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山
《先驅》第35期,1995年12月
政府不久前公佈的八至十月臨時失業率,又創十一年新高,上升至3.6%。其中銷售、飲食及運輸業的失業人數持續上升。
不少人士,包括工商各界,提出各式各樣的意見解決現在嚴重的失業問題,例如停止輸入外勞、減稅以剌激投資。但從各方面的資料看,這些建議都不能有效地解決失業問題。(本期《先驅》另有文章討論這些建議,在此不作詳談。)
在芸芸建議中,似乎看不到有人提出由政府興辦公營事業來提供就業機會。
政府有能力興辦公營事業嗎?
政府現在有千多億的盈餘(九七後連同土地基金便會有三千多億盈餘),四千多億的外匯儲備,就算只用少部份來興辦公營事業,便可提供大量就業機會。舉個例:假如政府能提供五萬個職位,以平均每人每月9000元薪金(接近工資中位數)計算,政府每年約需支付54億。若薪金佔新辦公營事業開支的七成,另外三成是設施及行政費用,則政府每年約只需支付77億。相對於港府現時的盈餘和財政狀況,這只是很小的數目。況且,這些投資不但可以改善普羅大眾的生活質素,某些項目更可有實質的回報。
政府可興辦什麼公營事業?
政府可興辦的事業多不勝數,從福利事業到「費用由使用者自負」的服務及商業性服務均可。
福利事業包括教育、醫療、托兒、老弱傷殘服務等。政府現在雖然有提供這些福利服務,但在很多方面都遠遠不足夠或質素欠佳。以教育為例,中小學平均每班有三十多四十個學生,教師連管理秩序也成問題,更遑論要因材施教。減少每班學生人數是當前教育最逼切的工作之一。朝這方向走就意味著要增加教師數目。現在大專學生數目日多,找工作越來越困難,卻正好配合這方面的發展。
另外,現在很多失業者(其中很大部份是中年婦女),只要接受過基本訓練,從事托兒、護老等工作是沒有問題的。
另一類政府可興辦的事業是既非福利性質,但亦不是牟利的事業。這類事業的服務對象人數可能很龐大,例如為一般家庭提供服務的家務助理隊、社區廚房或飯堂等。所需的經營費用可以由使用者自己負擔。
現在有十多萬外藉家庭傭工在港工作,證明本港家庭對家務助理有逼切的需要。其實很多沒有孩子的小家庭,根本不需要住宿女傭,(而且也沒有地方給女傭住宿)。他們最需要的是有人幫忙每星期做幾小時的清潔工作,和解決買菜煮飯的煩惱。
近年已有一些私營公司提供家庭清潔服務,另外亦有些公司出售已洗切的套餐菜,但這類服務並不普及和廉宜。另一方面,現時失業大軍中大多數是三、四十歲以上的非技術性勞工,家庭清潔及食物加工工作對他們來說,應不難掌握。
政府若承擔這方面的服務,所需投資不會很大,而相信亦可在很短期之內提供大量就業機會,也可減少本港對外藉傭工的依賴。
第三類政府可興辦的事業是提供商業性服務,這些服務是可以有盈利的,如廢物回收、速遞、運輸,另外亦可承辦裝修、建築,以致研製環保產品等。以政府現有的資源,若得到各政府部門的配合,再加上靈活的經營手法,有盈利的公營企業是絕對可以發展的,所得的利潤,便可用來資助福利事業的發展。
政府興辦公營事業還有什麼好處?
政府若要改善這些福利事業,雖然要投放很多資源,但長遠來說,可改善整體市民的生活質素。以教育投資為例,人的教育質素提高,生產力亦可提高。(另外,充足的托兒、護老等服務,可讓婦女從家庭釋放出來,從事其他生產力更高的工作。假如勞動力已相當充裕時,就應削減人均工時。現在香港是世界上人均工時最高的地區之一!)
假若政府大力興辦公營事業,假若經營得當,不但可提供大量就業機會,解決失業問題,減少勞動力閒置所造成的整體人力資源浪費,同時亦不會出現工人工資被壓至低得可憐的情況,更可從多方面提高市民的生活質素。
以上有關政府興辦公營事業來提供就業機會的建議,只是很初步的想法。在實際推行時,當然會遇到很多具體問題需要探討和解決。
但有一個根本的問題,就是怎樣逼使這個夕陽殖民地政府認認真真去解決民間疾苦。
諷剌的是,在現時整體社會福利服務嚴重缺乏,而福利開支又遠低於政府所能負擔的水平,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過渡期預算案專家小組中方組長陳佐洱卻猛烈批評港府近年的福利開支增長過速,儼如一輛載著六百萬市民的「超一流高速快車」,最終只落得「車毀人亡」的下場,令香港市民受害。
從中共的言論看來,他們要香港的普羅大眾生活在貧富越來越懸殊的社會,繼續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香港市民未來要爭取生活得到保障和改善,得花更大的氣力了!!
199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