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驅》第67期,2003年(春)
香港特區政府正在積極準備為實施基本法第23條而立法,提出了諮詢文件,其中的建議,限制言論、新聞、結社等自由,比過去殖民地時代還要厲害。任何人倘若批評中國中央政府,尤其是如果主張根本廢除現有的不民主的政制,就可能被控告犯了顛覆或煽動叛亂罪。揭發政府企圖掩飾的黑暗面,就可能犯了竊取國家機密罪。為台灣同胞或者某一少數民族的自決權辯護,就犯了分裂國家罪。可能被指控犯了上述罪行的書刊,被叫做「煽動刊物」。任何人「管有」或「處理」煽動刊物,就算犯了同樣的罪。這些罪名,有的是香港原有法例所沒有的,現在要增訂為罪行。那些原有的罪名,新訂的刑罰至少跟原先一樣,而有些大大加重了。97年之前,港人普遍憂慮回歸中國後要喪失自由。回歸五年多,當局和那些「保皇黨」一直吹捧「一國兩制」實現得多麼好,強調港人現有的自由並沒有喪失。現在,真傢伙來了。倘若23條立法實現,黑暗的日子就來到了。那些法律是懸在港人(主要是普羅大眾)頭上的刀,政府可以隨時用來傷害民眾。
當局要制訂那一切壓制自由的法律,藉口是保衛國家安全。而國家的作用,據他們說,就是保護人民和為人民謀福利。其實,古今中外的人民,都會感覺到,國家並非那麼好。國家常常只保護少數上層人的利益,尤其注重保護官家自己的利益和穩定,而壓迫下層人民。沒有民主政制的國家,尤其如此。香港居民中有很大的比例,是逃避「祖國」的統治而寧願來香港接受當時的殖民地政府統治的,或者是他們的後代。直到97年前後,港人還是普遍覺得中國當局比港英殖民地當局更差。現在特區政府要根據中國中央政府欽定的基本法來制訂和加緊壓制居民合理自由的法律,正好證明了他們吹捧國家的那些話完全是胡說八道。中國政府至今仍舊在表面上遵奉的馬克思主義,也教導我們不要相信那些吹捧國家的神話。在現有的基本法,尤其是行將根據第23條制訂的那些法律統治下,真正的共產主義者(馬克思主義者),因為他們是為勞動人民的自由和免受剝削而奮鬥的,正是最受壓迫的。只有卑鄙的剝削者、那些專門為統治者服務的人以及少數最糊塗的人,才擁護23條立法。
現在特區政府是一貫專制的中共政府所指定的,立法會也由剝削階級和保皇黨的代表佔多數,所以預料23條的反自由立法勢在必行,反對的呼聲一定不受重視。但是,歷史(尤其是馬克思主義對歷史的總結)告訴我們,任何兇惡的專制立法都不能永久把爭取自由的人民壓制住。人民每一步的抗爭,即使不能馬上成功,也是準備最後勝利所必要的一步。
200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