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向青
《新苗》第27期,1993年12月
中英談判終於破裂,十二月二日港督彭定康宣佈了先把部份的政制改革法案提交立法局。法案已經依期於十日刊登憲報,將於十五日正式向立法局提出。談判十七輪,費了七個月時間,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儘管至今雙方還沒有正式宣佈談判終結,英方尤其極力表示希望繼續,但看來實際上沒有可能繼續談下去了。
像今年年頭政改方案初次刊登憲報時一樣,中共大罵彭定康這種做法是破壞談判,對香港的穩定繁榮將造成極大的損害。但這次卻並沒有在香港引起任何震動。這齣令人厭倦的談判把戲終於完結,一般港人的感覺與其說是憂慮,倒不如說是如釋重負。股票市場不但沒有像上次一樣暴跌,反而猛烈跳升,彷彿故意拿中共的官威開玩笑。《新苗》曾不只一次刊登文章,指出:如果彭定康政改方案終於對香港的穩定繁榮造成損害,那只能是中共故意搗亂的直接結果;但中共實行搗亂的能力和決心其實是有限度而且日益降低的;因此港人面對中共的恐嚇用不著太害怕。最近形勢的演變,初步證實了我們的判斷。
談判破裂的原因
從頭起就很明顯,中共的談判目標是把政改方案徹底取消,或者削減到近於零。現在雖然沒有達成任何協議,但中共已經做到迫使彭定康作出許多重大讓步了。原先的方案要把功能組別的選民人數大大增加,現在,據彭定康在今年十月的施政報告中透露,已經縮減到只有原建議的大約三分之一。此外,關於一九九五年的選舉委員會,原先建議是由民選的區議員組成,現在改為仿照基本法所定的一九九七年後的選舉委員會,由四個界別組成,其中社會上層人士佔絕對優勢。到了雙方同意採取先易後難的方式繼續談判後,英方所希望中方在第一階段中同意的,只有兩項,即三級議員的分區選舉都採取「單議席單票制」,和全部取消委任議席。中共對這仍不肯接受,提出異議。第一,單議席單票制只決定在區議會和市政局選舉中實行,而立法局的分區選舉辦法以後再決定。第二,關於取消委任議席,中共先要求逐步實行,後來改為不反對九四年全部取消,但聲明保留九七年以後再恢復的權利。關於第二點,英方原先以為中共只聲明保留特區政府恢復委任議員的權利,覺得這點不成問題。同時英方以為有希望說服中共把立法局的單議席單票制也一齊確定,不再拖延。所以第十五輪談判後,出現了濃厚的達成協議的樂觀空氣。但是後來中共不但堅決不肯現在就確定單議席單票制也用於立法局的選舉,而且說明中方是要聲明九七年後一定恢復區議會和市政局的委任議席,只有委任多少席才由將來的特區政府來決定。英方認為這是侵蝕了未來香港特區的自治權,所以不同意。中方則認為英方堅持現在就決定立法局的選舉投票法,是節外生枝,而且是企圖用立法局來壓迫中方(英方所持理由之一,是立法局已討論過這問題,多數支持單議席單票制)。這樣,形勢就急轉直下,歸於破裂。
自從彭定康提出政改方案的時候起,中共就不斷責罵英方「三違反」(違反聯合聲明,違反基本法,違反其他有關協議)。到頭來事實證明,明明白白違反基本法的正是中共自己。中共在談判末期所提出的協議草案,聲明九七年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定要恢復委任區議員和市政局議員。但根據基本法第四章第五節,這種區域組織的組成方法,應由香港特區自己立法規定。可見中共是多麼勇於破壞港人自治的原則,多麼蔑視法治精神,也多麼勇於背信棄義。英方根據這點來拒絕簽訂第一階段的協議,是理直氣壯的。
中共說,立法局一九九五年才到期改選,英方硬要現在就決定它的選舉方法,是故意妨礙達成協議的手段。其實,反過來責備中共故意拖延才更合道理。既然中共始終沒有表示不能接受立法局使用單議席單票制的選舉方法,更沒有提出不能接受的理由,為什麼不能早些解決這問題呢?談判七個月,一事無成,還不夠嗎?還能夠說是草率決定嗎?人家有什麼根據可以相信再拖延下去就會達到合理的協議?
香港的民眾不但有充分理由認為公平合理的政制比中英協議更重要,而且有充分理由根據事實判斷:談判破裂的責任在於中共。
委任議員的作用
區議會和市政局根本不是政權機構,沒有多大權力,為什麼中共一定要在九七年以後在其中保留委任議席呢?這是個值得思索的問題。
中共對委任議員的制度情有獨鐘,這點不難理解。它本質上是個極端畏懼民意的專制統治集團,對於沒有把握操縱的選舉制度自然嫌忌,「六四」以後更嫌忌得厲害。如果能夠從心所欲,它一定規定香港特區成立後許多年還在立法會保留若干委任議席。在澳門的基本法裡面就是這樣規定的。可惜在香港它已經沒辦法做到了。為了對抗真正的民意和民選的議員(它無法相信民選的議員有許多會聽話,至少毫無把握),為了偽造民意,它十分需要一批啦啦隊。招收啦啦隊員最好的辦法就是封為議員。現有的許多委任議員不正是最可愛的啦啦隊嗎?如果九四年起永遠癈除了委任議席,不但招收新的啦啦隊員很困難,連現有一批隊員都難以保持了。因此中共要不顧一切,務必在九七以後恢復委任制。中共說保留委任制是大多數港人的要求。它根據什麼斷定這是大多數港人的要求?除了那一小撮啦啦隊員之外,有哪些港人提出過這個要求?實行對抗民意的委任制,居然說是為了實現大多數港人的願望,中共官僚的臉皮真是比城牆還要厚。
改制有多大實際意義
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本來就只是很微小的改良,遠遠未能為香港建立真正公平合理的民主制度,再經過遷就中共而大打折扣之後,改良的程度更微不足道了。取消全部委任議席本來是比較有實際意義的一項,可是中共已經宣佈到九七年一定推翻這項改良。在這情形下,人們很可能覺得,僅僅實行一屆全面選舉,而且選出的議員任期不滿三年(中共已決定九七年強迫全體下車),所以改制和選舉等等似乎都是多此一舉,於是對有關的一切政治活動都採取消極態度。這種看法和態度其實都是不對的。如果香港民眾普遍採取這種消極態度,中共和一切反民主、反人民的特權分子就勝利了,香港的政治前途會暗淡得很。中共對付政改的戰略目標,本來就是迫使港英認輸投降,或者迫使香港人灰心放棄。
九四、九五年的改制本身意義確實不大,可是香港民眾利用一切機會和條件去進行民主奮鬥卻有很重大的意義。不放過任何一個機會,不斷地發出民主和法治的呼聲,爭取更多的民眾團結到民主奮鬥的隊伍中,不斷地揭露專制官僚、反動特權分子和他們的走狗爪牙的醜惡面目,揭露基本法裡面反民主、反人民的部份,堅決支持民主派,擊敗保守反動派,保衛原有的陣地,並且勇敢地佔領更多的有利陣地—通過這樣持久奮鬥,民主的目標一定能夠達到,一次奮鬥的成果也許不能天長地久保持下去,但曾經擁有總勝過不曾擁有。曾經擁有的意義不僅是曾經享受,而且是曾經鍛煉,可以增強下次奮鬥的力量,擴大下次收獲的成果。何況,到了一九九七中共是否真正能夠取消現在的政改,還是未知之數。任何國家和地區的民主法治,沒有不經過反覆進退就確立起來的,所以不要見到難免的曲折反覆就洩了氣。民主自然不是萬能,但沒有民主而想長久保持自由、法治和安定、富裕的生活,則萬萬不能。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四日