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期

談得失,談「不想別人比我優勝」

文:楊老師

《新苗》第28期,19943

楊老師:

本星期,我有點不開心,更哭了出來。為的只是一件小事情。我學習上遇到一個小問題。以前,我是一個對得失不在乎的人。比賽輸了,考試失敗了,都不當是一回事。但現在,我為了學習上的一個小問題而煩惱,不想別人比我優勝。我想,我實在改變了。

以前我不在乎得失,因為我未努力過。但今天我付出了努力,失敗雖小,卻依然是一個打擊。其實,我給了自己不少的壓力,因為我想做得比別人好。

我有時想,為什麼我要與別人比較呢?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自然會有別人賞識。但偏偏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和想法。

小慧

二月三日

小慧同學:

我不知道你所謂「學習上的小問題」和「失敗」指的是什麼,所以很難作具體分析。不過,我想,一般談談也是多少有用的。你升上中四,自然會感到壓力增加。每個老師都「言必會考」,小測考試接踵而至,當然夠你們受的了。所以,如果「學習上」一時的挫敗(成績不理想?),而引致情緒低落,那是人之常情。大概你的情況不算太嚴重,不必太介懷。聽聽歌,跑跑沙灘,登一下高山,再不,就拿剛教過的李白《將進酒》背一下,大抵就可以為你平靜心情了。

這些方法其實用不著我來教你,你一定早懂了。所以你也大抵知道,這些方法可以暫時使你心情平服,卻還不曾為你帶來真正的了悟。很明顯,你很矛盾。從前你是「對得失不在乎的人」,而現在你好像改變了。你不喜歡自己變成太在乎得失的人,但你卻「控制不了」。這種苦惱,如果不是徹底把它想通,將來恐怕還是要受它折磨的。

怎樣看待成敗得失?

我認為,成敗得失,既要在乎,又要不在乎。這話怎說?問題在於是怎樣的成敗得失。一個人的終極得失,是非計較不可的。什麼是一個人的終極得失?那就是他的一生是否過得有意義,有價值。如果一個人半輩子糊裡糊塗的渡過,到老的時候才感到虛渡一生,那就是枉為人了。這樣一種終極得失,是一定要在乎的。古人說:君子有終生之憂。這個憂,主要不是憂柴米油鹽,不是憂寵辱進退,而是憂在有生之年,能否找到真理。

有謂:君子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從現代角度看,這句話多少要修正了。食是要謀,而貧呢,也多少是要憂。但這兩句話的主要精神還是值得我們學習的,那就是既生而為人,就要追求人間的道理。如果人只懂憂食憂貧,那只是一種動物的生存。人是動物,但又不僅是動物,而且遠遠超過一般的動物。人如果沒有一點精神生活,沒有超越個人肉體生命的東西,反而只像酒囊飯袋般混噩一生,那又何異於貓狗?如果一個人對於自己,應當作貓狗還是作真正的人都不去計較、不去在乎,那這個人還有什麼價值?這種隨波逐流的生活,還有什麼意義?所以,我認為,這樣一種終極得失,只要你是人,就應當計較,應當重視。

終極得失與暫時得失

自然,你一生努力追求種種真理,或至少追求有意義的生活,不表示你一定成功。即使是天才,往往窮其一生,也只能在無涯學海中覓得一二真理;即使是睿智哲人,一生將盡,也未必就能感到自己生命果然很豐盛。我們這些凡夫俗子,可能奔波一生,結果都不一定如願。然而,即使如此,相對於那些酒囊飯袋、行屍走肉,相對於那些把腦袋鑽進錢眼的人而言,畢竟還是有意義得多。只要我們曾經為有意義的人生而作過努力,這本身已經是一種得,而非有失。「釣勝於魚」,這篇課文你也唸過。這句話實在好。人生就像釣魚。真正懂釣魚的人,釣的樂趣往往比得魚的樂趣更大。

在這個意義上,另一種得失,的確是不值得太計較的。是什麼一種得失呢?那就是一時的得失。失敗乃成功之母,這句話雖然是套語,卻依然是至理名言。小孩子學走路,也要不斷跌倒了又爬起,才能學會。這個原則適用於一切事物。考試不合格,戀愛失敗,生意失敗,莫不可以從中汲取教訓,再接再厲,何必重則自尋短見,輕則意志消沉?從來得與失都不是絕對的,而是可以互相轉化的。失可以變為得,得也可以變為失。小小成功便趾高氣揚,早晚得也會變成失;反之,一點挫敗之後,能汲取教訓,使自己更成熟、更幹練,那麼,失也可以變為得。人生如能不斷化失為得,化小得為大得,即使最後幹不出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也算此生不枉。是真正看透問題,才是真灑脫而不是假灑脫。你從前不計較得失,那種灑脫恐怕也不是很真實的吧?

此外,還要談談另一種態度。有些人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主張什麼「是非成敗轉頭空」,貌似灑脫,貌似看得很透徹,其實也不見得。因為得失皆空這句話的背後,其實是一種消極逃避的人生態度,是告訴大家:「瞧!什麼為國家為社會,有個屁用!倒不如獨善其身更好!」這句話,適合於那些隱士、高人、和尚。且不說,我們生於現代,即使想做隱士、高人,客觀上也不可能。(做和尚不難,但做真正六根清靜的和尚,依然很難。)退一步講,即使一切做得到,也不見得就很有境界。這不過是個逃兵罷了。逃兵有啥難得?它反倒在主觀上是一件挺容易的事呢。要去積極奮鬥才是難事。有些人明明是自己不去積極奮鬥卻藉口什麼得失皆空,其實是捨難取易。然而,如果人人都捨難取易,人類還有什麼前途?我們主張的,相反卻是一種積極奮鬥的人生態度。其實,得和失都不是空的,而是很實在的東西。因一點成功而喜,一點挫敗而憂,這一切都是正常而且正當的,問題只在於不致讓喜延伸為驕,讓憂延伸為悲觀頹廢就行。「不計較一時得失」,不是說不管得失,而是對於一時得失始終抱著雖認真而非執著的態度。能做到恰到好處並不容易,但是努力於此才稱得上積極人生。

良性競爭與惡性競爭

你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競爭的問題。你有時問:「為什麼我要與別人比較呢?」,但有時又「不想別人比我優勝」。的確很矛盾啊。

我覺得,競爭,在一定限度下是一件好事,可以促進人類進步。你追我趕,這樣才能令人們拼發出生命力,不斷創造,不斷發明。但是,我再說一遍,只有在一定程度下,競爭才是良性的。是什麼限度呢?那就是將別人的成績只看成為一種自己努力的參考,而不是把別人看成為敵人。前者是文明進步的必需,否則便會如西諺所云:「再發明輪子。」——輪子早就發明了,還用得著你去「發明」嗎?不知道別人已達到的成績,不參考別人的努力,結果就只能幹出夜郎自大的傻事。反之,在參考過別人的成績之後,當然就要自己有所發明,或希望自己比別人做得更好,這些都沒有什麼不正當。

但是,希望自己比別人優勝是一回事,「不想別人比我優勝」卻完全是另一回事,前者是一種良性競爭,而後者卻是一種惡性競爭。因為「希望自己比人優勝」這句話,不一定包括非壓倒別人、戰勝別人不可的意思,並沒有要把別人看成敵人。我希望成績比別人好,但倘若做不到,我沒有妒忌別人,我沒有恨別人,只會督促自己更努力——這,不就是良性競爭了嗎?反之,「不想別人比我優勝」這句話,卻大不相同。它意謂:只許我勝,不許你勝,甚至求神拜佛希望你「大熱倒灶」,嚴重的更像最近一位溜冰舞蹈家那樣,把對手打傷來求勝。(你當然不是這樣的人,也不會這樣想。你只是用語不當吧了。)總之,這種態度只會促成惡性競爭。這種惡性競爭,今天社會實在太多太多了。它已經造成無數的人類互相傾軋,爾虞我詐,造成無數的仇殺、戰爭。這樣下去,人類是非滅亡不可的。

我的朋友,你有這些煩惱,都是很正常的,而且不能都怪你們。你們不過是香港那種填鴨教育、精英而又奴才教育的惡性競爭的犧牲品罷了。現代教育學極力反對設立甚麼精英班,排什甚名次,搞什甚提早甄別優劣。這種做法對學生而言有百害而無一利,因為既不會真正讓學生按興趣而求學,而且造成不必的惡性競爭和壓力。所以,你的煩惱,不是你個人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問題。

問題提得正確,就等於解決了一半。就你自己來說,改革社會這種工程,或許暫時還毫無頭緒吧,但是,至少第一步你可以改革自己:努力讀書,但不是讀死書;努力同別人競賽,但最好是友誼賽而非生死戰;一時的得失,要認真而又不執著和不太計較。而最要緊的還是:不論讀什甚書、思考什甚問題,都要同這樣一個問題相聯系:自己想做一個什甚樣的人?想過一種什麼樣的生活?自己活著,究竟為的是什甚?

信已經寫得太長了。就此擱筆。

楊老師

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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