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驅社
《先驅》第52期,1999年5月
我們支持終審法院關於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的判決,已於2月9日發生聲明,呼籲保衛港人自治權,保衛司法獨立,不要窮人鬥窮人。現在再對那些已經身在香港的聲稱有居港權的人士爭取落實應有權利的行動表示態度。
特區政府制定辦法,要一般內地子女先辦妥居權證然後來港定居,原則上並無問題。但是,硬性規定居權證只能在內地辦理,不能在本港辦理,則是完全不合理的。因此我們支持那些已經身在香港的聲稱有居留權的人士爭取在港核實身份以便定居的行動。允許這些人在港核實身份,是完全合理、合情、合法的,對香港社會和任何人士都沒有損害。
只要特區政府和內地政府都實行合理的安排,大多數內地子女就不會冒險偷渡。
有人對那些正在保衛合法權利的內地子女公開表示侮辱,並且挑撥離間港人和內地人的關係,應當受到公眾嚴正的斥責。香港和全中國都要文明進步,不要變成科塞沃,不要變成南斯拉夫!
中港居民是一家!香港和內地的普羅大眾的利益是一致的。只有團結奮鬥才能取得生活改善,互相敵對只能大家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