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期

一名被公安兩抓兩放的 大慶買斷職工自述

2002326

《先驅》第63期,2002年(春)

34號我一大早7點多就來了鐵人廣場,到後來人越來越多,有兩萬多吧,就出發奔鐵道線,因為有人說,當天要過國際列車,車上全是老外(即外國人),攔他們影響大。到地方沒10分鐘,國際列就來了,我們又堵了30來分鐘,怕因為火車誤點撞車出大事故,就撤了,一對兒老頭老太太楞不撤,被幾個公安抬下來。我們剛來時都奔小火車站正門,我擠不進去,想跳柵欄,叫一小公安攔住,我說:“你攔我幹啥?”小公安就解釋,跳柵欄不對,又說他爸他弟弟也買斷了,他家也是受害者。我說“那你還不讓我進?”,拉扯半天。堵車回來都下午4點多了,我坐公車回家,已經下車了,剛邁上馬路牙子,幾個便衣就竄上來,二話不說把我往一輛出租車裡塞。車一直開到東風新村的拘留所,馬上提審。審我的是個男的,便衣,他說自己是公安,沒給看証件。他問:“你們法輪功為什麼煽動鬧事?”我說:“誰是法輪功?我腦門兒上有字?”就給他看我的買斷合同,他說“啊,那你去隔壁。下一個下一個”。我到了隔壁,審我的是個姑娘,也是便衣,一張口就要我寫“保証書”。我要看她証件,她說“你看啥,28號(今年228日發生買斷職工沖突事件,但規摸與具體情況不詳──編者注)那天鬧事砸公物的我們都抓了,也沒看啥証件”,就要我簽字畫押,我說“我現在是一社會閑散人員,變得不認字了”。她就把“保証書”內容一條條念給我聽。第一條是“保証不去參加鬧事”,我說我當然得去,不去命就沒了,這事關系到我切身利益,幹嗎不去。第二條是“不造謠煽動”,我說我們沒造謠,自己的事兒還不許嘮嘮?曾玉康那些醜事大慶誰不知道?然後又念了幾條,總共好象有8條,我也沒記住,就說“不知道!”要我簽字我也不幹,她就把我弄到三樓一個牢房裡,說問問領導,這樣的放不放。

已經晚上7點多了,我也餓了,就打門,一個男看守從走廊喊“又想幹啥?”我說“想吃飯”,他說“進這兒了還想吃飯”,我說“你們吃我咋不能吃”。他說“你一進來就不老實,別鬧大發了,沒你好事兒”。我剛一進來傳呼機就給沒收了,可手機讓我藏起來了,我就又喊“上廁所”,別扭半天讓我上了。廁所裡給家裡人打了電話。我家還有些朋友,就開車來了,拘留所那幫人還有點不好意思,給買了盒飯、飲料,就這麼放了。

35號管理局幹部開會,中午下面廣場上的人群聽說頭頭都在小灶食堂裡喝茅臺,上去把食堂占了,大夥又吃又喝,讓廚房炒了雞蛋什麼的。我沒喝過烈酒,喝點兒茅臺就暈了,晚上離廣場沒走多遠5個人,兩男三女就包圍上來了,又弄到出租車裡,這回拉到大慶市勞教所,還在東風新村那一帶。審我的是個男的,便衣,又沒給看証件。他說“你這是第二回了”,又說“你酗酒鬧事,損壞公物”。我不承認,他說“我們也不隨便抓人,有証據才抓”。他放了錄像給我看,我說“那不是我”。然後就給我們辦學習班,除了我還有3個人,我困死了,說啥也沒聽,關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還是我家朋友來領的我。

抓了多少人,關著多少,誰也說不清,傳言有三四百人,我沒親眼見過。剛開頭那些站出來的現在都沒動靜了,有個女的叫杜軍(杜均?杜君?)拿大喇叭喊的挺凶,馬上給抓了。主要是讓寫“保証書”,不許再來廣場。現在從大慶周圍四個縣調警力對付我們,沿鐵路更多武警,怕我們搶火車進京。從哈爾濱調來防暴隊。一般警察每天每人給50塊錢,武警、防暴隊不清楚。大夥都特別氣憤,拿這些錢給老百姓辦事不好嗎!

分類:第6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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