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化
《先驅》第50期,1998年11月
我們最近在街頭進行反失業宣傳時,發覺工友強烈不滿的情況顯著增加。我們不止一次聽到工友說:「老闆如此無良,只有整鑊杰既俾佢嘆至得!」「香港這樣下去,遲早攬埋一齊死,好似印尼咁!」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位工友同我們的義工的對答:
「先生,可以簽名支持我們的主張,即要求實行最低工資制嗎?」
「我不簽!簽黎無用。我一係唔搞,一搞就要去放火!我捱左幾十年,到頭來又失業又無錢。所以我話一係唔搞,一搞就要放火!」
工友的憤怒當然是可以理解的。不過,光是憤怒解決不了問題。如果只求洩憤,不擇手段,例如真的去放火,只有得到最壞的後果。真正的出路只有工友們切實組織起來,用適當的集體行動去同老闆對抗。最近電訊員工初步起來集體抗爭,在社會輿論的普遍支持下,已經能夠初勝一仗,迫使資方把11月減薪的決定暫時擱置。這證明了集體行動有效。
工人階級負擔著整個社會生產的責任。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都要靠打工者來維持。如果老闆欺人太甚,一旦工人忍無可忍,集體停工,老闆就陷入極大的困境。所以,打工者必須重視罷工這個抗爭手段,堅持罷工權。
當然,罷工並非必勝。要有充份的準備,在適當的形勢之下,罷工才有相當高的機會取勝。最重要的是,必須充份搞好工友自己的團結。如果有幾個工會同時存在,在與資方抗爭時,一定要共同行動,千萬不可分散力量,互相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