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期

保衛港人自治權,保衛司法獨立, 不要窮人鬥窮人!

南產

《先驅》第52期,19995

129日香港終審法院關於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的判決剛公佈的時候,港人廣泛地認為這是法治精神的勝利,是港人自治權利受到尊重的證明。但是幾天之後,就由新華社傳出內地法律專家猛烈抨擊那判決的聲音,本港的鄔維庸一類人積極配合。跟著國務院的新聞主任也公開說那判決違反了基本法,應該糾正。於是形成了嚴重的危機,讓人覺得好像中央政府打算把終審法院的判決推翻。

按照現在香港特區的法制,任何法律案件由終審法院判決後,就沒有合法的力量可以把它推翻。任何外力都沒有合法的辦法做到這點,終審法院本身也不能再來改變。如果強行把它推翻,等於根本打破終審法院的權威,也就是推翻了整個的法治制度。如果由中央政府來這樣做,就同時打破了原先基本法所保證的香港特區實行自治的根本原則。此例一開,今後香港內部的任何事情隨時都會受到中央干預,所謂「一國兩制」、「港人自治」就變成空話。因此港人必須正視這個嚴峻的形勢。

有人不是從法律尊嚴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而是從上述判決可能產生的經濟後果來看問題。他們覺得判決讓大批內地子女湧入香港,一定會增加香港的負擔,尤其加深了目前的經濟不景氣。許多正在受著裁員減薪打擊的普羅市民有這樣的擔心,是很容易理解的。但這擔心裡面其實含有對問題(尤其是經濟問題)的誤解。

第一,香港回歸之後要讓大批內地子女來港定居,並不是終審法院的判決所造成,而是基本法(它由中共一手制定)所規定的。終審法院的判決最多只能對那些人來港的手續和遲早有一點(只有一點點)影響而已。所以,如果港人支持現在那種破壞香港法治的企圖,根本解決不了內地子女來港所產生的問題,只會白白賠送了原有的那種法治對市民的保障。一旦破壞法治的企圖實現,今後港人就像內地人一樣,再不能指望法院來審查和制止政府的不當行為了。

第二,那些內地兒童來到香港,並不是由公眾養活,而是他們自己的父母養活。至於教育、公費醫療等開支,並非香港社會負擔不起的。為什麼港人在本地生的子女有權享受這些服務,而不讓在內地生的子女享受呢?一般情形,那些不能在本港結婚生育、只能去內地結婚生育的,不正是比較貧窮的港人,所以更需要這種公共服務嗎?況且,擴充這些服務事業,不正是增加就業機會、挽救經濟不景的最好的辦法之一嗎?

第三,害怕已成年的內地子女來港搶飯碗,這也是一種錯誤的想法。如果那些人來到香港會搶你的飯碗,他們在內地也會搶。現在香港的經濟不景,和所有資本主義的經濟不景一樣,根本不是因為整個社會變窮了,維持不了那麼多人的生活,而是因為有非常豐裕龐大的財富被極少數唯利是圖的大資本家以及代表他們的政府控制住,不肯投資於有益人民生活的事業。所以,只有各地的普羅大眾聯合起來,向資本家爭取飯碗才是出路。走這條路自然需要很大的努力,長期奮鬥。但是,反過來,窮人鬥窮人則是大家都永遠不能翻身的死路一條。

內地那些專門為中共服務的法律專家對終審法院這次判決最嚴重的指責,是說判詞認為香港的法院有權審查全國人大和常委會的決定是否符合基本法,這等於認為自己可以凌駕於全國人大之上。其實判詞並沒有審查或質疑人大的任何決定,它只在回應以前上訴法庭的說法時,作為附帶意見,說香港法庭在審案時有權審查人大有關的決定是否符合基本法,是否適用於香港。所審查的範圍限於香港內部的問題,並不包括有關外交、國防等問題的決定。審查時自然要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所作的解釋。所以,判詞並沒有否認常委會對基本法的最後解釋權,並沒有認為自己凌駕於人大及常委會之上。人們關於這方面的指責,所根據的是對判詞不正確的了解。香港許多法律家都澄清了這點,香港律師會的理事會也支持終審法院的判決。在這個問題上,我們認為,港人應當起來支持終審法院,抗拒任何以此為藉口來破壞法治制度的反動企圖。即使港人的奮鬥一時之間未必能夠戰勝中央政府的高壓手段,至少也要表現出反抗壓迫的決心,為後人和全國人民樹立一個好榜樣。

終審法院的判詞明顯提出了一種意見,說香港特區的法院應當有權審查立法的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也就是說應有這方面的司法審查權。內地那些專家強烈反對這意見,並且指它違反基本法。事實上基本法並沒有規定法院有這種司法審查權,但也沒有明文禁止。內地那幾個專家認為終審法院這種主張連全國人大的立法行為也可以審查的意見是荒謬絕倫、大逆不道的見解。其實在民主而又有成文憲法的國家,這是很平常的現象,也是現代法律哲學的趨勢。反對者的思想是從擁護極權、專制出發的。在這方面,港人和全國人民也應當支持終審法院的意見,反對那些為專制護法的專家。

我們不知道中共是否已經決心打破香港特區的法治和自治的制度,還未能斷定到今天為止那些專家和官員的言論到底是精心佈置的初步行動,還是統治層內部分歧的表現,但我們可以斷定這決不是簡單的個人意見,更可以斷定這是對港人和全國人民的利益的嚴重威脅。因此,我們呼籲香港和內地的人民都起來堅決反對。為了有效的反對,普羅大眾首先要重視這個問題,而且要仔細研究有關的問題,首先要提高自己的認識,避免受人蒙騙。我們即使一時之間未能擊退那反動勢力的進攻,至少也要避免受人利用,避免不戰而降。

199929

分類:第52期, 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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