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期

爭取緩和還是統一?

一讀者

《先驅》第38期,19966

【讀者來信】

《先驅》雜誌編輯部:

編輯部諸位先生,你們好!

我是《先驅》雜誌的長期讀者,最近讀到向青《台灣人民怎樣選擇?》一文(載於《先驅》第37期和《台灣人民怎樣選擇》一書),心裡有些疑問,不知能否把它轉告向青先生。

我的問題是關於台灣與大陸統一之後的好處。向青在文中指出了兩方面的好處:減低台灣的軍事支出,和把台灣人民的注意力從統獨問題轉移到民生問題方面。

顯而易見,並不是所有方式的統一都會帶來這方面的好處。(中共武力統一台灣,台灣人民的注意力只會更集中在統獨問題上。要鎮壓台灣人民的反抗運動,那時的中共在台政權或許會增加台灣的軍事支出,而不是削減。)向青也不是贊成所有方式的統一。他主張的統一,是從兩岸人民在平等、互相尊重、說理、承認台灣人民有權自決的基礎上進行的。

但是,倘若大陸人民真正能尊重諒解台灣人民的感受,並放棄武力攻台(這是向青主張的統一及其好處的前題條件),台灣維持不統不獨,或正式獨立,不是也可以減低軍事開支,可以把台灣人民的注意力轉移到民生方面的問題?

愚見以為,向青指出的兩點統一好處,其實並非統一本身的好處,而是兩岸關係緩和的好處。因此,關鍵是緩和而不是統一。兩個鄰國並不一定是敵對的,美國和加拿大有幾千公里的共同邊界,但那都是不設防的。

本人並不主張台獨,對該文其他部份亦十分同意,希望向青先生能就上面的問題賜教。祝

編安!

一讀者

5/5/96


【向青的答覆】

一讀者先生:

謝謝你來信提出一個有趣的問題。

我在以前的文章裡說,兩岸統一最明顯的一個好處,是台灣可以免除了沉重的軍費負擔(台灣軍事力量的主要作用,就是與大陸對抗)。此外,實現兩岸統一,或者雙方開始了認真的爭取統一的努力,還可以把台灣人民的注意從統獨之爭轉移到社會不公平和資源被濫用等等方面。你認為,這「兩點統一的好處,其實並非統一本身的好處,而是兩岸關係緩和的好處。因此,關鍵是緩和而不是統一。」

如果把你的話稍微修改一下,例如改為:「這樣的好處並非只有統一才可以得到。如果兩岸關係變成非常友好,類似現在美國同加拿大之間那樣,不是也可以得到同樣的好處嗎?」我對你這話本身就可以完全同意。但你信中原有的說法,有兩點是我所不能同意的。第一,僅僅「緩和」,就是不太緊張,並不足夠使台灣取消對大陸的種種戒備,也不是統獨問題的根本解決,所以不能取得合理的民主統一同樣的好處。第二,我並沒有說只有統一才可以得到上述的好處,我只說統一有這些好處而已。你所提出的理由,並不能否定我的說法,並不能證明統一沒有這些好處,所以你不該說「並非統一本身的好處」。好比某人有一種好處,是他很關心政治問題而且喜歡探討,當然不能因為還有別人也有同樣的好處,就說這不是他本身的好處。

以上還沒有進入問題的實質。你我之間可能真正意見相反,也就是現在真正值得探討的問題,應該是:爭取民主統一和僅僅爭取兩岸友好,哪一種努力更有效,更能夠保證得到上述的好處?或者,兩種方法是否效果一樣?

你大概認為兩種方法的效果一樣,或者認為僅僅爭取友好更容易成功,因為所要求的不那麼高。我不能同意這種看法。我認為這種看法的錯誤在於脫離實際,忽視現實的具體情況。

中共政府始終堅持必要時用武力實行統一,就是因為它不肯長久容忍台灣實際上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尤其不能容忍正式成立台灣國。不但中共這種立場是非常頑固、最難以改變的,連許多中國人民也覺得這立場在原則上是對的,簡直天經地義的。在這樣的現實條件之下,一面拒絕接受統一這個最後目標、這個原則,一面又希望兩岸關係一直緩和下去,而且變成非常友好,豈不是異想天開?須知,根本拒絕統一,或者聲稱台灣本來就是另一個民族,另一個國家,這態度正是最令中共憤怒,也最難取得大陸人民同情的。怎能在這個前提下發展兩岸友好關係呢?這態度就是民進黨彭明敏在總統競選中採取的態度。他一面堅持台獨立場,一面自吹他如果當選,可以比別人更有效地發展中台友好關係。他不想想:台獨這立場本身就表示台灣與大陸關係的疏遠。既然你堅持台灣是另一個國家,使台灣同大陸(中國)的關係比現在更疏遠,你憑什麼叫人相信你真心發展對中國最親密、最友好的關係?你又憑什麼要求中國對你的台灣國最友好?

反過來,如果台灣方面原則上也主張兩岸統一,只是堅持和平談判、雙方平等、民主決定等等合理的條件,就會令兩岸友好的關係容易發展起來。那時大陸的對台強硬派很容易受人質問:既然你整天說兩岸是同胞兄弟,為什麼你們不肯發展友好交往,還要破壞台灣在國際上爭取更多生存空間的努力,還要用武力威嚇台灣?

台灣的統獨問題是個很複雜的問題。我以前發表過一些意見,那不過是基本的立場和簡單的分析,許多方面仍須繼續探討和補充說明。我非常歡迎別人對我提出批評。在這裡,我特別提出一點,就是,希望人們不要光批評我主張統一的理由怎樣不夠充分,還要拿我的主張同相反的主張(例如獨派主張,或者不同的統派主張)比較,看哪方面的理由更強,效果更好。我們所討論的整個問題,不正是在統獨之間如何取捨嗎?

1996522

分類:第38期,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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