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由
《先驅》第50期,1998年11月
在電訊工潮中,有些人要求資方「負起社會責任」,不要減薪;有些又埋怨資方「太沒有人情味」。我們打工仔女應當認識到,老闆階級的「責任」本來就是利潤掛帥。而工資與利潤兩個東西,基本上是對立的;工人待遇越能壓低,股東利潤就越高。自然,在某些情況下,工人待遇提高不一定妨礙利潤增長。但是,肯這樣想的老闆也越來越少了。
工人階級要捍衛就業權利及起碼生活水平,不能寄望於老闆階級良心發現,只能寄望於運用自己的實際力量來迫使老闆階級一致提高待遇,或至少阻止他們減薪。一天工人沒有團結力量,老闆階級一定「啋你都傻」!事實上,百多年以來的世界工人運動的經驗證明,凡是工人組織力量較大的地方,待遇就好些,凡是沒有組織力量的,待遇就差些,甚至可以極差。
集體抗爭,集體奮鬥!這就是我們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