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豐
《先驅》第57期,2000年(秋)
鍾庭耀事件爆發之後,已有人指出,目下大學經費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撥款,很容易造成政治干預學術。我認為這危險原則上是存在的,但政府通過撥款的多少來懲罰個別不聽話的學者和大學,其實並不如一般人想像那麼容易有效。今天對大學學術自由的真正威脅其實是來自大學上層的「識做」文化,而這種文化又是同大學近年的市場導向相適應的。
香港現在仍沿用港英時期的大學撥款機制,即由大學資助撥款委員會考核並決定對各校的撥款數目。大學的財政計劃以3年為一度,本3年度為98至01年,除了因應當時實際情況的一些調整之外,這3年的撥款額實際上早在98年之前就已經確定,並為各校所知悉。特區政府要臨時減少對某校的撥款是很難自圓其說的。
撥款機制的另外兩個特點━━透明度和一視同仁━━也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每所大學的總撥款額是由它各個學部的「撥款額」,再加上一定比例的中央行政費所組成的。各個學部的「撥款額」則由它的學生人數和老師科研水平共同決定的,其計算方法是大家都知道的,而且對不同大學的同一學系一視同仁的,舉例說,如果港大和中大的數學系的學生人數相等,而科研成果同樣出色,則兩系獲得撥款應該相同。
因此,撥款委員會要減少對某學部的資助,必須減少受資助學生的數目,甚至索性取消資助該學系,又或者「低估」該系的科研水平。前兩者都是重大的決定,在缺乏充份理據的情況下,難免有干預學術之嫌。「低估」該系的科研水平,也不是輕易辦到的,一者,評審的標準(主要是學報名單)是公開的秘密,二者,參與評審工作的本校與外校人員相當多,干預者很難隻手摭天。
前面提到各學部的撥款時,都加上引號,原因是大學並不一定要把這筆撥款全數用在該指定學部,大學還是可以酌情調動,這就可以大大減少政府對個別學系可能出現的懲罰。
政府要用撥款來打擊個別院校最方便的做法是不讓該院校開辦新課程。在這種情況下,受懲罰的院校是很難證實自己是受到懲罰的,而不是自己條件不如獲開辦該新課程的另一院校。受懲罰的院校的校長這時候就得看開一點,由於本港各所大學的水平差別其實不太大,由另一所學校開辦了自己想開辦的課程,從香港整體利益出發,差別其實是很小的。
此外,政府要用減少經費來打擊個別學者,還是有方法的。近年本港的大學大大加強了科研工作,而研究經費絕大多數是由大學撥款委員會屬下的研究資助委員會,以及其他政府部門的特設基金所支持的。由於這些資助是公開徵求各校教研人員申請,然後擇優而批的,政府如果能通過影響那些審批的委員,則個別老師的科研經費的確有可能受到無理的削減,或根本申請不到。不過,倘若校方支持,受影響的老師還是可以申請校內的研究經費的。
筆者為政府現有撥款機制辯護,絕非要挺董,而是想指出,今天香港學術自由受到的威脅,並不是來自董建華或其家臣,或其他政府官員的壓力,而是來自於本港各大學上層的自我審查。
不僅路祥安,就是董建華也不可逼使大學校長作出一個屬於他權力範圍內而他不願意作出的決定。大學校長只要把這種迫害公之於世,則恐怕連特首的位置也可能不保哩!因此,與其說外面來的干預是壓力,倒不如說是誘惑更恰當,只要校長們秉公辦理,不戀棧權位,則完全可以頂住外來對學術自由的干預。可惜事情並不盡如人意。
學術自由受到壓制,最大力抗爭的應該是全體學者本身。但在鍾庭耀事件中,除了教職員會的代表和少數社會科學方面的學者有公開保衛學術自由之外,其他學者大都以看熱鬧,或事不關己、己不勞心的態度看待。這種冷淡的態度,究其成因,可歸納為三點。第一、在現代社會、學術自由受侵犯主要涉及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其他如自然科學、工程、醫學等專業的學者一般都可以獨善其身,因此,他們也不會因鍾庭耀事件而感到切膚之痛。
第二,香港的大學並有工運傳統,目前在各大學存在的教職員會,似聯宜社團多於工會。個別同工與學校的轇輵,職員會一般會以私人事件為由而拒絕介入。前不久出現的某大學調查一教授私人生活,並以其涉及「虐打妻女」為由而建議開除其教席一事,顯然會開大學以私人行為不檢為借口而打擊異見份子的先例,但據悉整件事件中,該校教職員會都沒有介入。
第三、香港在90年代起增加大學數目、大力擴充大學學額和經費,又加強科研,近幾年卻要縮減大學經費(2000至2001年之開支就比97至98年的減少十分之一),這一系列的改變對大學內部造成極大的影響,對教職員的分化尤其嚴重。
這十年來,各大學大大提高了科研水平。這種趨勢本來是正當的,但卻引伸出兩個問題來。第一就是研究壓力往往集中在新老師身上,短期合約取代長期(終身制)合約。而已實行的終身制合約又受到各種各樣的侵蝕。從前香港的大學並不重視科研,因此老早取得終身制的老師不是不擅於做研究,就是已經荒廢了、很難重新開始。由於這個原因,那些歷史悠久的老牌院校要提高整體科研水平,只有依賴新老師,這造成極大的反差━━年青教師壓力極大,而不少已獲實任的老師又予人以尸位素餐的感覺。為了保證短期內見效,大學一般都改用短期合約制來代替「可導至終生制」的合約(tenure–track position),而已經生效的終生制的效力則受到來自高層不斷的試探和削弱。那些已取得終生制的教員,儘管很少會真正遇到解僱的命運,卻學會明哲保身,盡量遷就大學高層,以苟存「性命」於亂世。這不僅培養大學內的「擦鞋」文化,也令大學高層權力大大膨脹。
近年大學加強科研引起的另一問題就是用單一的標準去衡量不同學系的表現,對人文社會科學方面的學者存有偏見,大大打擊他們的士氣。現今在大學普遍使用的評核研究表現的方法,就是為每個專業編訂一份著名國際學報的名單,然後根據研究人員在一段時期內的論文數量和質量來評定該個研究人員以致他所屬的學系的科研水平。這種單看論文、偏重西方(特別是美國)的學報、又不重視專著的方法,用在審核工程、醫學、自然科學等方面頗為合用。但社會科學、特別是人文科學的研究帶有很強的地域性質,因此以是否能在西方的「一流」學報刊登來評價本地研究的水平並不合適。另一方面,這些學科的研究者又更多地以專著的形式出現,其水平比在期刊發表的文章更難評估,因此容易被以理工科為主導的大學領導層所輕視。同樣可悲的是:個別人文社科學者為了使自己的研究獲得「確認」,往往接受本來不合適的標準來進行學術研究。
大學之間的競爭,除了科研外,就是教學水平和課程的質量。一個學系受歡迎(入學學生成績較高)不等於它就是辦得出色,由於香港社會急功近利,學生選系時往往是市場導向的,以致商科、電腦、新興資訊工程等學科最為熱門、而文史哲理等基礎學科卻少人問津。可惜大學不去糾正社會短視之風,反而故意把這種淺簿、狹隘的市場機制引入校內,要冷門學系承受極其沉重的壓力,這種做法比大學撥款委員會的市場導向作風更遠為嚴重。大學的具體做法就是以其學生的入學成績為標準,那些收生成績較低的學系要想辦法提高收生成績,否則要減收學生,或減少撥款,哪些收生成績較高的則可增加收生,或增加撥款。這已到極其荒唐的地步:某學府要取消歷史系,另一老牌大學的歷史系則要開辦什麼「文化旅遊與歷史」專業,地理系則要改為「地理與資源管理系」,各校的文理科都在轉型成一些更實用、或與工商管理有關的學系。
大學為了更好地向外界「交待」,又實行許多假大空的做法。舉例說,過去修讀哲學碩士和哲學博士等研究學位的人往往會花上比「指定」時間為長的年期才能畢業。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有大學規定學生不能如期畢業者學系將會受到懲罰。在這種情況下,學生個個都「奉旨」過關畢業,當大學當局在沾沾自喜自己的「效率」時,又有誰關心研究課程的質量呢?當你知道學生苦心孤詣、寧願遲一年畢業來完全更高質量的論文都被視為對大學的負累時,你不會覺得很可悲嗎?
鍾庭耀事件與其說是政府干預學術自由,不如說是大學高層自我審查和調節的結果,當教育是盤生意的時候,親近權貴便是重要的資產,學術自由當然就可以待價而沽了。對於目下大學出現的種種弊病,從現時的條件看,相信是無法清理的,因為在功利主義掛帥的陰霾之下,大學高層又甘於待奉權貴,又有誰能力挽狂瀾?
現在的確是人們反思的時候了,只有清流抬頭,所有有腰板的人都起來保衛真正的學術自由,這才有一點點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