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期

董建華的糖衣毒藥

陳東

《先驅》第46期,199711

董建華的施政報告沒有提出任何壓抑樓價的措施,說明他的商人政府畢竟以誰的利益為重了。不過,還是有不少評論稱讚他的未來十年房屋計劃,因為他幫助四十五萬戶家庭置業,最後達至全港七成家庭自置居所的目的。他們只擔心到時支票能否兌現。

但是,我們要質疑的恰恰是整套政策的哲學。把原有的夾心階層貸款計劃大為擴大,表面上幫助市民自置物業,實際上是把錢送給地產商,以及誘使打工仔女供貴樓而已。

董建華聲稱要以增加供應來平抑樓價。然而他採取的具體方式,從本質上來說,只會助長樓價繼續飆升。本來,同樣的以十億計的錢,如果都用於興建公屋(而且是優質公屋),那麼既可以庇陰天下寒士,又可以防止地產商染指謀利,豈不美哉?但是,董建華反其道而行。他的政策差不多無一不是擴大房屋市場,也就是說,無一不是把更多房屋交給地產商及炒家繼續炒作。擴大貸款計劃將大大刺激原已十分強勁的房屋需求,從而增加樓價上升壓力;他答應每年提供八萬五千個單位,表面上增加供應,可是,由於特區政府的所謂增加供應,主要是供應作為商品的房屋(包括私人發展商的樓房,更包括那些出售的公屋及居屋),而不是作為非商品(或至少並非完全商品化)的公屋,這樣也只會助長樓價飛升而不會壓抑樓價。有人說,根據市場規律,供應增加不就可以平抑價格嗎?要知道,在出現了壟斷性資本之後,供應增多也難以平抑樓價。據消委會報告,大地產商手中的土地儲備多到足以滿足100萬人的居住需求;七大地產商提供了新樓的八成供應量。在這個情況下,只要大地產商暗中協調一下,就已經大抵為樓價定下底線。其實目前的土地拍賣制度本身,就已經為樓價的不斷飆升奠定基礎。這種拍賣制度讓更多的土地以高價落到大地產商手中,而大地產商再擇適當時機發展物業,務求做到減少彼此競爭,分批供應,「吊起來賣」。這樣,第一手市場樓價焉得不貴?像居屋這一類二手市場,自然也在水漲船高的情況下接著坐地起價。總之現在地產商的壟斷程度已高到可以在供應增加之餘也不致令樓價下跌。事實上,近年樓價飆升根本不是土地及樓房供應不足。相反,近年來每年都有幾萬個空置單位,而地產商手上的土地也多的是。供應不少而樓價依然飆升,這就說明關鍵不在供應。有人這樣形容上述情況:

有地不起樓,有樓不賣樓,賣樓變炒樓,炒樓變空樓。

董建華的房屋政策就是把這個遊戲更發揚光大。他貸款給市民,無非是拿小恩小惠作餌,去誘使市民上地產商的釣,做其一世供樓奴隸而已。

自由放任向來都是港英殖民地政權的官方哲學。董建華因循舊章,把它發揮得更巧妙,明明是劫貧濟富,居然還有人誇讚他是「幫助市民置業」!其實,到了這一步,我們更應質疑所謂自由放任了。要知道,在小生產時代,讓市場自由競爭可能對多數人都多少有利。然而,問題在於,自由競爭本身早晚都會走向自己的反面,即走向壟斷。過去幾十年,這種大魚吃小魚的機制已經使香港許多經濟部門,從交通到通訊,從地產到航運,從銀行到保險,都已經喪失了真正的自由競爭,而代之以壟斷。在這個情況下,政府還實行什麼自由放任,實際上只是放任壟斷資本操縱國計民生,放任普羅大眾受他們剝削而已。

其實,政府也不是任何時候都不干預市場的。過去殖民地政府曾經在八十年代的銀行風潮中接管了四間銀行,花以十億計的金錢挽救八七年的股災,不也是干預嗎?問題只是,為拯救資本而干預,那是天經地義,不容置疑的。為普羅大眾而干預?那才是千刀萬剮的罪孽,萬萬使不得。所以,樓價壓抑不得;集體談判權有礙「勞動力市場的靈活性」,制定不得。

所以,壓抑樓價,對政府來說只是「是不為也,非不能也」而已。站在人民立場上,下面的辦法是完全可行的:

(一)建屋計劃應以提供優質公屋為主,反對以提供私人樓宇或可作為商品出售的居屋為主。

(二)反對出售公屋;反對居屋售價與私人樓宇售價掛鉤;

(三)凍結公屋租金五年;全面管制私人樓宇租金;

(四)改變目前的房地產政策,改變房地產集中在大商家手中的狀況;

(五)對樓宇買賣徵收資產增殖稅;

(六)禁止買賣樓花;管制地產商的利潤。

分類:第46期, 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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