思想教育」,她終於搞通了,明白到「寧要一人髒,換來萬人康」的偉大意義,於是第二天便喜孜孜上班去了——這樣的政治神話在今天大陸報刊仍可見到。可以肯定,這位女孩子一定不是高幹的女兒。
統包統配制實際上把職工當作國家(實即中共)的財產,可以任意調來撥去。中共一直宣稱,統一分配職業正是「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因為這樣可以保證有計劃地根據國民經濟的需要去安排勞動力。然而,卅多年的經驗表明,所謂有計劃,實質無計劃。稍有頭腦的人都知道,要發揮人們的才幹,必須充份尊重個人的興趣、志向和專長。上億職工的職業問題統統由一小撮官僚負責分配,根本就不可能顧及個人興趣和專長,也不可能顧及各地及各行各業以至每個企業單位的特殊需要。在企業來說,勞動部門的官僚常常盲目胡來,企業需要的人,勞動部門不給;企業不需要的人,卻硬塞進來。不過,最痛苦的還是個人。從個人方面來說,盲目分配的結果,是大批人學非所用,用非所學,專業不對口,或者沒有興趣,以至許多專才被投閑置散,蹉跎到老。例如,農林科技人員,全國僅有廿九萬,但是這麼一點人員,竟有一半用非所學(註一)。學自動化的當售貨員,學理論物理的當採購員,大有人在。
問題之所以這樣嚴重,是因為國家的分配是「一紙定終身」。一個職工未分配前,屬國家財產;一旦分配到某企業,便轉而屬該單位所有。這就是有名的「單位所有制」。職工(包括技術人員)無法轉業轉廠,一切都由單位「領導」所支配。要知道,在大陸,企業單位不純粹是經濟或生產組織。單位的小官僚不僅管工資、調級,而且管戶口、管糧油、管計劃生育、管政治、管「教育」、管「學習」……。一句話,無所不管。每一個人必須屬於某個單位,他才能生存。正因如此,單位「領導」對個人享有生死大權。所以,在中共「領導」下的工人階級,實際上並不比封建領主統治下的農奴自由些。倘若你用非所學,用非所長,要轉廠轉業,簡直比飛天還難。
統包統配制不知扼殺了多少人的幸福。其中最可悲的是造成無數夫婦異地而居。至少在七八年之前,夫婦分居兩地,要申請調到一起團聚,簡直難之又難。尤其可惡的是,有時候一些單位「領導」,放著人材不用,但當人們申請轉業轉廠,而上級勞動部門亦已批准,但這些「領導」居然可以「卡著不放」!統包統配制發展到這個地步,真可謂腐朽透頂了。
統包統配的「理論」根據:勞動力公有說
最近引起了熱烈討論的經濟學家馬丁,他所寫的《當代我國經濟學研究的十大轉變》(註二)談到:卅年來政治經濟學只是「簡單地、直接地成為現行經濟政策的附庸、傳聲筒和論證工具」,「一味地為經濟政策唱頌歌」。對於統包統配制也正好是這樣。因為在實踐上不承認個人有就業自由,所以在理論上就炮製了「勞動力公有說」的理論。卅多年來不少經濟學家都以此來為中共官僚的統包統配制辯護。勞動力公有說可以蔣家俊為代表。盡管目前不少經濟學家已改採勞動力個人所有說(雨田、孫浩、張一德)或部份個人所有說(薛暮橋、伍昂),但是,如果仔細讀他們的文章,就會發現,無論雨田也好、薛暮橋也好,他們實際上和蔣家俊沒有根本分別。他們只是說目前時期應承認勞動力屬個人或部份地屬個人所有而已。一旦社會進入更高級的社會主義階段,勞動力還是公有的。所以,他們骨子裡始終死抱住公有說不放,始終準備在將來把工人的人身也「共產」起來。
「勞動力公有說」最清楚的反映了中共的「社會主義」的本來面目,反映了它借社會主義之名,而行官僚極權主義之實。大家知道,勞動力,就是潛藏人身上的勞動的能力,它同人身是不可分割的,就像生育能力同人身不分割一樣。說勞動力屬公有,等於說勞動者屬公有,等於說勞動者失去人身自由,成為社會的的財產,社會得任意支配他,而他卻無權支配自己。
按照公有說的理論,工人階級在廢除了資本主義私有制,把生產資料變成工人集體的財產後,須由工人聯合成集體才能進行生產。而正在這時,工人的地位發生了十分玄妙的變化,簡直比得上最出色的戲法。首先是工人成為生產資料的主人,繼而是每個工人也都成為工人集體的主人。一個工人一旦參與集體,盡管名義上他有三個身份——股東、生產工人、個人,但是實際上他什麼都不是,因為他已把自己的人身條件全部讓渡給集體,也就等於說,他同奴隸實際相差不遠。集體對個人有無限權利(因為個人已屬集體所有),反過來個人對集體要盡無限的義務。中共的辯護士會說,不對,他不是奴隸,因為這個集體是民主的,因此每一個人都有可能通過民主途徑去反映他個人的意願。我們這樣回答:你們的所謂民主,實際是你們中共「領導」下的「民主」,不是真正民主。退一萬步說,即使你們痛改前非,真正實行民主。但是,首先,個人就業問題根本不必而且不應屬於集體決定的問題(這個問題下文會詳細論述。現在只簡單指出,工人組成社會主義集體,決不會而且根本不必讓渡他的人身條件,他的人身自主權只會比他在資本主義時更擴大更真實)。其次,即使集體是民主的集體,但是,要知道,集體不能無所不管,它所能管的只是一般的立法,一般政策等等,每一個人的就業問題是不可能交由集體決定的(不要忘記我們所說的集體一直是在全國平面上組成的工人集體),結果一定是由一個執行機關去單方面分配勞動力。而最後依然是官僚專權。可見,這種公有說的本質,不過是官僚假借工人階級之名以便專工人階級之政而已。你們口口聲聲引馬克思的話去為自己辯護。可是,馬克思不是說過,工人革命後,失去的只是鎖鍊,換來的卻是全世界嗎?然而,在中共統治下,工人為了得到那純屬名義的「主人翁」的堂皇桂冠,所付代價竟是自由的失去!馬克思其實很早就警告過,他所說的社會主義集體,是真正的由人民當家作主的集體,只有是這樣的集體,各個個人才能獲得自由。相反,在「種種冒充的集體中,如在國家等等中,個人自由只是對那些在統治階級範圍內發展的個人來說是存在的……對於被支配的階級說來,它不僅是完全虛幻的集體,而且是新的桎桔」。(註三)
資本主義的就業自由
為什麼工人一旦組織成為集體,聯合佔有生產資料,每個工人就必須向集體讓渡自己的人身權?蔣家俊並沒有立即就這個問題作出回答。他像許多「理論家」一樣,先把這個人類歷史中個別階段的個別問題,突然上升為全部歷史的根本規律的問題。他說,要進行生產,必須把生產資料和生產者結合起來。只有生產者而沒有生產資料(工具、土地、廠房、機器……),是不可能進行生產的。以上這些都十分確。但是,他繼續說,「勞動力和生產資料只有在共同的基礎上才能結合起來」,「勞動力所有關係一般是隨著生產資料所有關係的改變而改變的」。(註四)換句話,生產資料屬誰,勞動力便也屬誰。跟著他便以歷史「為證」。他說,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生產資料都分別屬於奴隸主、封建領主和資本家,因此奴隸、農奴、僱佣工人也都分別屬於奴隸主、領主和資本家所有。
蔣家俊不知道,當他這樣說的時候,實際上把三種先後的社會制度都說成是奴隸制度。因為只有在奴隸制下面,奴隸主才既佔有生產資料又佔有奴隸的人身(所以奴隸不被視為人,而是工具,只是這種工具碰巧會說話而已)。領主雖支配農奴人身,但已不能佔有農奴的人身。農奴不准自由遷徙,以及需付出無酬力役;但是,究竟他還可以有自己的家庭,可以有自己的經濟活動。到了資本主義社會,僱佣工人更是在法律上正式取得人身自主權,他們誰也不屬,只是屬於自己所有。工人的這種人身自主權,是資本主義生產的必要條件之一。馬克思早就說過,「在資本主義社會,物質的生產條件以資本和地產的形式掌握在非勞動者手中,而人民大眾則只有人身的生產條件,即勞動力」(註五)。資本家佔有生產資料,但並不佔有勞動力;工人佔有勞動力,但不佔有生產資料。資本家要進行生產,必須聘請工人;工人要吃飯,必須出賣勞動力,因為沒有自己的土地、也沒有自己的機器。於是勞動力的供應和需求產生了。但是資本家購買工人的勞動力,並不是一次過買去。如果是一次過買去,他就是購買奴隸而非僱佣工人,但資本家要的是僱工人而非奴隸,因此他只是逐月地買(更通俗地說,是租入),在工人方面來看,他只是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使用權,勞動力的所有權始終握在他手上,因此他可以在契約期滿時收回自己的勞動力,向老闆辭職。從老闆方面看,他同樣也可以辭退工人。資本家是不歡迎奴隸的。奴隸是無所謂辭退的,但資本家所需要的勞動力,乃是需要時可以大量購入,不需要時可以大量辭退的勞動力,而不是終身跟隨主人的「忠僕」。換句話,他需要的是能夠隨時依據市場的起跌來自由吞吐人手的僱佣工人,只有這樣他才能為市場而生產。否則,沒有自由的工人,就形不成自由的勞動力市場,就不可能進行資本主義生產。
這一切證明,所謂勞動力所有權,決定於生產資料所有權的「理論」,是根本違反歷史事實的。
蔣家俊企圖捧出馬克思為他辯護。他引馬克思的話說:「羅馬的奴隸是由鎖鏈,僱佣工人則由看不見的線繫在自己所有者手裡。」(註六)馬克思的確說過這句話。但明顯地不能把這句話解釋為二者全無分別,因為一個是喪失人身自由,一個呢,則享有人身自由。他的意思只是,盡管資本主義比奴隸制已進步了許多,工已獲得人身自主權,但是他指出,這種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自由而已。工人沒有土地,沒有廠房,只有自己的勞動力。但是,僅僅佔有勞動力,對於工人來說是毫無用處的。恰恰相反,這種「財產」如果一天仍未「售出」,一天就仍然是負債而非資產。如果他想永保自由,他就沒有麵包吃。如果他重視麵包,那他就要把勞動力逐月地讓渡給資本家,由資本家支配自己。而一旦他進入資本家的廠房,他就沒有自由可言。勞動過程、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崗位等,統統他都無權過問;勞動成果他更無權問津。誠然,他有選擇僱主的自由。他如果嫌這兒勞動強度太高,他可以另謀高就,而不必像奴隸那樣永遠忍受下去。但是,他頂多只有在這個或那個老闆之間作選擇,而不能在做不做打工仔之間作選擇。所以,工人的自由,不過是非出賣勞動力不可的自由,是十分不足的自由。也正是在這個社會意義上,工人仍屬於資本家所有。我們說是社會意義,而不是經濟意義,是因為工人階級雖非屬於資本家階級不可,但絕不是可以說,資本家階級也非佔有工人不可。資本家只在經濟繁榮中才需要佔用工人,而在衰退期中,即使工人自願當他們的奴隸,他們也敬謝不敏呢!可見,說資產階級真正佔有工人的勞動力,是多麼荒謬的說法!不,工人是自由的,只是這種自由同時包含不自由。就業自由包含失業自由;選擇僱主的自由同時意味受僱主束縛的不自由。
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馬克思才說工人階級始終是不自由的,始終受人家支配的。但馬克思沒有否認,在一定限度內他們是自由的。只是這種自由還遠遠不是真正的自由。要有真正的自由,就必須要有就業保障,而且必須由工人自己管理生產,由工人當家作主。一句話,就是要實行社會主義革命,把資本家所佔有的生產資料變成工人集體擁有。只有這樣才能取得就業保障和管理生產權。
社會主義:自由的擴大
工人如果要佔有資本家的生產資料,就必須聯合成集體,聯合地佔有並運用生產資料。這是因為資本家的生產資料是社會化的生產資料,是大工廠,大機器,必須要集體的聯合勞動才能推動。工人革命不像農民革命。農民革命可以各拿一塊土地給自己。但工人革命非組成集體不可。如反其道而行,瓜分大工廠,結果只能是社會的大倒退。
這個聯合體中,個人與集體的關係是怎樣的呢?每一個人,一方面是這個集體的一份子,另一方面仍是獨立的個人。這兩種身份不僅不像中共所說的是對立的,恰恰相反,是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如果他不是獨立的,而是集體的財產,哪裡談得上他是集體的股東之一,哪裡談得上是「主人翁」?固然,他既參與集體,他就必須讓渡一部份權利給集體(下文將再論及),但是他的人身自主權是始終保留在他手中,不需要而且絕不應該讓渡給集體。就業自由是人身自主權的一部份。資本主義還讓工人享有就業自由,在社會主義就更應享有。這不僅是人權的起碼要求,而且是社會主義經濟所必需。因為在各種生產因素中,人是最特殊、最活躍的因素,而要發揮人的創造力,就必須尊重人的專長、興趣、志向,沒有這個條件,要發展經濟是不可能的。資本主義尚且如此,社會主義號稱工人當家作主,就尤其如此。要知道,人是有尊嚴的。無論你怎樣否定工人的人身自主權,他們都會以各種消極反抗來證明他們應該享有。事實上,即使在奴隸社會,奴隸完全沒有人身權利,可是奴隸為了證明他不是工具,他同它們完全不同,他有尊嚴,因此便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毀壞工具,任性地使用工具。奴隸主為了減少損失,被迫採用最笨重的工具,而結果是生產效益的降低。這個歷史事實證明,否定人的自主權,不僅是被壓迫者的痛苦,而且造成嚴重的社會和經濟損失。在我們「社會主義」中國,也正是這種變種「奴隸制」,正是中共不承認職工的人身自由,才迫使職工像奴隸那樣消極怠工、任意浪費公物、毀壞公物等。可見人身自主權不僅是對個人有利的權利,而且是對社會十分重要的權利。沒有它,就等於否定人。
但是,社會主義的意義不僅是保留人身自主權。如果僅僅如此,那又何須革命?社會主義建立國有財產,使工人有可能獲得更高級的自由。這就是就業保障,和有權參與支配集體,參與管理生產。
每個工人作為集體一份子,自然不是絕對自由。作為個人,他可以任意支配自己,可以有選擇權利。但是,他作為集體一份子,就需要讓渡給集體某些權利。所讓渡的權利不是個人自主權——這我們已解釋過。所讓渡的只是生產過程中的某些個人意志。一個小手工業者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興趣隨意安排生產的快慢。但是在一間大工廠裡,就必須有劃一的勞動過程、勞動紀律。這是大生產所必要的。而這些勞動過程、勞動紀律是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的。在這方面,集體意志高於個人意志。驟眼看去,這同資本主義一樣沒有真正自由。可是,首先,資本主義沒有就業保障,而社會主義由於是為需要而非為利潤而生產,能夠提供真正就業保障。其次,盡管社會主義不能消除勞動紀律,但是資本主義勞動紀律是資本家強加於工人的,而在真正社會主義,這些勞動紀律是由工人集體制訂的。因此工人只是遵守自己所訂的紀律。當然,抽象而言,工人集體所決定的紀律,未必每個工人都適應。但是,我們要知道,組成這個集體的不是身份各不相同的人,而是人人都是工人,他們之間沒有根本利益衝突。如果某種勞動紀律是有害於一個工人的,在一般情況下也會有害於所有工人。反之,有利於集體的規條,也一般有利個人。每個工人固然要服從集體,但由於民主的制度和階級利益的基本一致,使「服從」的意義不同於在資本主義下的服從,不是服從別人,而是服從自己。最後,由於生產的公有,因此工人可以集體地支配自己的勞動成果。因此,只有當個人不僅能掌握自己的人身自由,而且能和所有其他工人聯合起來去支配生產,去把一直與工人作對的生產資料變成自己集體所有,工人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這才是馬克思所說的,「只有在集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在真實的(而非虛假的——筆者按)集體的條件下,各個個人在自己的聯合中並通過這種聯合獲得自由。」(註七)
計劃經濟與就業自由
蔣家俊又從另一個角度主張勞動力公有說。他說,為了保證國民經濟有計劃按比例發展,就必須把勞動力的分配也納入計劃之內。如果讓工人享有人身自主權,可以自由擇業,就無法保證有計劃地分配勞動力。
我們同意勞動力的分配必須是有計劃的。但是,計劃就等於行政命令,就一定抹煞個人自主權——這是極端官僚主義的誤解。事實上,到了今天,大概已沒有幾個經濟學家再持此說了。因為計劃可以用行政命令,但更可以用經濟辦法。國家可以通過各種經濟摃扞(如各部門、各地區之間的工資差距、福利政策、職業訓練、晉升制度等)去影響人們的就業選擇。例如邊遠地區,可以用高工資和有期限的合同制,來吸引所需的技術人員和職工。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說明了,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實際利害關係上,都必須要承認,勞動力屬個人所有。否認這點,無可避免造成生產倒退、官僚極權、人權受踐踏等等惡果。本來,真正的民主的社會主義,把人從純粹的「生產因素」提升為主人。但是,這些理論家卻全面後退,再次把工人貶低為「生產因素」,一句話,貶低為工具。
進一步,退兩步?
近幾年來,由於改革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經濟學家主張就業自由。這當然值得歡迎。工人如能獲得就業自由,無疑是一個進步。
不過,這個進步本身,會為工人帶來更大的進步呢,還是相反,帶來倒退,這是問題的所在。
上文早已說明,在社會主義下,工人不僅應該有就業自由,而且應該有就業保障,應該有管理生產的權利。
但是,有不少人始終是以官僚的眼光來看待這個問題。他們認為,國家不應再統一分配勞動力。工人有擇業自由,相反,企業也有聘請和開除工人的自由。這些原則本身是正確的(自然實際運用起來,在官僚政治下,難保不出問題。例如,企業官僚無理開除工人的問題)。但是,被開除的工人會否繼續有就業權利?更一般地說,國家會否繼續堅持就業保障?這是問題的關鍵。對此有些人始終是不置可否。
中國固然有許多東西須向資本主義學習。但恰恰是有關怎樣精巧地剝削工人的那套辦法不值得學習,至少是不值得號稱工人當家作主的中國學習。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制度非常值得中共學習,但是它不肯學;而它們的壞東西,現在卻起勁的學。有關勞動力就業自由的問題就正是這樣。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所最近所做的調查報告就反映了這種趨勢。這份報告從資產階級那兒學來那套市場辦法,利用勞動力市場來加劇工人之間的競爭,甚至特別利用失業工人使競爭更尖銳,以便降低工人工資。這個報告這樣說:「……打破勞動力流動的制度壁壘,展開不同所有制之間以及城鄉之間的勞動力流動,讓剩餘勞動力進入就業競爭,是從根本(!)上抑制消費基金膨脹,抑制工資總水平持續上升的機制性選擇。」
「勞動力市場的形成與勞動力的流動,既可以通過供給增加引起的就業競爭直接抑制工資的上漲,還可以降低人們的自我評價(!!)和收入預期,通過弱化攀比心理而間接抑制工資上漲。」(註十)
「讓剩餘勞動力進入就業競爭」,就是利用失業工人壓低工資。既然失業工人有此妙用,而且是「根本」解決消費基金膨脹之道,那何必要消除失業?「降低人們的自我評價」,就是用市場的力量,利用工人之間的競爭,來打擊工人的自信心、尊嚴,迫他們不敢抬起頭來,不敢要求合理的工資。要知道,提出這種混帳主張的不是個別經濟學家,而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對官方有很大影響力。中國要改革,但是犧牲工人、打擊工人的改革,難道值得我們支持嗎?很明顯,如果中共最後真的朝這個方向走(目前已有許多跡像),那對於工人來說,這是大倒退而非進步。
一九八六年八月
註釋
註一:《勞動力必須有一定的自由流動》,經濟問題探索,八○年第六期。
註二:六月十五日明報。
註三:《德意志意識形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第82頁。
註四:《關於社會主義勞動力所有關係問題》,學術月刊,八○年六月。
註五:《哥達網領批判》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第13頁。
註六:同註四。
註七:同註三。
註八:《開放勞動力市場與勞動力管理體制改革》,經濟研究,八六年一月。
註九:在國有化財產的所謂「社會主義」國家,固然有可能出現失業,但那是個別經濟政策的失誤所造成,而非像資本主義那樣的根源於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的。
註十:《改革:我們面臨的挑戰與選擇》,經濟研究,八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