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宇凡
《先驅》第49期,1998年8月
明報論壇版的林文放先生認為,根據需求定律,法定最低工資「必須高於市場的均衡工資」,而這最終只會使僱主裁員,所以人們要求設立最低工資制只會「害死打工一族」。
我們暫且不談林君所了解的「基本經濟學」,首先談談事實吧。最低工資制首先在新西蘭實行,陸續為八十多個國家採納,至今已實行了超過一個世紀。如果林君的邏輯能成立,那麼這許多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工人早就在一百年或幾十年前被「害死」了,都失業了。但事實是,最低工資制大為普及的年代,恰恰是西方各國最繁榮的時代。以美國為例,從戰後到七十年代末,一方面是最低工資制從保護少數行業逐步擴及絕大多數受薪者,另一方面是法定最低工資不斷提高。1949年為每小時40美分,1968年為$1.60,1978年為$2.30。這一時期同時亦是失業最低的時代。美國勞工部歷次研究也表明,每次提高最低工資,並沒有多少僱主會因此解僱工人。對於增加了的勞動成本,他們的對策是加強勞動管理,一面是更新設備來節省勞力。僱主在這方面的應變能力,比林君所想象的大得多。有不少人提出,最低工資制本身有助於促進企業的技術更新。事實上,如果工資太低,就會鼓勵僱主以勞動密集代替資本密集,就會阻礙一地的技術進步,就像不少非洲國家的僱主一樣,他們寧願聘請大量工人用手工勞動也不願採用機器,但這樣又會真正促進社會進步嗎?
有人說,技術更新使企業即使擴大再生產,也不一定要按比例擴大增聘人手,有時甚至削減人手。這樣,豈不是說,最低工資制間接促成了人手過剩即失業嗎?不對,因為技術更新與就業水平沒有必然關係。從戰後到七十年代,被稱為資本主義黃金時代,它同時也是技術突飛猛進的時代,但這並沒有引起高失業,相反,技術更新還不斷刺激新行業的出現,因此不斷創造更多職位。目前各國的高失業率,同資本主義的經濟週期有直接關係,而同技術更新沒有直接關係。既然如此,就更沒理由害怕實行最低工資制了。
林君說最低工資一定高於「均衡價格」。他這句話太含糊。應當說,最低工資制會使那些工資低得太厲害的行業或工種提高工資,從而高於原有的價格水平(所謂均衡價格)。但是,對於那些原本工資不太低的行業根本沒有影響。而一般來說,法定最低工資往往比平均工資要低。以美國為例,九十年代初,一般受薪階級的平均時薪約為$6.45,但法定最低工資不過是$4.25,比後者高出二元多。
還有一種見解,它並不直接反對最低工資制,但邏輯結論同林君分別不大。這種見解認為,現在經濟低迷,工人應該同僱主共渡時艱;現在還提什麼最低工資制,這豈不加重成本?豈不是更打擊投資意欲?我們不能在此詳談這個見解。我們只想指出: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總是強調,減少工資有助經濟復甦。但是,1929年大蕭條之後,凱恩斯已經有力地反駁了這個論調。減低工資不就減少購買力了嗎?不就使過渡積累與消費力不足的矛盾更大嗎?可見,即使勞工團體低聲下氣,放棄爭取最低工資制及提高待遇,也不會有助復甦的。
大概林君是堅定的新自由主義信徒,他不相信凱恩斯上述見解。可是,就讓我們引述一下阿當斯密論工資的一段話吧:
「僕人、勞動者與各種各樣的工人,構成了每一個巨大政治社會的最大多數。改善這個大多數人的生活,不能被視為有礙於全體。沒有一個社會,在其大多數成員是貧窮與悲慘的時候,能夠保持繁盛與快樂。那些為全體人供應糧食、衣服與房子的人,理應分享自己的勞動成果,直至他們也能多少可以獲得好衣好食以及像樣的居所為止。」(國富論)而這就是最低工資制的原本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