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期

董霆鋒與謝建華

楊心寧

《先驅》第66期,2002年(冬)

沒有,你沒有看錯題目,是「董霆鋒與謝建華」。

謝霆鋒與董建華驟看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人。旺角追風少年會視謝霆鋒為超級型仔,董建華是肥鈍阿伯。保守的師長或父輩,反過來會覺得董建華是特區黨和國家領導人,而謝霆鋒不外是名臭飛戲子。但細看下,兩人言行性格其實驚人地相似:

一、同樣不負責任:謝霆鋒是以不負責任為瀟洒的典型代表。不少謝的擁躉覺得他駕法拉利飆車公路夠型仔,但有否想過這會危害他人安全?(事實上,月前在北大嶼山公路,謝確實就撞中一架汽車車尾,連累三人受傷。)

董建華同樣不負責任。以港人印象最深刻的「八萬五」事件為例,如此重大的民生大政,訂定目標和取消也沒有經過社會辯論。董甚至連取消政策也不敢公開宣佈,以一句「不存在」就意圖蒙混過關,更沒有詳細交代「八萬五」是否施政失誤。因此,保守不代表穩重。肥鈍老餅何嘗比年青藝人更願意承擔責任。

二、歸咎傳媒抹黑:兩人近年都與傳媒關係欠佳。報刊輿論幾乎一面倒指責裁判官輕判謝霆鋒執行社會服務令二百四十小時刑罰過輕,有優待名人之嫌。謝的代表律師即抱怨傳媒搞公審。

眾所週知,董陣營也一直將董的民望長期低落歸咎於傳媒敵對。但是,傳媒並非天生與董為敵的。如果大家不太善忘,應該記得幾年前董剛被推選為首任特首時,傳媒幾乎一面倒追捧,當時因為對他不熟悉,一些頌揚的說話還頗為牽強,例如說他一臉佛相;又或是說他代女記者拾起掉在地上的錄音機,足見宅心仁厚之類。報刊輿論後來的確轉向批董。但這只反映了報刊的民意尾巴性質,從早期的粉飾太平,到後期跟隨沸騰民意而罵董罷了。

三、大多數人厭惡,少數人追捧:對謝的判刑,大多數人覺得過輕和不公,一是因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並非小罪;二是認罪的司機成國定比不認罪的謝霆鋒判刑更重;三是因為成國定不外是個擦鞋仔,而妨礙司法公正的主要受益人是老闆謝霆鋒,為何前者判刑會更重?但是,謝的擁躉不會考慮這些論據。如果謝霆鋒持刀殺人,擁躉同樣會支持他,覺得他劈人的形象很型很瀟洒。他們沒有足夠的理性去判別是非黑白。

至於董建華,市民主流意見是罵董怨董,但還有挺董者問:「還有誰比董建華更適合當特首?」(真幽默,其實很多人已經在問:「還有誰比董建華更不適合當特首?」)挺謝陣營和挺董陣營不同之處是,前者是出於真誠自發,後者不少是由於商業利益或是相信挺董等同愛國。如果明天《人民日報》說李柱銘最適合當特首,他們後天也會說沒有比李更適合的人了。

四、兩人外貌都足以得分:俊俏的謝霆鋒無疑可以討擁躉歡心,但肥鈍的董建華其實也佔了不少外觀上的便宜。世上有兩種以貌取人。第一種是,只要是型仔靚女,就會傾心獻身。謝的擁躉便屬這類型。第二種以貌取人是反過來認定靚仔靚女未必可靠,相反,相貌平凡的人必然較誠實可靠和有真才實學。這種以貌取人,何嘗比第一種更理性更有深度?

幾年前發生的兩宗桃色大案──溶屍案和字母小姐案,騙財騙色的兩個男主角都其貌不揚。可惜這些實例不能令第二種淺薄的人聰明一點。因此,不斷有人說董特首一臉忠厚相,是個好人。

分類:第66期, 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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