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宇凡
《先驅》第45期,1997年8月
政府與工商界為了凍結集體談判權的法例,不惜無限誇大集體談判權對資本家的影響。李卓人已經在報紙上反駁有關指責。可是,資產階級的代言人卻變本加厲,大話西遊。明報七月十五日的社評與田北俊的文章,拿出如下公式來唬嚇工人:
工人獲得集體談判權→迫使資本家增加工資→資本家的利潤減少→資本家唯有裁員、或撤資→工人失業增多。
看囉,你們爭什麼集體談判權,最後只會害苦自己,問你死未?
問題在於,上述公式中的每一個推論都是假的。先談第一個推論。法例只是規定資本家要與符合條件的工會談判,但沒有規定資本家要對工會的要求照單全收,更沒有規定資本家不可以提出減薪的反建議。事實上,在工會歷史中,沒有達成任何加薪協議的談判,固然為數不少,甚至是達成減薪協議的談判,也絕非罕見。近年來,即使在歐美等具有深厚工會傳統的國家,由於經濟衰退,以及工會領袖的軟弱,不少談判所達成的協議,是減薪裁員,而非增薪。在這個情況下,集體談判實際上變得有利於資方而非勞方,因為如果沒有工會作為緩衝器,工人可能根本拒絕作出這樣的妥協,也有可能實行野貓式罷工,這時候資本家只有更頭痛。這些事實說明,集體談判權本身並不必然引起工資上升;工資會否上升,還要決定於許多社會、政治及經濟因素,其中包括經濟狀況、特別是勞動力市場的狀況,勞資的總的力量對比,工會領袖的質素等等。
第二個推論同樣是錯誤的。如果只是名義工資的增加,而加幅並不超過通脹,那很有可能對利潤全無影響。即使連實際工資也有所增長,同樣也不一定削減利潤。資本家有無數方法可以補償損失,例如增強勞動強度、削減工人的其他福利開支、把增加了的工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等等。
說什麼增加工資會削弱競爭力,完全是廢話。真正削弱本港競爭力的,是資本家自己,是大地產商、大銀行家等等。今天香港地價已名列世界頭幾名之內了。1995年,全港僱員的名義工資增幅只是10%,而實際工資增幅更是負數。反觀同期上市公司的董事薪酬,增幅卻是55%,請問,究竟是資本家的貪得無厭削弱本港競爭能力,還是那無財無勢的工人呢?
香港僱員自從八十年代末以來,實際工資增幅一直很少,有不少年度甚至是負數。八十年代初,香港工資一般超過台灣,但現在已經大大落後於台灣了。四小龍的其他三龍,都有集體談判權,而香港沒有。總之,無論在薪酬福利或是在工會權利方面,港人都遠遠比不上人家。現在那條集體談判權法案,只是多少增加一點工會權利而已,特區政府和工商界立刻上綱上線,無限誇大,而且要脅撤資。總之,每一次工人要求起碼的權利,資產階級都照例這樣恐嚇要脅。十多年前實施120日有薪病假,他們就喊叫沒錢賺;要求實行直選,他們又喊叫會派免費午餐;難道這一次我們還會上他們的當嗎?
我們的要求其實很低,對資本盈利的影響也很小。如果有些資本還要恐嚇什麼撤資,那就由它撤吧!反正一定還有許多資本會留下來的,因為畢竟香港仍是世界上利潤率最高的地區。之所以如此,工資較低並不是唯一因素,其他因素可能更為重要,包括地理位置,同中國的關係,良好的基本建設,穩定的社會等等。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大財團近年向海外發展,差不多無一能夠獲得像香港那樣的高利潤。所以,即使談判權真的促進了工資增長,不見得大部份資本都會撤走。反過來,即使你們自願降低工資,也不見得留得住本已打算撤資的資本。香港實際工資多年來已經是下降趨勢,可是這並沒有留得住工業資本,並沒有減少工業北移的趨勢。
說到底,工人階級只有擺脫一切仰賴資本家的思想,才能理直氣壯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不少工人都相信,沒有資本家提供就業機會,工人就沒有工做。其實事情並不是這樣簡單的。因為,另一方面,如果沒有我們工人替資本家增殖資本,資本家一樣要破產。而且,最後分析起來,工人階級作為生產的階級,才是社會中必要的階級。並不是資本家養活工人,而是工人養活資本家。人類社會可以沒有資本家,卻不可以沒有工人。既然如此,工人階級為什麼還要處處遷就資本家的貪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