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期

回歸兩年生活日艱,一國兩制真相漸露

先驅社

《先驅》第53期,19998

回歸兩年,對於香港的普羅大眾來說,真好似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特區政府的做為,總是加深大眾的生活困苦。

回歸不久,就發生幾十年未見的經濟危機。儘管官方把責任完全推給外圍地區,可是到今天為止,香港並沒有首先經濟復甦,反而落在最後。兩年來,我們看見:特區政府一面恭請號稱「社會主義」的中央政府來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一面追隨老牌資本主義各國的「大勢」,向普羅大眾的生活水平和原先僅有的那一點點社會福利展開全進攻。什麼提高競爭力、共渡時艱、公司化、私營化、資本增值,無一不是把普羅大眾擺上永不饜足的「資本」這個兇神的祭壇。

最近港府請人大常委解釋基本法,推翻終審法院判決的大部份效力,自稱是為了香港的整個利益,避免大批新移民來造成沉重的負擔,這純粹是卸責騙人的話。實際上根本不可能出現一百多萬人一下子湧來香港的情況。大家知道,任何人想從內地來香港定居,必須先得到內地政府許可離境。現在規定的限額是每天150人,就是每年不到55000人。以後即使調整增加,也始終要受政府控制。怎會出現百萬人潮湧入的情況呢?為什麼港府不去調查清楚到底有多少內地子女急於來港定居,然後定出合理的怎樣接納的辦法,而寧可無理剝奪大批內地子女的居港權和家人團聚的權利呢?難道這是向人民負責的政府應當採取的政策嗎?

居港權的問題,屬於香港特區自治的範圍,應該由香港自己決定。現在港府請人大常委來干預,就是破了香港的自治權。雖然人大常委對基本法有最後的解釋權,港府也有權請求人大常委解釋,但他們在沒有必要的情形下干預香港終審法院的解釋和判決(為什麼沒有必要,前面已經說明),這就是壞的做法,是濫用權力,是不尊重香港的自治權。

此例一開,後患無窮。所以人民有理由對他們強烈譴責和反對。

基本法第158條第2款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區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區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過去一般人都以為這表示在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讓香港法院享有最後的解釋權。現在才知道,原來不是。人大常委保留著全部的最後解釋權,它隨時可以作出它所喜歡的解釋,而且已經表現出它很喜歡運用這權力。這可以算是回歸兩週年前夕中共政府和特區政府送給港人的一份禮物,讓港人了解基本法、一國兩制、香港自治、原有司法體制不變等等的真相。

基本法是中共政府一手包辦,強迫港人接受的。它裡面有不少好聽的話,曾經引起一部份港人美麗的幻想。其實它無微不至地保證了中共政府及其在港的代理人的權力,對香港普羅大眾的權益卻毫無保證。我們要正確了解這次人大釋法事件的真正意義,更要了解:普羅大眾的權益,只能靠大眾自己去爭取和保證。

1999630

分類:第53期, 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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