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許由
《新苗》第28期,1994年3月
經過了幾個月的周旋,聖貞德中學學生終於在最近獲得勝利。多年來施盡淫威,去年又誣陷五位學生為黑社會並予以開除的聖貞德校監、校長以及其他三人,終於在各方壓力下辭職,校董會重組,五位同學的名譽終於得以昭雪。
天主教教區教育事務處能夠最終接受同學的正當要求,自然是一件好事。然而,倘若以為,那表示了教區教育處很開明,那恐怕也不夠全面。其實,是先有同學們的抗爭,而且持續了好幾個月,引起傳媒的廣泛注意和同情,然後才有教區教育處的介入。所以今次事件的結果,同學的勇敢抗爭行為才是主要因素。誠然,從各種跡象看來,似乎談不上很有組織的抗爭。抗議行為或者只表現為幾個人私下向傳媒投訴,或者表現為集體的然而是自發的宣洩。即使到了這個階段,教區教育處仍沒有任何公開批評校監校長,而且繼續讓他在校內報復同學和向傳媒粉飾事件。只是在同學們被校方的倒行逆施一再激怒,而日益採取集體抗議行動的時候(預科同學開始公開向教區請願),教區教育處才經過調查後迫使有關人仕辭職。整件事的許多內部情況,由於有關人仕秘而不宣,所以至今還不能對之作全面無訛的分析。但是,大體而言,至少可以從事件吸取一個教訓:不合理的東西,你不去積極抗爭,它決不會自動消失。反過來,積極奮鬥,卻大有可能取得勝利。
不過,要承認,聖貞德同學的真正抗爭才開始不久,還沒有顯示出實際力量,教區教育處就趕忙讓步了。為甚麼這樣呢?其實,知道一點過去廿年社會運動歷史的人都不難了解。聖貞德事件一發生,就有人重提一九七八年的金禧事件了。大概聖貞德的同學沒有幾個知道金禧事件,然而,從教育署高官到天主教高層,在目睹聖貞德同學又向傳媒投訴,又向教區請願的時候,金禧事件的幽魂一定縈繞不去。天主教的金禧中學師生因為揭發校長為教會斂財而被校方打擊,被教育司警告並最後封掉學校,以為高壓可以封住師生之口。然而,結果呢?就是引起師生更大反抗,社會輿論差不多一致譴責教署及校方,原校長被判罪名成立,港英被迫交還一所新校給師生,教署高官及天主教高層被千夫所指。這個痛苦經驗大概令天主教高層學乖了。它雖然一直放任(或鼓勵?)屬下中學校長專橫治校,它雖然在聖貞德同學多次揭露校方不正當手段之後仍然久久沒有行動,但是,一旦學生採取初步行動而傳媒廣泛報道之後,它很有理由害怕重蹈金禧事件覆轍。這就是它今次表現比較開明的原因。除非有關方面有膽量公開全部資料(教署已拒絕)而又能提出相反証據,否則,我們是大有理由作出上述推斷的。
所以,如果沒有十六年前金禧師生的光榮勝利,以及後來的政治上的溫和改良,很難想象聖貞德同學會那麼輕易取勝。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今次聖貞德同學既乘了涼,但也種了樹。他們的抗爭對於師弟師妹們,以致其他多少了解事件的學生,都是一種鼓舞。
嚴格來說,今次聖貞德同學的勝利,只是局部勝利。有關學生有權組織學生會、設立民主牆,師生有權公開討論事件等其他要求,並不聽見教區教育處加以接受。就聖貞德同學來說,他們只是攆走了幾個最壞的傢伙,但是他們的人權並沒有得到任何制度上的保障;日後學生的權利有沒有問題,完全依賴新任校監校長的個人品格。這始終是人治而非法治,更非民治。所以,實在難保將來不會再出現同類事件。事實上,在受到金禧事件懲戒之後十六年,竟然仍有天主教中學是那樣專制、那樣蔑視學生應有權利,那麼可想而知,他們是多麼保守,多麼頑固,多麼反動。而任何一位入行不久的教育工作者都知道,校長獨裁這個老掉牙的問題,不會只限於一所中學,不會只限於天主教中學,而是普及於全港中小學校。對學生人權的侵犯,簡直是無日無之,而教育署對此完全裝聾作啞。這也難怪。學校本來就是社會的縮影。一個由官僚管理的社會,自然會產生同樣由官僚支配的學校。所以,聖貞德的同學提出校政民主化固然正確,但倘若沒有真正的社會上的民主改革,則一校的民主化簡直是不可思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