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期

電訊管理局九七前扮演的角色 ──港英離港前的佈局

陳森泰

《先驅》第38期,19966

看電視與打電話已成為港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一直以來,普羅市民都習慣了以合理的代價,便可享用這些基本生活設施。而電視台和電話公司都深深明白到「你好、我好」的經營之道。但隨著九七的來臨,不知是否出於臨行者的政治安排,趁港人在九七前對其他事務更關注的時機,授意電訊管理局制定一系列不合時宜的特殊政策,並透過立法途逕,企圖剝奪全港電視觀眾及電話使用者的公民權益,務使某些財團在九七後仍然受到不合理政策和法制的保護下,繼續從事地下殖民管治港人。

首先,在未經廣泛諮詢民意之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與有線收費電視公司,自行達成協議,便制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條文。跟著,不知所謂地以公僕身份建議私營的香港電訊以類似「每六秒六毫」(註一)的收費方式,去改變大眾市民的生活習慣,企圖以「劫貧濟富」形式補貼一家賺了市民幾十年大錢的專利經營公司。

先講電視方面,幾年前,當此部門發牌照給衛星電視設備安裝工程公司時,規定接收到的衛星電視訊號,必需接駁於大廈設置之本地電視接收系統上,採用原有的中央線路來傳送新增的訊號。其目的是保證住戶可以自由選擇收看衛星節目,同時又可以在任何情況之下,包括當衛星接收設備出現故障、或需要撒走時,住戶都能夠繼續、及免費收看到本地電視。這種做法很正確,在稍後發牌照給收費電視時,理應堅持同樣條件才對。

但是,出於偏袒,收費公司不單只不用遵守上述原則,還居然自封「公共事業機構」稱號,有權不顧業主或者立案法團是否同意,更無需理會有多少、或者是有沒有住戶有興趣接收它們的電視節目,收費工程隊都有權隨意進入本港任何一座它們選中的物業,強行安裝它們的接收系統。先不談收費電視的策略,只問這等新制定的法例,是否文明、有沒有被人濫用、及為何權力可以凌駕於原有的「私人物業擁有權」法例之上呢?

由於電管局授權,收費公司強行把本地電視訊號經由它們的系統轉送給用戶,而非一般正常的接駁。這樣對於收費用戶來說,可謂未見其利,先見其害,萬一收費系統出現故障時,就不能確保他們還能收看到本地電視,亦可說是什麼也收不到。這種變相的壟斷,強要用戶透過它們才能收看電視,未知用意何在呢!

雖然本地的電視台未必同意上述的接駁方式,仍要忍受可能被人盜用版權的行為。另外,由於收費系統失誤,導致本地台之劇集無法送到收費用戶,間接拖低了某劇集的收視率,對於用戶本身、廣台商、以及本地電視台所做成的一切損失、不知道應該向誰來追討?全港電視觀眾到底是受電管局這些不平等條例的恩賜、還是禍害呢?

而電管局則企圖掩飾這條法例,強說是為了給港人有更多選擇電視節目的權利之餘,也是為了提供給某公司安裝上的方便,以這種藉口為題,只照顧某一間公司的利益為出發點、而不惜犧牲數百萬港人權益的大話是否可信,是大公無私還是假公濟私?關注切身利益的市民,自己好好分析一下吧。

為了達到某種目的,連根本沒有用戶的物業,收費公司都不惜工本地去安裝它們的系統。這種沒有回報的商業決定、「插旗仔」作風,是否符合投資之道,還是有人欲蓋彌彰,別有用心呢?其實要展示如何有實力去虧蝕得起一門生意,也無需使出這一種自欺欺人的技倆。自欺其他人看不穿它們官商勾結背後的用意,還想欺騙的,當然是指一些不知內情、它們要推銷這檔「爛攤子」的財團了。所以一直以來,收費公司都是以霸佔地盤為主,而對真正有多少住戶有收看它們的節目、實際能收到的月費,與投資的回報率等都不在乎。可能,它們最終要出賣的產品是「用戶的數目」,而不是它們「精彩的節目」。

收費公司在剛成立時,便花掉了一大筆資金,去收購當時頗具規模的豐澤衛星工程公司,聽說以前大家還是水火不能容的死對頭。目的是要將對手的一批「用戶」即時過檔。而電管局方面,對上述這宗關乎公眾利益的大賣買採取沒有意見的態度,已經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部門的應有所為。更因此而導至不少大廈住戶、屋村居民被誤導以為真的有免費節目提供這回事,卻不知背後被人「賣了豬仔」,一聲不響便把活生生的用戶,當作貨物般轉賣來謀取暴利。

收費公司仗著有後台撐腰,更四出打其他規模較小的衛星工程公司的主意。強迫衛星公司要以它們指定的不合理賤價,向它們提供訊號,強佔他人財物。這種由政府出面欺凌弱小的作風,看來似是土發公司的翻版戲。如此下去,香港自由競爭的美譽將會毀於一旦。而這條不平等的法例,有權凌駕於現存之「私有產權擁有」法。市民九七前要看清楚電管局之廬山真面,九七後要加以檢討。

至於電話方面,香港電訊的前身(香港電話公司)憑著幾十年來的專利經營,從過往賺取市民大量金錢,也未曾主動向市民提供過減收服務費的例子,可以看得出是一間只會向錢看的公司。

九七還未到,已展示出它們「做完法事不要和尚」的本色,較早前其裁員的行為跟母公司(大東電報)處理相同事件的手法可謂相映成趣。在市民心中的形像,只能以冷暖自知來形容。

近幾年隨著殖民地政策要淡出香港,皇家御准的特權在九七後無法再保得住,加上長途電話競爭日趨白熱化,於是便用了一些博同情的說話來哄港人。例如用什麼收費來補貼什麼收費等等,難道還要低估市民不知道這些都是一間謀利公司的內部政策?以筆者愚見,如果不善經營,這可與顧客何干呢!又既然無利可圖,倒不如及早撤離香港,何必等到九七後廣大市民不滿其服務與收費水平,到時大量流失業務給其他對手,那時真不知道還有什麼費用好收了!

而電管局則解釋所提出的新收費方式是要幾間公司在高收費水平基礎上競爭,簡直是忘記了自己拿的是納稅人的工資,而照顧的卻是財團的利益。這一連串的愚民及損民政策,究竟是挑戰港人的無能為力、還是內中另有別情呢?

在上述的事件中,電訊管理局所作出的表現,就好像是某些財團要在九七前對港人施以先下手為強的做法,叫它們扮演職業殺手的角色。待一切既成事實後,到時: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加上港人過往在殖民意識統治下,無論天大的不平等事情、或不滿政府的政策或決定,反對的聲音向來都只有五分鐘的熱度。但市民應知道九七後,不再是英人作主,相反來說,正是推翻不合理事情的時代了。市民更千萬不能忘記那些不負責任、出賣港人利益的人與事,在適當的時間,作出適當的評價與檢討。

最近更傳出英國電訊有意與大東電報合併,由於大東電報擁有香港電訊超過百份之五十股權,英資在九七後仍然希望控制香港的電訊市場,而九七後香港成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有人明知九七後外國公司是不能在香港經營電訊業務的,但九七前也要「朝中馬仔」大做手腳,鋪好後路,實行其寧枉莫縱政策,看來,好戲還在後頭。市民且看電訊管理局在上述的劣勢下,在九七前如何能施展其混身解數,強詞奪理的為它的主人再下一功,希望是最後的一次吧。九七前電訊管理局的一舉一動,所扮演角色的背後真正動機,更應該是受到廣泛市民密切的注視,而所上演的每一場「搶錢」把戲,市民都不要輕易放過啊。

(註)「每六秒六毫」是指收費電話的一般收費方式。作者這裡指的是香港電訊最近建議家居用戶的收費方式由每月定額收費改為每分鐘計算收費。

分類:第38期, 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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