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予
《先驅》第37期,1996年5月
台灣總統李登輝自去年訪美後,不少人指責他要搞台獨。李登輝當然公開否認,聲言爭取兩岸統一,反對台獨。
於是,有論者指出,如果李登輝是真心反對台獨,支持統一,那就請他用行動來証明,完全禁止台獨活動,否則就証明他口是心非。
這種說法看似合理,但實際上卻是倡導鉗制人民種種自由權利的謬論。
儘管我們能說出一些台獨不好的地方,但我們不能否認,在一個言論自由的社會,人們有權提出獨立或其他不同的主張,除非承認這是個專制獨裁的社會,人民要表達反對意見,就要被統治者壓制。
既然台灣最近舉行了歷來第一次總統直選,要推行民主化,那就應當有更大的言論自由,容許不同意見存在。
從公認的個人自由的觀點看,凡不對別人造成損害的自由,均應受保障,不論其言論是否荒謬。在戲院中虛報,大叫「火警」,應受懲罰,因這對別人造成損害。但是,社會上絕大部份言論是無損於人的。台獨言論也是如此。是否接受台獨,任隨尊便,只要他沒有用暴力強加於你,便應有提出台獨的自由。
現時各種台獨活動,包括集會、遊行示威、出版刊物、聲明,以至要求外國支持等,其實都只是意見的表達。若說台灣政府應禁止台獨活動,其他政治活動它同樣可以禁止。這只鼓勵它更趨獨裁。
人民有權自決
從民主原則看,既然國家主權在民,那麼人民就應對國家實行什麼政體,以致國家應否分裂等問題,不僅有言論自由,而且有最高決定權。例如捷克人民幾年前投票通過分裂為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國。又例如去年加拿大魁北克省全民投票決定是否從加拿大分離。這些例子都說明了,任何部份的人民都有權自決,其中自然包括要求獨立。禁止台獨的活動權利,就等於違反民主原則。
何況,某一地區即使獨立,亦非一定完全是壞事。自古以來,各國彊土並非一成不變,分分合合是常有的事。假如某地區的人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強迫合併,是不會有好結果的,只會造成反抗
和動亂。相反,假如兩地人民認為合併會更好,便自然會選擇或維持合併,例如東西德合併,和魁北克省維持留在加拿大聯邦中。另外,歐洲各國組成歐盟,亦顯示世界各國關係越來越緊密的趨勢。
台獨運動壓不來
最終台灣會獨立,還是重新正式成為中國的一部份,會受很多因素影響。但要壓制台獨活動,國民黨在解嚴前幹了幾十年也壓不來。
自國民黨遷台以來,一直對台獨運動加以高壓。彭明敏就是六十年代被迫流亡的最有名台獨份子。然而,國民黨那種壓制言論自由和選舉自由的做法,並沒有真正消滅台獨。公然主張台獨的言論雖然暫時壓下去了,但是,黨外運動卻日漸通過地方選舉而壯大,它那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反對長達幾十年的戒嚴等訴求也日漸得到群眾嚮應。要知道,黨外運動雖不等於台獨運動,但無可否認的是,今天絕大多數民進黨領袖,早年都來自黨外運動,例如許信良、施明德、張俊宏等等。明獨是壓下去了,暗獨運動卻繼續強大起來,而且屢次引發動亂。最為人所知的包括「中壢事件」和「高雄事件」。
1977年11月19日,桃園縣中壢市支持許信良參選縣長的萬多名選民,包圍中壢警察分所,抗議處理選務不公。在爭執中,選民憤怒情緒激化,縱火燒毀多輛警車和電單車,並砸碎了警察局的門窗。國民黨怕事態擴大,並沒有追究肇事者,事件不了了之。
1979年底,美麗島雜誌社在台灣各地舉辦了十多次大規模的群眾集會,其中包括高雄。國民黨武力鎮壓的結果只是引發群眾反抗,事後國民黨在全島逮捕黨外人仕,包括黃信介、張俊宏、林義雄、施明德等等。在輿論壓力下,國民黨被迫進行公開審判,結果卻使黨外人仕有機會利用法庭去說明真相和宣傳民主。結果是審判者變成被審判者。國民黨完全喪失了一切道義力量,而黨外人仕得到了空前的同情。這個力量對比的變化,實在是國民黨在進入八十年代之後逐步進行改革的基礎。蔣經國之所以最後取消戒嚴令,實際上,主要不是因為他發善心(雖然要承認他同蔣介石相比較為開明一點),而是客觀形勢迫使他非開黨禁不可,否則有可能重蹈國民黨在大陸的下場。
最後想一提台獨運動在台灣社運扮演的角色。假如台灣真的獨立,可能會帶來一些惡果(《先驅》其他文章已詳細述說,在此不談),但台獨運動提高了人民的政治醒覺。人民不滿中共和國民黨的「統一政策」,在要求獨立、自決的過程中,要求解除黨禁,廢除實際上國民黨的一黨專政,探索台灣社會的出路。台獨運動可說是促成台灣民主化的一種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