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期

示威給誰看? 呼喊給誰聽?

向青

《先驅》第60期,2001年(夏)

五月八日財富論壇會議所引起的示威本身沒有得到市民和傳媒多大注意,反倒是警方的保安措施和鎮壓行動引起了廣泛的注意和批評。除了另在一處平靜練功的法輪功人員之外,示威的各路英雄(人人手無寸鐵)總計最多不過二百人,警方竟出動了恐怕有十倍的人員,迫不及待地在全球傳媒眼前表演了他們護主的熱心和擒拿的武功。指責當局這種做法的話,已經有人說過許多,用不著再來重複。值得談談的,倒是示威者(尤其是示威的組織者)方面可以從中吸取甚麼教訓,使以後的示威產生更好的效果。

香港的示威一向很注重把示威群眾帶到示威對象的面前,盡量爭取接近示威對象,讓對象人物看見或聽見。如果警方阻止示威者接近示威對象,就引起示威者強烈不滿,往往因此發生爭執。

如果示威的主要目的是向某一對象請願或者抗議,希望以此影響對方,群眾採取上述做法,是很自然、很合理的。但是有時示威者並不是請願,例如明知對方不會被請願或抗議打動,群眾也採取同樣的做法,這是否最好的做法,就很值得考慮了。即使目的是請願,希望請願能夠產生效果,但遭遇強大的阻力,根本無法接近,此時應否採取變通辦法,也是很值得考慮的,五月八日的情況很可能表示,今後警方會更傾向於把示威者阻擋在遠處,或者把指定的示威區重重包圍起來。所以示威者很需要有好的對策。

越是意義重大的示威,越難以希望輕易產生實際效果。所以,有必要了解:示威主要不是給權勢當局看的,群眾的呼喊主要不是給他們聽的,而是用來爭取更多群眾的。只有得到廣大群眾的支持,才能夠形成強大的壓力,迫使當局讓步,或者由群眾自己去造成某種實際改變。這樣看來,示威者能否達到示威對象的面前,並不太重要;反而,能否讓廣大市民看見和聽見,能否讓市民了解示威所爭取的目標和理由,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今後在籌劃示威的時候,有必要更多著重怎樣選擇遊行的路線和集會的地點,怎樣提出口號,散發甚麼傳單,使盡量多的群眾看見、聽見,並且了解我們的行動,而盡量避免每次示威都簡單變成民權與警權之爭,簡單變成示威者與警察的對壘。

2001521

分類:第60期, 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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