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宇凡
《先驅》第48期,1998年4月
張五常在《再論中國》一書中曾說過,在自由市場下,兩極分化「只是幻覺,是從來沒有一般性地發生過的。」(註一)整個八十年代,也充斥著「香港正在逐漸中產化」的論調。十年前我們曾經為文反駁(註二)。事實證明張五常錯了。衡量貧富懸殊的堅尼系數(數字越高越不平等),1979年為0.373,1991年為0.476,1996年為0.52,顯示兩極分化的確在「一般性地發生」。
政府統計處發表的住戶收入分佈更能說明問題(見表一)。最低收入的一成住戶,同最高收入的一成住戶的差距不斷擴大,固不待言。更值得注意的,是一至九等的住戶收入佔總收入比例,全部呈現下降,只有最高一等呈現增幅,而且是不小的增幅。
這顯示「中產階級」也有逐漸貧窮化的趨勢。
是甚麼原因促使兩極分化?最貧窮者是不是像張五常所說的只是由於天生缺陷而導致的?我們不同意這個觀點。只要研究一下過去十多年資本的積聚和集中程度,以及工資的增長幅度,便不難知道那是自由市場本身的運動規律所致。不加限制的自由市場必然造成兩極分化。自由派經濟學總是強調,在自由市場下,不論資本家還是工人,都是自由買賣者,都致力於賤買貴賣並從中獲
表一:住戶收入十等分佈(百分比) | ||||
十等分組別 | 1986(%) | 1991(%) | 1996(%) | 1986-1996變化(%) |
第一(最低) | 1.6 | 1.3 | 1.1 | -31.3 |
第二 | 3.4 | 3.0 | 2.6 | -23.5 |
第三 | 4.4 | 4.0 | 3.6 | -18.2 |
第四 | 5.4 | 5.0 | 4.6 | -14.8 |
第五 | 6.4 | 6.1 | 5.7 | -10.9 |
第六 | 7.6 | 7.4 | 7.0 | -7.9 |
第七 | 9.1 | 9.0 | 8.5 | -6.6 |
第八 | 11.4 | 11.4 | 10.6 | -7.2 |
第九 | 15.2 | 15.5 | 14.5 | -4.6 |
第十(最高) | 35.5 | 37.3 | 41.8 | +17.8 |
總計 | 100.0 | 100.0 | 100.0 | |
資料來源:1997年1月9日明報 |
得最大利益,因此彼此都具有向上爬升的同等機會。他們忘記的是,利潤可以轉化為資本,但工資基本上只夠消費(包括未來的消費)。就以最近按揭證券公司所發行的債券為例,由於孳息達八厘四三,吸引不少投資者大做其「息魔」。假定一個「息魔」投資一千萬,那麼,他不動一個指頭,三年後就可共獲利274.8萬元,十年後可獲利1246萬元,即翻一番以上。利潤不斷轉化為資本,必然造成資本額的不斷擴大,這就是所謂資本積聚。另一種導致資本額擴大的方式,是資本集中。資本集中不像資本積聚那樣是通過單個資本自身的循
表二:香港十間上市公司市值概況(億港元) | ||||||
1978 | 1981 | 1996 | 1978-1996共增長(倍) | 每年平均增長(倍) | ||
匯豐控股 | 80.8 | 227.7 | 4,395.1 | 54.0 | 3.0 | |
新鴻基 | 9.4 | 60.7 | 2,264.1 | 239.0 | 13.3 | |
和記黃埔 | 15.9 | 80.6 | 2,197.0 | 136.8 | 7.6 | |
恆生銀行 | 52.6 | 180.5 | 1,815.6 | 34.0 | 1.9 | |
長江實業 | 9.3 | 79.1 | 1,579.6 | 167.0 | 9.3 | |
香港電訊 | 14.6 | 28.6 | 1,431.9 | 97.0 | 5.4 | |
太古 | 25.4 | 38.8 | 1,075.4 | 41.0 | 2.3 | |
新世界發展 | 16.6 | 43.7 | 959.0 | 57.6 | 3.2 | |
九龍倉 | 24.5 | 76.8 | 876.9 | 34.0 | 1.9 | |
中電 | 20.3 | 63.8 | 684.8 | 32.0 | 1.8 | |
資料來源:《香港華資財團》馮邦彥,1998年三聯書店,香港,P.233 & 509 |
表三:名義工資及實際工資每年增長率(%) | ||||
技工及操作工 | 管理、投術性、文職人員及非生產性工人 | |||
名義工資 | 實際工資 | 名義工資 | 實際工資 | |
1983 | 6.7 | -3.5 | 8.0 | -2.2 |
1984 | 8.7 | 1.5 | 8.8 | 1.6 |
1985 | 5.8 | 2.0 | 6.6 | 2.6 |
1986 | 5.8 | 3.6 | 7.5 | 5.4 |
1987 | 9.5 | 3.4 | 10.0 | 4.0 |
1988 | 8.0 | -0.6 | 12.8 | 3.7 |
1989 | 11.7 | 1.4 | 15.1 | 4.6 |
1990 | 12.3 | 2.4 | 12.9 | 2.9 |
1991 | 10.5 | -1.1 | 10.8 | 0.8 |
1992 | 9.9 | 0.0 | 10.3 | 0.4 |
1993 | 9.7 | 1.7 | 10.7 | 2.6 |
1994 | 6.3 | -2.0 | 10.2 | 1.4 |
1995 | 5.1 | -3.4 | 7.5 | -1.1 |
1996 | 7.3 | 2.0 | 6.3 | 1.0 |
每年平均增長 | 8.4 | 0.5 | 9.8 | 1.9 |
資料來源:歷年政府統計年刊。《急變中的勞動巿場》,張永泉、陳明智,商務印書館,1997,香港。 |
環而擴大,而是通過兼併他人的資本而得以擴大。香港過去十多年盛行收購合併,由此造成資本壟斷現象。例如,繼香港電訊收購訊聯之後,最近數碼通又收購了八方通訊,使流動電話業的九成業務由三間公司(電訊、和記、數碼通)瓜分。從表二可以知道,在過去近廿年,十大上市公司市值都有幾十倍甚至是二百多倍的增長。
反觀打工一族,絕大部份的工資只夠維持生存所需而已(包括作為日後生活所需的小量積蓄)。表三所列的兩大類工人,已包括全部就業者七成以上。也就是說,大多數打工一族,在過去十多年,實際工資只有極小增長,而名義工資同上市公司市值的增長比較,也是瞠乎其後。
如果我們再考察一下過去幾十年各行業的增加值中工資與利潤之比(表四),那麼兩極分化的原因就更為清楚了。分化原因不是別的,就是在新增價值中,利潤的比例日高,而工資的比例日減。也就是說,分化原因在於對勞工的剝削日高。1975年,工資的比例是60%,到了1994年便只有48.8%了。如果我們再考察一下工業同服務業的情況,尤其是後者中的金融、地產、商業服務行業的情況,那就更清楚顯出工資比例下降趨勢(表五)。這無疑同金融、地產業一向利潤最高大有關係。
極貧是由於當事人天生缺陷嗎?香港社會保障學會根據政府的統計,指出:就業貧窮人數(即每月工資只及工資中位數的一半。1997年工資中位數為一萬。就業貧窮的標準線就是月入五千元或以下),在1993至1997年之間上升了67.2%,從18.3萬人上升為30.6萬人,佔勞動人口十分一。這個趨勢說明,貧困化的原因是工資太低,而不是甚麼「天然缺陷」。
表四:香港僱員工資佔附加值比重(%) | |
1970 | 57.1 |
1975 | 60.0 |
1980 | 48.7 |
1985 | 54.2 |
1990 | 52.0 |
1994 | 48.8 |
資料來源:Estimates of GDP 1961-1996,Hong Kong Goverment. 《後過渡期香港公共財政》鄧樹雄,三聯書店(香港),1992年,P.300 |
資本家一面拚命壓低工資,另一面不僅拚命謀取暴利,而且給予自己特高薪金。上市公司的董事酬金,在全球可說是最高之一,1995年上市公司董事酬金增幅高達55%,而同期工人的實際工資卻是負增長。
去年和記黃埔的董事酬金高達1億5千5百萬。但更離譜的是那些盈利不高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給予自己的酬金竟然幾倍高於盈利。信報的曹仁超感嘆:「唔少上市公司董事局完全唔把小股東利益放在眼內,只顧董事局風光」。(註四)
壟斷資本操縱經濟命脈
兩極分化是資本積累的惡果。但資本積累還有另一個惡果,那就是壟斷,即少數企業佔有多數的市場。
消委會在九六年底,發表了《競爭政策:香港未來經濟成功之匙》,指出今天香港實際上已在各主要行業出現寡頭壟斷:
━━1992年,全港共有161間銀行,但活期存款及儲蓄存款之需求基本上分別由10間及6間銀行佔有,而定期存款則由4間銀行佔有;
━━香港煤氣公司佔了2/3氣體市場;
━━本地電話99%由電訊壟斷;
━━無線與亞視佔了電視廣播市場的94%;
━━1991-1994年,七大地產商佔了七成的私樓供應(註五)。
如果我們再加上公用事業的壟斷(電力、交通、航空等),那麼,可說香港經濟命脈基本上只是由幾十家財閥所控制。
表六多少可以提供一個概覽。政府這些統計對了解資本的積聚和集中並非是最好的參照。因為分類太粗疏,無法了解行業內的更詳細的情況,有時掩蓋了壟斷的嚴重性。例如零售業總體而言並不算出現壟斷,但是,其中的超級市場業卻嚴重受到壟斷。其次,統計只計算企業數目,不考慮到不少企業其實同屬一個集團(例如恆生為匯豐持有),所以這些數字是比真實情況大為縮小的。就算如此,它們仍然讓我們可以看到壟斷情況嚴重。第一,佔企業總數極小比例的大型企業,其市場佔有率卻極大,而服務業又比較製造業嚴重得多。最嚴重的是空運業,為數6家企業就控制了九成多的銷售額。第二,大企業的市場佔有率,在服務業裡有明顯增加趨勢,這包括了陸路客運、海上運輸、倉庫業、通訊業、保險業。由於過去十多年製造業已逐漸式微,而服務業又大為擴充並取而代之,這同時也意味著,全盤經濟的壟斷程度一定比過去大為增加。尤其因為服務業中不少是直接為本地居民服務(例如本地銀行的存款業與按揭業),不像製造業那樣因為大多出口而要受國際競爭所影響,所以一些服務業的龍頭大哥實際上比製造業的大企業對行內的支配力量大得多。
當為數只有幾十家甚至幾家企業就能佔有泰半市場時,就一定為這些企業帶來壟斷利潤。他們所採取的手法包括了:
━━劃一最低售價(例如傳呼公司定下最低傳呼服務月費,又或是銀行的利率協議);
━━排他性的交易協議(例如超級市場同供應商訂下合同,規定某類貨品只供應給它而不能供應給對手);
━━協同競投(例如地產商暗中協同競投土地);
━━出售貨品或服務時硬性規定要買家配搭購入其他類型產品(例如教科書商硬性規定買教科書者必須也購買練習薄);
━━屯積居奇,限制供給以便提高價格(例如地產商擁有足供100萬人口居住的土地儲備,可是卻不急於蓋樓,以維持高樓價)。
表五:本港僱員工資佔附加值比重(%) | ||||
工業 | 服務業 | (其中金融、地產、商業服務) | 各行業工資比例 | |
1980 | 70.7 | 38.7 | 18.6 | 48.7 |
1981 | 67.0 | 40.4 | 20.6 | 48.7 |
1982 | 66.9 | 44.4 | 24.3 | 51.0 |
1983 | 63.1 | 47.5 | 33.3 | 52.4 |
1984 | 62.4 | 46.9 | 36.0 | 51.8 |
1985 | 66.3 | 49.1 | 38.9 | 54.2 |
1986 | 62.7 | 48.4 | 36.4 | 52.7 |
1987 | 60.9 | 46.0 | 34.8 | 50.3 |
1988 | 60.3 | 45.4 | 34.8 | 49.5 |
1989 | 60.3 | 47.1 | 36.1 | 50.6 |
1990 | 60.6 | 49.1 | 37.1 | 52.0 |
1991 | 59.6 | 49.2 | 34.4 | 51.6 |
1992 | 58.4 | 48.3 | 31.8 | 50.4 |
1993 | 59.1 | 48.4 | 30.3 | 50.4 |
1994 | 58.2 | 47.0 | 30.7 | 48.8 |
資料來源:Estimates of GDP 1961-1996,Hong Kong Government. |
表六:各行業資本積聚及集中程度 | ||||
生產總值或銷售收入最大的企業 佔全部企業比例(註)(%) 括號內為企業實數 |
生產總值或銷售收入最大的企業 佔全部總值或收八的比例(%) |
|||
1979 | 1995 | 1979 | 1995 | |
製造業 | 2(731) | 1.8(493) | 49.7 | 56.8 |
批發業 | 0.7(68) | 1.1(247) | 22.7 | 38.4 |
零售 | 0.2(59) | 0.4(245) | 24.6 | 45.1 |
進出口貿易 | 3.1(471) | 3.7(3802) | 51.9 | 55.3 |
酒店業 | 1.8(13) | 4.3(57) | 76.5 | 90.6 |
屋宇建造及土木工程 | 0.4(12) | 1.5(281) | 22.0 | 61.9 |
1982 | 1995 | 1982 | 1995 | |
陸路客運 | 0.06(14) | 0.07(13) | 7.1 | 67.1 |
遠洋及沿岸海上運輸 | 7.9(30) | 9.3(44) | 10.3 | 87.4 |
港內海上運輸 | 0.8(7) | 1.3(12) | 43.1 | 48.6 |
空運業 | 13(6) | 9.8(6) | 95.9 | 94.2 |
倉庫 | 7.7(15) | 8.3(26) | 42.7 | 57.7 |
通訊業 | 4(4) | 4.6(32) | 93.3 | 96.5 |
金融 | 5.1(115) | 7.6(360) | 72.3 | 83.9 |
保險業 | 3.7(115) | 3.9(97) | 57.6 | 92.5 |
註:統計處把企業按生產總值或銷售收入分為七個至九個等級。最高一等在1979年為> = 2000萬元,1987年為> = 5000萬元。但個別行業有時會略有不同。此外基本上是以最高一級的總值或收入的企業來計算,但個別企業則或由於資料不足或為了方便而把最高一級及其次一級合併為一級。只有通訊業數字不是1982年而是1983年數字。
資料來源:香港統計年鑒(1982,1983,1984,1997)計算。香港政府統計處
壟斷資本的寄生性
資本主義的壟斷自然不是絕對的。新技術的開發往往連一些自然壟斷也被打破。壟斷資本之間的協議或默契,在市場發生重大變動時也很容易破裂,並使競爭復熾。不過,總的來說,那些資產數以百億計的大企業,總會結成寡頭壟斷並從中謀取壟斷利潤。但壟斷的害處不限於此。長此以往一定使壟斷資本最終在全部行業掌控一切,更多小企業都要因此破產,而整個社會都要仰其鼻息。
壟斷資本主義的第二個害處是阻礙生產力充份發揮及服務人群。如果限制產量、從而令價格維持在高位,就能謀取暴利,幹麼壟斷資本要把產量增加到足以滿足全部消費者的自然需要?這就是為甚麼地產商總是「有地不起樓,有樓不賣樓」。就算是賣樓,也總是把單位分成小批出售。1995年,整體房屋的空置率為4%,但是發展商手中的新落成單位的長期空置率達到11%,比整體空置率高出很多。1994年1月至1996年5月,政府批出銷售樓花樓盤為57個,單位四萬多。但到1996年5月止,只有40%推出市場。(註六)難怪住宅樓價,在過去十年升了超過五倍,遠超生產總值的增長。就這方面的作用來說,壟斷資本是寄生性的。
第三,地產業的超額利潤,吸引了資本從其他部門流入地產部門及其相關行業(註七)。這就是為甚麼本地工業資本紛紛改投地產,大批工廠改建為住宅或商廈。可以說,本地工業北移,一部份固然因為內地廉價勞力的吸引力所致,但一部份也是因為地產盈利過高,推使資本從其他部門流入地產所致。製造業佔生產總值,從1982年的21%減至現在的9%。但是樓宇地產則從1987年的22%升至1996年的36%。沒有幾間上市公司不是靠地產發財。一句話,香港的經濟轉型,一部份實在同壟斷資本大有關係。但失去工業,變成服務業為主,對那些失業的(尤其是上了年紀的)製造業工人來說,實是未見其利先見其弊。
更壞的是,地產部門的暴利大大增加了整個社會的投機浪潮,紛紛把資金投到最發財的地產部門及其上游或下游行業。每一百億元的新物業投資,可能吸引了數百億甚至更多在物業市場上炒來炒去。前一種投資尚可算是生產性投資(盡管地產商從中所獲的厚利都是來自剝削普羅大眾),後一種投資卻完全是投機性的,一分一毫的財富也沒有創造出來。影響所及,香港炒風之熾烈也就毫不奇怪了,已經到了無物不可炒的地步,連不少大學生甫入校門便拿助學金去炒股票。整個狀況說明,香港的壟斷資本越發展,便越益使更多生產資本轉化為投機資本或純粹的食利資本,也就是讓一個寄生性的食利階級日益膨脹。可是,泡沫終究是要破滅的,而且已經開始破滅了。亞洲金融危機不過是外因。畢竟因為香港本身發生經濟衰退的內因已經開始成熟了,外圍因素才很快引發本地經濟衰退。各種服務業過去依仗地產及股市業之發展而發展,現在也要隨其衰退而衰退了。下一步,就可能是再隨大陸經濟放緩而進一步衰退了。
更荒唐的是,眼前的經濟衰退本來是壟斷資本及食利階級所引起的,可是,要為此付出代價的卻主要不是他們,而是普羅大眾。自然,不少小炒家及部份大炒家都損手爛腳。不過,他們只是食利階級中的少數而已。壟斷資本及食利階級基本上損失很少。相反,他們還能乘著經濟衰退去兼併中小資本,擴大市場份額呢。1982-1984年地產低潮,事實證明只是令中小地產商破產,對於大地產商,不僅損失不多,還能借此佔據更多市場呢。今次的衰退大概也不會例外。所以最近李兆基說目前危机不算什麼,李嘉誠用十億回購長實股票,恒隆主席謂跌市如食生菜而已。註九)何況,專為富人服務的香港政府,一直都為大資本家分憂,所以呢,它拒絕消委會有關訂立公平競爭法及完全取消利率協議等的建議,現在又設立按揭證券公司來減低銀行貸款的風險,實行彈性賣地,公開宣佈要令樓價穩定在現水平,這一切一切,都只是為確保壟斷資本的利潤而已。在這個情況下,普羅大眾如果不進行集體奮鬥,用實際力量去爭取就業保障及生活保障,就注定要被大財團及富人政府犧牲。
結語
壟斷資本主義原本就不僅是經濟問題。壟斷財團從來都同政府互相扶持勾結。一個原因是它們的投資越巨大,就越需要由一個只向它們負責的政府確保其資本能安全地積累下去,確保工人階級乖乖繼續接受它們的剝削。這就是本地財閥統統堅決反對民主的原因。他們寧可屈身事奉中共的專制政府,也不能容許香港普羅大眾享有民主。事實上,所謂特區政府,不過是中共官僚集團同本地財閥結合而生的怪胎而已。通過這個怪胎,本地財閥一面上通天庭,一面下壓港人。另一方面,本地財閥加緊同中共的官僚資本集團密切合作,實行有錢齊齊搵。最明顯的是華資財閥在整個過渡期不斷通過商業合伙或互相參股來達到同官僚資本結合的目的。到了回歸前後,連英資財團也要效法了(例如國泰、中電、電訊紛紛出讓部份股權給中資)。一句話,本地財閥同香港政府及中共政府在政治和經濟上的融合,現在達到了空前地步,結合成一個反民主反人民的同盟。所以,普羅大眾反抗經濟剝削的鬥爭,同政治上的民主奮鬥實在是密不可分的。
註釋
註一:《再論中國》,張五常著。
註二:新苗雙月刊,1988年6月,《香港正在中產化還是兩極化》
註三:1997年1月9日明報
註四:1998年1月21日信報
註五:Competition Policy:The Key to HK Future Economic Success,Consumer Council,1996,P.36
註六:《競爭政策研究報告撮要━━香港私人住宅物業市場》,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出版,1996年。
註七:根據消委會的報告(見註六),自1989年以來,便再沒有新的大型地產商打入市場,可見壟斷自那時起便已達到阻礙新公司入行的程度。不過,上述資料中所謂「大型地產商」,是指每年供應量達5%以上的新發展商。也就是說,在私人樓宇供應上,中小型發展商仍可佔一點份額。
註八:「七十年代上市公司一般都係老老實實做生意」,「八十年代上市公司開始玩財技,股價舞上舞落,大股東發達小股東損失慘重比比皆是,能夠老老實實做生意者漸少」,「九十年代……唔少公司上市集資後便D資金去炒股炒樓」。1998年3月20日信報曹仁超。
註九:信報199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