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期

全民怎樣制憲? ——兼論前線的成立

許由

《先驅》第40期,199610

為什麼要發起前線?前線同民主黨有何分別?這是許多人的疑問。可惜前線的核心人物沒有一個交代清楚,有些甚至好像是刻意迴避這個問題。在一些正面的答覆中,也多是不痛不癢的,例如「民主黨是政黨,而前線不是,因此可以在政治訴求上去得較盡。」無人能否認前線是政團吧!但請問政黨與政團有何本質分別?至於「去得較盡」云云,也不知所指的是什麼。正因為政治上欠缺鮮明立場,所以民主黨支持者與激進批評者分別從相反方向批評前線。前者指責劉千石等,既然沒有分歧,何必另搞組織?既然決心另搞,就必然是因為個人野心了,是因為要做「大佬」了。後者則說,既然劉慧卿一再聲言絕不激進,至少不比民主黨激進,那又有啥意思?難怪一般評論也認為前線之組成主要是一些民主派政治明星打算在98年參選時另起爐灶。

前線與民主黨有無不同?

事實如何,我們不知道。平情而論,從前線的政綱看來,前線同民主黨還是稍有不同的,最值得注意的是它提出「全民制憲」的主張。它指出基本法的制訂並不民主,所以「我們倡議地方憲法必須體現香港市民『全民制憲』的權利,並由港人重新制訂這部憲法的內容,而這部憲法必須經過港人『全民公決』的程序議決產生。」

民主黨一向視基本法為神聖不可侵犯,所以一向只敢提出修改基本法。前線則認為需要重新民主制訂。這個意見原則上是對的。不過上述寫法可以引起不小的誤解。它明顯把「全民制憲」分為兩步,一步是「港人重新制訂憲法」,另一步是港人全民投票。第一步它沒有規定要民主制訂,甚至沒有規定是由哪些港人哪些機構來制訂。這就為反民主力量大開方便之門。比如說,如果當年中共把草委制訂的基本法草案再拿出來給港人全民投票,也可算是符合前線的政綱的。這形式上也算是民主,但也僅止於形式而已。因為全民投票本身主要適用於比較簡單的問題,例如當年英國是否加入歐洲共同市場,或加拿大魁北克人民表決是否獨立等。對一整部基本法進行全民投票,人民只有贊成與反對兩種選擇,完全不能加以修改;如果提交表決的草案只有一個,就更加只是一種把戲,與全民制憲的原則遠甚。不是說不可以用上全民投票,但那只能在民主制憲中起補助作用,起主導作用的應當是那個制憲機構,一般稱為立憲會議。立憲會議必須民主選舉產生。這樣產生的制憲會議才真正符合民主原則。制憲會議自然可再把制訂的草案交由全民公決,以確保民意的全面貫徹。但明顯地起著主導作用的始終是制憲會議。政綱把關鍵的地方(誰人制訂草案)含糊過去,只在次要地方(確認草案)規定全民公決,有可能被統治者利用,為專制惡法披上民意外衣。

民生問題非同小可

梁耀忠承認前線包括兩伙人,一部份來自勞工基層,另一部份來自中產,而彼此在民生問題上一直意見分歧。但劉千石認為這不妨礙彼此合作,因為「未來一段時間的政治壓力將會比我們在民生上的分歧來得大,令我們得以團結。」大概因為如此,所以政綱上沒有一字談及民生。對於目前普羅大眾生活日漸惡化,安全感日益喪失,它也不置一詞。

我們的見解大有不同。首先劉千石的估計很值得商榷。他們同劉慧卿在民生上分歧有多大,我們且不去管它。我們要分析的是,究竟下一階段民生問題是否一定及不上民主問題重要?我們認為不是。今天群眾生活的惡化,不是像過去那樣因為一般經濟週期(繁榮、衰退、復甦)而引起的,而是除此之外還有一系列長期的因素引起的(工業資本北移及資本外逃引起的經濟結構改變;世界資本主義的衰退長波),所以在可見的將來恐怕只有惡化。

因此,立足普羅大眾的民主派不應忽視民生問題,而且要制訂一個大膽批判自由放任政策的、保障普羅大眾就業權利的民生政綱。至於民生與民主的關係,我們也要弄清楚。如果普羅大眾要在經濟上得到就業保障,從受剝削中翻身,就需要一個真正的民主政府。正因為這樣,一切改善大眾生活的經濟要求都有需要聯繫到政治民主的要求;反過來,全民制憲的口號如果不同改善大眾生活的經濟要求結合起來,也絕難使群眾覺得政治民主同他們有什麼切身關係,因此絕難把群眾真正發動起來。所以,今天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把政治民主與經濟上改善大眾生活的要求結合起來,而不是繼續分家或進一步分家。

全民制憲與立憲會議

其次,要分清立憲的不同步驟。「全民制憲,定出理想的憲法」,嚴格來說現在還未提上議事日程,因為不要說現在連立憲會議也沒有召開,甚至連強烈要求召開立憲會議的群眾運動還有待產生呢,在這個時候去談制憲,而且是「全民」制憲,未免是太早了。所以,目前階段應當首先進行宣傳的,不是「制憲」,而是要求召開普選全權的立憲會議。不過,由於香港畢竟不是一個獨立國家,所以「立憲會議」的措詞不太恰當。而且,今天民眾所面對的各種經濟、社會問題,也不是「立憲」兩字能涵蓋的。所以我們主張採用「普選全權的港人代表大會」作為統攝一切局部鬥爭的總口號。各種各樣的經濟及社會改革要求,都可以同這個總口號連繫起來,藉以向群眾指出:他們的生活惡化,歸根究底是因為人民沒有權力。而要使權力歸於人民,就需要有一個港人代表大會,讓人民真正當家作主。

目前的工作重心,就是根據這個總口號及一系列的社會經濟改革要求進行廣泛宣傳。而第一步的工作就是起草一個行動綱領,作為廣泛宣傳的有力依據。萬望一切有心人能夠就上述建議作出回應。

分類:第40期, 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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