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期

壓抑樓價,有何辦法?

新苗社

《新苗》第29期,19945

對於樓價暴升,許多人都懂得指責港英的高地價、高差餉政策。港英這方面自然是責無旁貸。然而,如果只罵港英而不敢罵大地產商,那也是不很妥當的。事實上,造成目前樓價如脫韁之馬,不是一個港英,而是港英與大地產商的神聖聯盟。港英的財政收入非常依賴土地收入(賣地、差餉、補地價等)。所以港英在維持高地價、高樓價方面,與大地產商是利益一致的。正因為這樣,所以港英才會千方百計迴護大地產商的利益。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大地產商不是在不到廿年就變成寡頭壟斷,那麼,目前樓價是絕不會那麼高的。例如,近幾年住宅樓宇一直供過於求,空置單位達到十年內最多的地步(單是去年新上市的住宅中,有六成至今空置),住宅數目超過家庭數目,然而,樓價不降反升。為甚麼呢?那都是因為,自由競爭早就死亡了。待之而興的,乃是壟斷。要知道,現在市場上的新樓供應,有三分二是由少數幾間大地產商所操縱的。他們彼此朋比為奸,結成聯盟,(例如,他們極少同一時間推出樓盤,避免相互競爭),在市場上興風作浪。正因為競爭消失,寡頭壟斷取而代之,所以自由市場的價格機制失靈;而大小炒家因為得到港英和大地產商的雙重鼓勵,所以更加可以大炒特炒,令情況惡化。因此,求過於供也好,供過於求也好,樓價都是升多跌少。

可是,要真正解決高地價、高樓價問題,就不能限於針對港英,也不能限於空洞地提出「反高地價、反高樓價」的口號,更不能限於提出甚麼「徵收資產增殖稅」。這些都不是對症下葯。要真正解決問題,一定要解決房地產的壟斷資本的問題。現在少數大地產商,手上握有巨量土地儲備,巨量資本,巨量住宅單位,可以隨時屯積居奇,人為抬高樓價。他們之所以能夠這樣,根本原因是因為,香港土地雖然名義上並非私有,但實際上卻同私有沒有很多分別,而政府的賣地政策正好方便大資本家不斷把更多土地據為己有,然後用來剝削民眾。其實,土地是自然財富,又是人人生存的起碼條件,理應由社會公有,按需要分配,沒有理由讓私人據為己有,變成剝削他人的搖錢樹,正如我們沒有理由讓私人把空氣佔據盈利一樣。

自然,這樣一種根本變革,眼下並不容易做到(不容易不是因為客觀上不可能,而是因為港英決不會做,而民眾暫時還沒有力量),但是,揀取一些過渡性的措施,是可以而且應該的。在原則上至少要要求港英拋棄甚麼「積極不干預」主義。在自由競爭已經死亡、壟斷現象遍及於地產、銀行、能源、交通、公用事業等各個重要部門的情況下,政府的「積極不干預」其實就是放任大資本繼續大魚吃小魚的勾當,鼓勵他們肆意剝削民眾。其實,有論者早就指出,港英不再是「積極不干預」,而是「選擇性干預」了。只是這種干預完全是為資本家效勞。例如銀行倒閉就救銀行,股市垮就救股市。一句話,如果大資本家們有難,港英是會干預的。反之,當民眾不堪大資本家剝削而要求干預時,港英就立刻祭起「積極不干預」的擋箭牌。我們普羅大眾對於港英這種厚此薄彼做法沒有理由要繼續啞忍下去。我們要求:

1.     禁止買賣樓花(樓宇建成入伙前不可買賣);

2.     管制地產商的利潤;

3.     對長期空置的住宅單位課以重稅;

4.     立即凍結樓價一年;

5.     檢討目前的土地政策,制止更多土地集中在大地產商手中,保證市民以合理價格享有居住權利;

6.     增建公共房屋。居屋售價不能與市價掛鉤,只能根據居民負擔能力釐定;

7.     制訂足以阻止大地產商操縱市場的反壟斷法;

8.     設立中央銀行,廢除利率協議;利率調節應由中央銀行負責。

我們提出這些要求,絲毫不表示我們相信這個港英政府會真正願意將之實行。港英政府本來就是為資本家服務的政府(伊信最近那句話更是一個佐證)。上述要求雖然只是局部改良,但是,要真正做到,也恐怕非一個真正為人民的政府不可。自然,人民的政府不會從天而降;它需要普羅大眾自己的長期奮鬥。而現在圍繞上述要求而行動起來,鼓舞起大眾的鬥志,多少也是長遠奮鬥的第一步。

一九九四年三月廿日

分類:第29期, 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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