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
《先驅》第53期,1999年8月
政府委託哈佛大學專家小組為香港醫療服務提出的改革建議,與勞工大眾的利益關係密切。因為勞工大眾佔人口的大多數,又是終日辛勞的一群,容易患上各種公害病和職業病(更不用說工業意外了),這些往往並非他們自願,也是超乎他們所能控制的。況且勞工家庭的成員很多都是所謂「弱勢社群」,例如家庭主婦、殘疾人士、老人和長期病患者,他們非常需要政府提供低廉和不失尊嚴的醫療照顧服務。我們不是說只有勞工大眾才有病,但是不可否認工人較差的居住和工作環境使他們容易罹患疾病。所以,勞工大眾實在有必要、而且應該關注哈佛報告書,積極表達意見。
加重普羅大眾負擔
報告書其中一個重要的建議是實行「聯合保健」計劃:工友和老闆各自供款工人工資的2%,作為保費,用來支付住院費和某些慢性病的專科門診費。但是工友供款後並不表示日後住院不需付款:工友入院第一天要自己支付一筆「墊底費」──大約3,000元,以後每天仍要付500元,最多不超過5,500元,超出的部份才由保費支付。
這個建議如果實行,將會大大加重勞工大眾本已非常沉重的負擔。假設病人入住公立醫院五天,現時的收費是340元(每天68元),除了部份手術要向病人額外收費外,其餘支出由政府包底。新建議實行後,病人入院五天便要付大約5,000元住院費,是現在的14倍!而且病人是付費參加了聯合保健計劃後還要付出的住院費用。在目前搵工困難的環境下,工友隨時面臨失業,即使有工開,工資也往往被無理壓低,要工友(特別是低收入工友)從工資中扣減一部份作為供款而不影響生活水平,是非常困難的。更要工友每次住院額外多付幾千元,只會令他們百上加斤。須知醫療服務作為一種消費,並不是可有可無,或隨病人主觀喜好而決定是否需要的。如果病人因為無法負擔昂貴的醫療費用而不去就醫,或延遲就醫,將嚴重損害其健康,也對其他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所以,無論從經濟負擔還是從保障健康的角度考慮,勞工大眾都沒有理由支持報告書建議的聯保計劃。
供款保險制並非優於現時制度
報告書主張改變目前主要以稅收支付醫療開支的辦法,推行要大眾參與供款的聯保計劃,其理由是所謂「香港人口日漸老化」、「醫療費用(尤其藥物/醫療器材)日趨昂貴」、「醫療開支膨漲影響其他福利項目的撥款」等。驟眼看去好像理由充份、而且不可避免。我們初步回應如下:
1)擔心未來醫療開支上升,這種未兩綢繆的精神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以為改行醫療保險便可減低開支,便不符合事實了。以稅收支付醫療開支的英國,它的「國民健康服務」(NHS)照顧範圍是全國人民,結果醫療支出只佔生產總值的6.9%;反觀推行保險制的美國,醫療支出卻佔生產總值的14.2%(均為1996年的數字),而且全國仍有兩成人沒有能力購買保險。80年代有學者曾統計研究過,如果美國採用英國的「國民健康服務」制度,將節省380億美元。近年台灣政府把「國民健康服務」改成「聯合醫療保險」後,短短五年間,醫療開支佔生產總值的比例上升了24%。這些例子說明,實行醫療保險,醫療支出反而急升。
2)政府用在醫療上的錢是否太多,不能負擔,其實非常可疑。香港的醫療開支佔政府總開支和生產總值的比例,與同等經濟水平的國家比較,都是偏低的。(1996年香港醫療支出只佔生產總值的4.3%)已有學者指出只要輕微調高利得稅和入息稅一至兩個百分點,便足以應付未來醫療服務開支增長。我們認為,醫療服務和其他福利服務,同樣具有資源再分配的功能和特點,政府應該增加公司利得稅、引進累進稅制和開徵資產增值稅,滿足醫療等服務需求,同時讓富豪和大財團付更大的社會責任。
3)醫療費用昂貴,與上層管理者和顧問醫生的超高工資有關,也跟藥物工業和醫療保健器材工業壟斷價格、利潤至上有關。如果發展公營製藥工業及醫療保健儀器工業,防止私人壟斷,則可節省大筆醫療費用。有人統計,如果美國將製藥工業和醫療儀器工業公營化,一年至少可節省200億美元。4)報告書說推行聯合保健後,現時的資源便可用於基層健康和預防疾病方面。好像一天不實行聯保,便沒有條件搞好基層健康和預防工作。但是醫院治療和基層預防兩者為何非此即彼,而不能在維持現有融資辦法的基礎上彼此兼顧?同樣道理,為什麼報告書說醫療開支上升便不可避免要減少教育、房屋等福利支出?為什麼不能根據滿足大眾實際需要的原則同時提高各項福利?報告書顯然在這裡製造虛假對立,轉移大眾的視線。
現時的醫療制度並非十全十美,毋需改革,但是改革的方向應該是更能切合勞工大眾的需要,促進大眾的健康水平(例如增加醫療開支,增聘前線人手,縮短病人輪候時間;讓大眾民主參與決策和監管運作;確立基層的、以預防為主的醫療服務,推行公營家庭醫生制度;改善環境,縮短工作時間等。這些構想只是非常初步,需要集思廣益),而不是反過來推卸政府應有的責任,借「收回成本」、「用者自付」等理由令勞工大眾負擔昂貴的醫療保健費用。
從1985年推出《史葛醫療檢討報告書》,到90年代初的《促進健康諮詢文件》,再到今天的哈佛報告書,證明政府一直希望把醫療服務私營化,實行「用者自付」、「逐項收費」。政府今次如果採納報告書的融資建議,將表明它有意向歐美各國自80年代以來推行的新自由主義政策(強調政府責任越小越好,市場機制的作用卻越大越好)學習,大幅削減醫療等福利開支(或借「引入市場競爭」讓私家醫院、保險公司等從中謀利)。這種做法,不可避免加劇貧富懸殊,最終使大眾買不起藥、付不起診金。
接受低廉而平等的醫療服務是大眾的基本權利,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政府應該根據病人的實際需要,而不是病人的付款能力,去提供醫療服務。因此,我們主張維持現有以稅收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公營醫療制度,反對這方面的任何倒退。
30/7/99
分類:第5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