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期

保護外勞的法例必須確立

丹心

《先驅》第45期,19978

一般人心目中只知道被視為四小龍之一的南韓經濟,增長快速,成為亞洲強國之一,卻沒有多少人注意到,南韓之所以有今日的經濟成就,全靠自韓戰之後,統治階層以復興國家為名,高度剝削工人的時間與精力的結果。更鮮為人知的是,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工人爭取自身權益的決心也與日俱增。好像今年一月中南韓發生了反新勞動法的百萬人總罷工,不但震動南韓朝野,還迫使金泳三政權退讓,宣佈放棄起訴罷工領袖和願意重新檢討新勞工法。

其實,南韓的工運活躍組織不但不斷爭取改善本地工人的權益,更爭取外勞權益。

最近,南韓的工運活躍份子就是為了爭取政府立法保障外勞權益而進行連串抗爭。引起人們不滿的是當前南韓所實行的一個叫「工業技術見習生計劃」(以下簡稱ITTP)的違反人權的措施。由於計劃弊病叢生,最近政府也決定成立一條外勞法,但這決定立即受到主要由中小企業僱主聯會(以下簡稱KFSB)、職業經紀及人力資源機構聯合起來的利益集團的強烈反對。這些人正是現有的工業見習生制度的既得利益者。最近,已有五個經濟聯會(其中包括KFSB、南韓僱主聯會等)向政府遞交一封正式的抗議信,反對通過建議中的外勞法,並聲言準備用各種行動來反對它。

七十八個由市民、學生、宗教、工人等團體為爭取結束侵犯外勞人權而組成的南韓外勞聯合委員會(以下簡稱外勞聯)一直呼籲政府必須廢除現行的ITTP制度,因為過去幾年,這個制度已導致下列嚴重的社會問題:

(一)最近,南韓外勞的人口已接近22萬,這包括14萬逾期居留的工人,而其中大部份是從見習生工場逃跑出來的。這些逾期居留的人要逃跑是因為無法償還他們欠下就業經紀及勞務公司的債務。這些見習生一般要付三千到一萬美元的費用才可進入南韓。經紀還要他們的每月工資中抽取佣金,這樣,他們連所欠的利息也無法還清,更不要說還本金了。最後,他們唯有逃到外面尋找較高薪的工作。結果就成了非法工人。為了防止這情況發生,KFSB曾把經紀的佣金比率向下調低(由三百美元到最高的一千三百美元不等),但從來沒有經紀遵守這些規條。

(二)有許多行騙南韓華人的詐騙案,都是同胞所幹的。這包括上千名南韓華人受騙。在多數的行騙案中,歹徒假裝聘請見習生。實際上,經紀是容許判頭聘用韓國華人的,因而大量發生這類案件。現存的制度沒法幫助這群受害人。

(三)雖然外勞同本地工人一樣勤力,但他們卻沒法賺夠生活費,這僅僅是因為他們是工業見習生。除此之外,他們還要忍受額外的痛苦和剝削,例如極低的工資、工時特別長、工作環境惡劣,有時甚至被沒收護照或簽證以防止其逃跑,住屋也受嚴格管制。問題是他們根本不被視為合格勞工,而只是學習計劃的參加者,所以不能享有基本勞工權利。政府要為這些問題的產生負全責,因為它從一開始就不肯承擔責任和扮演調節ITTP制度的角色,而是任由某些組織如KFSB等任意妄為。

(四)現時,KFSB強烈反對廢除見習生制度是利之所在。因為一旦廢除,他們的開支隨即增加;而又若外勞得到基本勞工權利的保障,勞資衝突也會增加。KFSB從此制度得益太多了,以至連失去其巨額利潤的一小部份也不願意。核數局在1995年曾對他們所得的利潤作過調查與評估,結果是驚人的。

首先,外勞輸出國的經紀獲得巨額佣金之後,會把其中一部份匯到南韓作為賄款及游說費用。其次,KFSB要收取每名見習生34WON(韓國幣)作為管理費。假設像973月那樣南韓輸入七萬三千名見習生,那麼KFSB單是管理費,已有幾十億WON的進賬了。第三,每間聘請這類見習生的私人公司都必須先付30WONKFSB作為保險按金。假如某練習生逃跑了,KFSB就沒收這筆按金。如果我們粗略估計一下已逃跑的見習生數目,我們會發現,KFSB簡直是無本生利!

事實上,對於真正的小業主來說,不是說請外勞便可馬上聘得的,而是要先提出申請,手續繁瑣。如果申請不被接納,他們多數會聘用逾期居留者。但若他們被發現聘用非法勞工,最高罰款是一千萬WON,所以這個制度根本不能使真正有需要的小企業受益,相反,只會使他們大有機會受重罰。這是見習生制度一個重要矛盾。

在一個調查中,當僱佣外勞的中小企業被問及聘用外勞的主要原因時,有七成回答是因為沒法聘得勞工所致。只有二成回答因為工資夠低。不少小型企業都同意:「如果可能的話,我們寧願聘用合法外勞,那麼我們便不用費精力,可把注意力放在生產程序上。這說明,我們極需要一條合理的外勞法。」

這證明大多數中小企業都需要及支持設立外勞法、只有KFSB等利益集團才反對法例的確立。

外勞聯認為,假如政府容許只有利於KFSB等僱主團體的見習生制度維持下去,必定引起來自世界各國及本國的強烈批評及抗議。但更重要的是這鼓勵其他經濟組織跟隨。事實上,南韓四個主要的經濟組織現已串通KFSB合力保障他們的共同利益,阻止外勞法的通過。

外勞聯的基本信念是:不能簡單因為一個人是一名見習生而當他們是廉價勞工來剝削,他們如果做與本地工人相同的工作,就應該獲得同等報酬、同等待遇。所以外勞聯等主張:

1.設立工作證制度,即發工作證予每個外勞,使他們合法在南韓工作,杜絕超級剝削;

2.特赦現時的無證移民;

3.採取措施打擊侵犯人權及勞工權利的行為。

外勞聯等認為只有在新外勞法加入上述條款,才能真正改善外勞的困境的。

資料來源:(1997 Migrant SOS No.13/J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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