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期

俄羅斯修改勞動法的來龍去脈

李星(莫斯科通訊)

《先驅》第59期,2001年(春)

去年(2000年)121日在全俄各地三十多個州和自治共和國舉行了廣泛的抗議活動。抗議的主要目標就是正在醞釀之中的勞動法修改問題。據活動組織者估計,參加各種示威、集會、請願、警告性罷工的人數約有幾萬人。還有一大批組織(工會、政黨、社會團體)沒有參加具體活動,僅發來聲援電報(傳)。同去年517日舉行的類似活動一樣,示威的組織者仍為以阿.舍寧為首的一批所謂「戰鬥性強」的工會組織。其中既包括明顯左傾的「保衛」工會,「全俄工委會」,「全俄碼頭裝卸工人聯合會」,也包括了幾個強硬反共,由美國「勞聯━━產聯」一手扶植起來的「自由工會」。聲勢較大的活動集中在外省。重工業發達的庫茲巴斯盆地,礦工和其它行業的工人阻斷了該地區主要公路幹線,不過時間很短,僅帶有警告性質。「全俄碼頭裝卸工人聯合會」在全國各大港口城市,從列寧格勒到符拉迪沃斯托克(即海參威)發動35分鐘的象徵性罷工。汽車製造業發達的薩馬拉州,大型汽車廠「瓦斯」(BA3)的「自由工會」同建材製造工會一道舉行了大規模的集會。一貧如洗的中小學教員也在各自工會組織下積極參加了示威活動,這已經成為俄社會運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擁有百萬以上產業工人的莫斯科地區,繼續在社會抗議運動中充當尾巴角色:僅有二百來人參加了杜馬門前的請願和「吉爾」汽車廠門前的集會(人數比參加請願的還少),並且到場的多半是政治活動份子。

到目前為止,俄羅斯聯邦是原蘇共和國中唯一保留著原蘇「勞動法典」的國家。在哈薩克斯坦,1999年新通過的勞動法事實上禁止了罷工行為;白俄羅斯勞動法允許嚴重侵犯僱員權益的短期合同制度廣泛推行,而非官方的工會基本上無法繼續存在下去。烏克蘭當局在烏「總工聯」的幫助下,順利推出新勞動法。除工會官僚的部分特權被保留以外,普通人的權益喪失一空。

20001月普京決定建立由政府、資方和工會代表組成的「三方協調委員會」,目的是擬訂一個皆大歡喜的勞動法草案。然而政治大氣候已越來越難以容忍類似的妥協了。2月份負責社會問題的副總理馬特維辛科在呈交給普京的報告中建議「加快新(勞動)法出台速度」。馬氏的理由是現行社會福利體系過於龐大,急待大刀闊斧地削減,現有的勞動法礙手礙腳得很。普京批示:「同意。加快出台速度」。

更改從蘇聯時代繼承下來的勞動法是近幾年俄當局的頭等任務之一。19981月當時的切爾諾梅爾金政府公佈了所謂「政府要抓的十二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更改勞動法。同年7月克里應科政府上台後,央行總裁杜賓寧在遞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備忘錄中許諾:「至1998111日為止政府會向國家杜馬正式遞交新勞動法草案,最終目的是把現有勞動法規轉型到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軌道上來。在我們的新法中會規定是一個現實的最低社會保障水準,提高個人勞動合同制的推廣度;在這一基礎上把終止合同的法律程序簡單化(比如說廢除下列程序:終止勞動合同應徵得工會同意或終止合同應與提供新工作位置掛鉤)。此外,短期合同制也會最大程度地推廣開來」。8月金融危機暫時終止了這一計劃,但政府並沒有死心。

對於工人運動的積極份子來說,政府提出的新法草案首先意味著工會權利的災難性下降。「繼續保留所謂的工會參與企業管理制度是不能接受的」。「草案釋文」中寫道:「新法草案要求僱主在作出任何決定之前聽取工會的意見;並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接納後者的意見,但最終決策權屬於僱主」。現行勞法第37款將被取消,該款規定:工會有權解僱包括企業經理在內的管理人員,如果工會認為這些管理人員侵犯了普通員工的權利。

按現行法律,任何一個工會都有權要求與僱主簽訂集體合同,或是自動參加到已有的集體合同中去。新法草案規定:僱主有權自行決定同哪一個工會簽訂集體合同;企業內工作程度安排不需工會同意(85款)。發放工資、獎金和其它物質報酬的過程不需工會監督(121款)。工資下調、工作時間的改變、工資核算方式的改變同樣由僱主決定,工會無權過問(135133151款)。此外,工會不再有權要求僱主免費提供辦公場所、通訊、印刷設備。現有法律中關於「勞動集體」的一章(在草案裡)被完全剪掉:該章規定只有在勞動集體(在自己的全體大會上)表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國有企業進行私有化,修改企業章程,在企業內創建子公司。該章並規定,工會領導人(執委會成員)只有在聯邦勞動糾紛視察員同意後,才可以被解僱。

新法46款規定,僱主有權對工會進行罰款,如果後者拒絕提供必要的信息。如果考慮到目前普遍發生的(僱主向僱員個別)施壓的現象,工會從此以後大有被僱主變為監視工人的密探的可能,否則就得接受無休無止的罰款,直到連最後一條褲子也剩不下為止。

現行勞法中的235款(在草案中)被除掉:該款規定不經工會同意,任何工會領導人不得解僱。草案授權僱主在24小時內可以解僱任何工會幹部。

在工會權利大為縮水的情況下,另一個工人組織「勞動糾紛協調委員會」也在新法草案中被改的面目全非。目前這一委員會的成員由勞動集體推選,並可以解決(除了解僱和物質賠償兩個問題之外)任何勞動糾紛。該委員會的決定與法院的決定具有相同的效力。草案規定該委員會一半成員應由僱主任命。

上面談的是工會的權利,在這一片對工會喊打喊殺之聲中,普通員工僱佣和解職的條件也大大惡化了。按草案規定(55款),僱主可以同任何一名僱員簽訂短期合同,如果僱主認為需要「短期性擴大生產」,他可以僱佣臨時人手。合同期滿後可以繼續類似的合同,沒有任何限制。按現行法律,臨時工在合同期滿後,如留在企業內工作,自動轉為固定工。

草案第68款規定,企業管理當局在開工不足的情況下有權削減工資(現行法律規定應有兩個月過渡期)。

草案第76款規定:洩露本企業商業秘密的員工可以解僱。「商業秘密」的具體內容則留給僱主判斷。這可能是勞動合同的具體條件,或是工人和管理人員的工資水平,或是利潤的流向。草案第77款規定僱主可以在「特別困難」的情況下解僱員工。而所謂「困難」當然是何患無詞!從貸款利率的變化到企業的財政收支,無所不包,任由僱主發揮:目前存在著七類照顧對象,這些人不能率先解僱:長期工作的老工人,軍屬,等等。草案中自然對此一字不提。

勞動條件的惡化在上述背景下自是不足大驚小怪:

對在特殊溫度下作業的工人可以不發放特別工作服;免費肥皂、飲料同樣廢止(195款)。

在「違反工作制度」(比如說非法罷工)的借口下僱主可以要求僱員對造成的物質損失全額賠償。「洩商業機密」而造成的「潛在損失」由草案規定納入賠償範圍。「潛在損失」的程度則由僱主信口開河。僱主有權扣留員工的全部工資(按現行法律不得超50%),還可以要求政府部門扣留後者的失業救濟金,子女補助費。

使用女工進行夜間勞動或是派遣有低齡子女的婦女出差的可能性會大大提高。草案規定帶工資的產假由三年減到一年半。孕婦、青少年、帶孩子的單身婦女可以被利用來進行夜間勞動(96款)。

僱主本身不具有法人代表身份的情況下,他的僱員處於勞動法保護之外。他們與僱主之間的勞動糾紛不屬於勞動法調節範圍之內。(271-277款)。

按現有法律,帶小孩的婦女,青少年,病人(指患有慢性病的人)禁止加班,此外加班作為一種工作方式基本上被禁止,除非發生自然災害或是重大事故。新法草案允許任何一個僱員在「自願」的前提下在任何情況下加班工作。

草案規定,在員工「自願」的前提下,或是在「生產技術和勞動特點發生變化的前提下」,僱主可以降低僱員工資。(119款)。

關於工齡問題也有精彩之筆。草案規定:「強迫休假(即員工由於企業開工不足而無報酬地休假)不算在工齡之內」(119款)。

8小時工作日也在消失的邊緣:草案規定,「在員工主動申請延長工時的情況下」,僱主有權批准員工延長工作日達到12小時或一周56小時。

一團烏煙瘴氣之中,也有幾個「亮點」。考慮到教師界的罷工現象,草案隆重宣佈:「教師有權每年放假,最多時限365天(!)。放假期間沒有任何工資。」(287款)。

僱主們從今以後可以理直氣壯地在企業內從事特務活動:草案允許他們「建立員工資料庫,包括他們的個人生活,政治觀點,和社會活動」(80款)。這一活動━━按「草案」的解釋━━有助於「改善就業狀況」。

抗議運動的前景估計

反對修改勞動法的三股勢力━━俄聯共、獨立工聯、「戰鬥性」的工會━━各有各的目的。俄聯共主要通過自己龐大的杜馬議會黨團同政府討價還價,以「勞動法」為籌碼鞏固政治地盤。它對具體的街頭運動不感興趣,也沒有能力。獨立工聯關心的是如何搶救正在喪失的退休基金控制權,它的群眾動員能力比俄聯共更弱。至於烏烏鴉的「戰鬥派」們,更是各打各的小算盤。「自由工會」一方面積極組織抗議,一面同親政府的「團結」黨談判入黨問題。許多共產主義工人黨的基層組織和他們控制的工會(比如列寧格勒五金廠工會)參加了這一運動,但共工黨本身陷於持續性的內鬥中,領導癱瘓,無法有效地參與舍寧領導的運動。舍寧領頭的「工黨籌委會」越來越明顯地傾向於社會民主主義。「籌委會」成員之一,卡茲洛夫不久前公開表示「幹革命是沒前途的,因為資產階級不會贊助這種事」。

勞動法修正案在杜馬從去年5月拖延到12月,還會拖多久?左派裡面主要有這樣幾種看法:

━━現行「勞動法」早已名存實亡,修改是早晚的事。群眾的政治興趣低,大規模的抗議運動不現實;但這個運動非搞不可,因為「在鬥爭中失敗比不參加鬥爭要好些」。但重心放在動員工人方面,而不是搞議會游說。(「馬克思主義者同盟」)

━━反新「勞動法」可以團結「戰鬥性」工會,阻止、減緩勞動力市場資方獨霸天下的局面。唱高調沒有用,應該多作具體改善群眾生活的工作。一句話:「多研究問題,少談些主義」。(「列寧格勒共產黨人」,舍寧)

━━普京的溫和獨裁(所謂帶手套的鐵拳頭)已逐步成型,除勞動法修正案,已通過的稅制改革法,退休金發放的改革,大眾傳媒法,正在議會上院推敲的「民事法」,房屋署私有化(至2003年擬抬高房租水電費八到十倍)都在大刀闊斧地準備實行。左翼應該聯合民主力量,實行反獨裁,反饑餓,反內戰(車臣)的鬥爭。(共產主義工人黨,「工人民主」)。

 去年1219日,在預定杜馬審議勞動法草案前兩天,杜馬多數再次決定推遲審議過程到今年初。與此同時,正密鑼緊鼓地審議著新的「政黨法」。該法草案基本上排斥了除五到十個主流黨派外任何非主流政治團體參政的可能。……

20011月,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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